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章,五等级政策(2 / 2)

“奴隶也算是人,也是应该要进行管理,奴隶的数量要进行统计,同时也要发放奴隶身份牌,算是四等之外最低等的奴隶。”

想了想刘晋也是又拿出笔将这一点给记下来,在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尊卑有序,贵贱高低,所以刘晋觉得出台这样的政策并没有问题。

这并不是后世,讲究人人平等,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又或者是其它的地方,都是十分讲究尊卑贵贱的。

当然这并不是刘晋提出来要实行功名等级划分的原因,来自后世的刘晋很清楚,进行这样的划分极有可能会引起大明境内其它部族的不满,甚至于还可能会导致很多部族起兵反抗大明的统治。

但是刘晋觉得依然十分有必要出台这样的政策,这个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大明内部这些部族逐渐的融入到大明主体的汉人之中。

因为划分一个人是几等公民,主要的依据还是看这个公民有没有改汉姓、取汉名,有没有学习大明官话和汉字。

比如一个南洋土著,他如果不愿意改汉姓、取汉名,那他就是四等公民,如果愿意改汉姓、取汉名,还会说一些大明话,立即就可以成为三等公民。

如果再稍微勤奋一些,能够说很多大明话,同时还能够识汉字的话就可以成为二等公民,至于想要成为一等公民。

“嗯,不同等级之间应该要可以变动和流通的。”

“这二等公民想要成为一等公民,除了父母需要是二等公民之外,自身还应该要具备二等公民所掌握的一切条件,同时还应该要有纳税记录,纳税超过五十两银子,或者是为国家做过贡献,科举考试取得秀才及以上的功名。”

想了想,刘晋也是在二等公民晋升一等公民这里写道。

肯定是要给人希望的,不可能说一等就永远是一等,二等就永远是二等,任何文明和种族当中都有精英,大明想要强大,自然是要吸取这些精英。

当然更重要是还是给他们希望,让他们有一条上升的渠道,或许并不是血缘上的汉人,但只要有文化和思想的认同,同样也是可以给予一等公民的身份和待遇。

公民等级制度的目的说到底是为了促进民族融合,促进这些部族学习汉家文化,只要学习了汉家文化,有了文化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他们就会成为华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纵然是以后大明不断的变动、动荡,最终也是依然可以维持住现在的版图和疆域。

而不是像历史上的汉唐一样,强大之时,四方威服,疆域广袤,实力衰弱之后,很多地方立即就再次失去了统治。

这才是刘晋制定这个制度的根本原因。

大明的版图实在是太大了,这统治的部族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办法和制度,只是像以往的朝代一样进行管理的话,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分崩离析,分裂成无数大大小小的国家。

这绝对不是刘晋想要看到的,也是刘晋一直以来都在防备出现的现象。

“嗯,等级、等级,自然还是要跟各种权利相匹配才能有吸引。”

“想要参加科举考试,首先要取得二等公民的身份才具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低等级的嫁入高等级的,可以直接晋升一级,所生子女直接获得高等级公民的身份。”

“高等级嫁入低等级,必须要降低一级,所生子女为低等级公民。”

刘晋又拿起笔继续写了起来。

“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还是必须要确立的!”

“至于说完全限制婚姻自由,这显然是很不人道的。”

“四等级公民只能够自由在所在县活动,不允许出县的管辖范围,三等公民只能够在所在州府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走出州府的活动范围,二等公民和一等公民则是没有限制。”

“至于奴隶,所有奴隶的出行都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必须有奴隶主人陪同或者是奴隶主人所开具的书面说明。”

“奴隶~嗯,奴隶也是要制定一个晋升的渠道的。”

“奴隶只要认真为主人干活超过二十年或者是有重大功劳者,并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经过主人的申请,当地官府的审核之后,可以脱离奴隶身份,获得四等公民身份。”

想到奴隶,刘晋又是默默的写下了这样的一段内容。

奴隶虽然是奴隶主的财产,但说到底也是人,既然是人就不能当牲畜去对待,还是要给予一些希望的,有了希望,奴隶爆发的事情就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