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瘸子的歌坛(2 / 2)

这倒是让路小苏想起了一首三行诗。

【如果人类有尾巴的话,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

只要和你在一起,一定会止不住摇起来的。】

和苏小鹿呆在一起,路小苏一向很放松,心思也比较活络。

“要不就叫【滚】吧?每次叫它过来得时候,可以直接说滚过来。或者就叫土狗,大俗即大雅,有没有觉得立马就变成了狗中贵族?”路小苏提议道。

苏灵犀懒得理他,看着肉嘟嘟的小狗,直接确定了名字,叫五花肉。

“你过段时间又要去忙了,五花肉让谁养啊?”苏灵犀问道。

“我爸啊!早就和他沟通过了,反正他也闲得慌,就当提前退休养老了。”路小苏回道。

苏灵犀停下脚步,笑道:“叔叔五十岁都还没到,哪有这么早就养老的。”

路小苏耸了耸肩,语气也有些无奈道:“谁叫他始终没给我答复,也不知道还愿不愿意回来唱歌。”

对此路小苏也有点蛋疼,在他看来自己给老爹的歌完全就是量身打造的,而且如果作词人里不把他加进去,这些歌以路小苏的年纪,写出来会被人诟病的。

有些词可以说是因为天赋异禀所以写出来了,可有些词明明没什么华丽辞藻,但通篇都是阅历与沧桑,如果由一个年轻人写出来,始终还是怪怪的。

将苏灵犀送回家里后,路小苏就带着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爸,之前可说好了,以后五花肉就交给你了。”路小苏牵着五花肉道。

看着地上一边吐舌头一边摇屁股的短腿柯基,路天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养。

叫他揍狗的话,他可能是一把好手,至于养狗嘛,还真没什么经验。别说狗了,连儿子他都是放养的。

还别说,柯基小时候普遍都还挺萌的,哪怕是路天这种打遍娱乐圈无敌手的“暴力狂”,可能都下不了狠手。

路小苏脑补了一下路天大魔王牵着一只短腿狗在公园里闲逛的场景,只觉得很有画面感啊。

还没满五十岁的男人,真的就要开始提前养老了吗?每天就喝喝茶遛遛狗?

他知道以路天的个性,给自己找个后妈那是绝无可能的,路小苏也没这种打算。

但是唱歌这件事,路小苏还是想让老爹捡起来的。

“爸,回来唱歌吧。”路小苏决定最后再劝一次。

长篇大论他都已经在心中打满了腹稿,今天不说服他,那我就烦死他!

看着眼前执拗的儿子,路天不由有点恍惚。

时间转眼就过去了,曾经的那个大男孩,现在已经出道发布自己的首张专辑了。

和当初的自己一样,第一张专辑,就横扫了大半个乐坛。

他还记得刚结婚那会,她笑着对自己说:我们以后的孩子,肯定会继承你的唱歌天赋,到时候一定也是个大歌星。

这一晃眼,都过去多少年了?

路小苏刚准备开启话唠模式,一只略显粗糙的大手就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这只大手上布满了老茧。

老爹没有给路小苏唠叨的机会。

他说好。

……

这个时空的歌坛,不该少了路瘸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