第100章 诉状(2 / 2)

难怪那高家的作坊被抄了,原来是因为得罪沈家了。

也是,那高金宝也太胆大了,竟敢蹭着鸣人堂的生意发财。

那鸣人堂的东家,可不就是王大人的外甥家,如今那沈家都出了位忠毅伯了!

众人心中不由感叹,这有权有势就是好啊,这点小破事都能闹到衙门,也不知马大老爷会不会偏帮沈家整治高家。

在老百姓看来,只有文章有剽窃一说,那日常穿用的东西哪有什么剽窃不剽窃的,那沈家可不就是想找个名目整治高家。

虽想着是小破事,但众人还是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堂上两名官吏搬出来两把官帽椅,没一会儿功夫,有三位少年从后堂走了出来,小的不过十来岁的样子,最大的看着就十七八岁。

百姓不由稀奇地盯着三人,猜测着哪位是传说中的忠毅伯。

沈坚、沈进及沈策走到堂中,马文会忙起身拱手:“伯爷,沈二爷,您二位身份贵重,按规矩可坐着回话。”

当朝的规矩,便是犯了罪的七品小官,在受审之时也该有一座,何况如今沈进和沈策已属贵籍,且二人还是原告。

沈进今儿穿着一身黑色斜襟绸袍,头戴网巾,经历一年沙场洗礼,他眉眼间少了几分狂傲,学会了藏锋敛锐,可却更让人无法忽视,那是出鞘见利刃的肃杀之气。

他拱手回礼:“谢县尊。”

旋即也不客气地端坐椅上。

身着圆领白袍的沈策冲马文会揖了一礼,也坐到大哥身边。

一身灰白长衫的沈坚,则站在堂中,冲马文会揖了揖道:“县尊大人,小子沈坚,为沈家讼师。”

“嗯。”马文会点头,旋即看向身旁一官吏:“宣读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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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官吏打开状纸,大声宣读:“案由:为状告无耻之徒高金宝,剽窃鸣人堂货品及行滥毁辱鸣人堂声誉。”

“今月十五,小女于家中闭门绣花,为习女红也,忽闻户外货郎吆喝,‘卖包嘞,卖包嘞,好看的书包、手提包,跟鸣人堂一样的款嘞,只要六十文嘞’,小女忙启门观之,见货郎左一筐包,右一筐包,那包竟真似吾家鸣人堂之包。”

沈坚、沈进和沈策听到此处,不约而同抬手摸了摸鼻子,以掩饰扬起的唇角。

就连看过诉状的马文会也低了低头,憋着笑意。

这沈小姑娘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诉状。

宣读的官吏也忍俊不禁,他深呼一口气才接着念:“其形似也,其状似也,唯料不似也。小女观此情形气愤不已,礼记云,毋剿说,毋雷同,照猫画虎,班门弄斧,可耻可憎也。”

“剽窃便罢了,其包粗制滥造,不牢固真实,还敢言同吾鸣人堂款样,坏吾鸣人堂声誉,气焰何其嚣张,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故小女同货郎理论,问其何人制之,其答高庄高金宝是也。听闻高金宝雇工数十,日夜仿制吾包,分发诸多货郎售于市,如斯贪利忘义之徒,气煞小女也!”

“小女今之告状者,唯求大人拘审高金宝,查明其剽窃及行滥之恶行,责以律法,挫其气焰,为吾一柔弱小女伸冤做主。”

听完诉状,马文会抬手摸了摸鼻子,明知故问:“此诉状乃何人所写。”

沈进回道:“此诉状乃家妹所写,那鸣人堂也是家妹的生意,因她是女子,不便上公堂,为兄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