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1 / 2)

她千娇百媚 慕吱 10883 字 10个月前

因为那根糖葫芦,画水也从楼上下来了。

她个子小小的,被沈放抱在怀里,乖巧地叫人:“二哥,朝夕姐。”

之前在钟念的婚礼上,朝夕和她见过面,也知道她是学医的,也在市立第一医院上班,只不过是另一个科室,两个人从没见过面。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陆程安四人聊着天。

朝夕和画水低声说着话,都是一个医疗系统里的,自然也有着共同话题。快到饭店的时候,画水突然想到什么,声音带着惺忪的鼻音,说:“朝夕姐,最近流感爆发,你在医院小心点儿,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这样的。”

朝夕点点头:“好,我会注意的。”

吃饭中途,沈放接了个电话。

电话挂断之后,他问陆程安:“二哥,你晚上有事儿吗,帮我去下会所。”

“怎么?”

“林家那位在那儿,我得过去见个面,把合同的事情给敲定了,”沈放看了眼画水,“但画水不是生病了么,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顺道帮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记得和你关系挺好的,以前总跟在你身后叫你二哥来着。”

陆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认你这个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陆程安犹豫着。

他倒不是不能去,只是还有个朝夕。

在就他左右为难之际,朝夕突然开口:“去吧。”

她问沈放:“应该挺快的吧?”

沈放立马道:“很快,二哥过去这合作就是板上钉钉了。原本这合作也谈的□□不离十了,今儿个过去,就是诚意。”

朝夕爽快点头:“那去吧。”

陆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个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说了么,很快就能结束。”

“行,那咱们待会过去。”

但朝夕想错了,原本的主角当然不是她,可她一来,主角就成了她。毕竟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与传闻中,是陆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陆程安这些年性情大变,又越发的洁身自好。

圈内不少女的都肖想过他,听信了两个版本,对于尹落的嗤之以鼻,这主要来源于他的诸位前任。她们在听到尹落的那个版本的时候无一例外地冷漠发笑,语气很淡,却充满讽刺意味:“尹落那样的人真配不上陆程安。”

却也打击那些蠢蠢欲动的女生:“听过飞蛾扑火吗,靠近陆程安,只有这样的结局。”

“你就是得到过他所以才这么说的吧?谁不知道陆程安对历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这个人,哪里有什么心啊。”

却仍旧有人不听劝,想要迎头而上。

但陆程安实在低调,若非必要,绝不出席这些聚会,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渐渐地,女人心底的躁动被其他男人安抚。

可心底仍旧贪恋着陆程安。

更想着见朝夕一面。

女人么,计较的点无非是那几样。

外貌,身材,家境,学历。

朝夕和陆程安进来的刹那,包厢里瞬间陷入静谧。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没见过朝夕。

只是她半蒙着脸,暧昧的光线扫过她的脸,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张脸裸露在日光之下,这朵玫瑰不同于其他的玫瑰。

娇艳欲滴,带着致命的诱惑。

看人的眼神温和,身上却散发着很淡的疏离冷漠气息。

很快,房间里传来笑声。

“二哥,真是你来了,沈放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不太信,你竟然会来这儿,”林源起身,迎了上来,语气里满是惊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没来!”

“之前太忙。”陆程安淡声道。

林源的视线落在他身边,“这是……我要叫嫂子还是叫朝夕姐啊?”

陆程安拉着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着眼眸,面无表情的脸显得尤为寡冷,闻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陆程安身边,听着二人聊天谈事。

朝夕全程都没说话,只安之若素地在陆程安身边待着,她分明没有任何高调的举动,但举手投足之间,都吸引着众人的眼球。

男人们内心惊啧。

女人们则满腹嫉妒。

嫉妒之后,又小心眼地认为,朝夕也不过徒有美色罢了。

私底下开始议论,觉得她被季家赶出这些年,也没听季家任何人提起过,想来应该是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就读。

因此,大家的心里又好过不少。

今天这个聚会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参加过梁亦封的婚礼,自然也见到了朝夕。那天婚礼上的人他都认识,唯独朝夕,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连衣裙,肌肤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谁叫了她一声,她回眸,朝梁祺这边一笑,笑意潋滟,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脏受到重重一击。

他自然四下找人问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并不意外的答案。

传闻中的人间绝色,确实名副其实。

他也从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们科室上班,专业态度和技术水平堪称一流。这样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还是学历,不逊色于任何人。

听到这些人嫉妒愤懑的声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L毕业的,学医,和我三哥在同一个科室工作。”

众人瞬间噤声。

大家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最后刻意又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然后,有人主动向朝夕示好。

这个圈子本身就是这样,充斥着浮华和浮躁。上一秒还对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顶着那张笑脸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真心,真心从来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离朝夕最近的女人凑了过来,声音细小,带了几分拘谨,“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陈可怡。”她自我介绍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陈可怡莫名地涨红了脸,她捡了一杯酒,“喝吗?”

“谢谢,我不喝酒。”

“这个是果酒,没什么度数的。”

朝夕仍摇头,“抱歉,我不喝酒的。”

陈可怡歪了歪头:“为什么呀,你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经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钟念喝酒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没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两口醉。

而且醉了之后,会耍酒疯说胡话,也是在那个时候,钟念知道了陆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陆程安之间的婚约,以及喝醉之后的朝夕,卸下盔甲,抱着酒瓶,双眼红彤彤的,跟个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讨厌他,钟念,我真的好讨厌他……”可隔了一会儿,又小声反驳自己,“比起讨厌,更多的是喜欢。”

朝夕在清醒之后忘得一干二净,钟念也没提及这事,只说她耍酒疯,叮嘱她千万别再外人面前喝酒,否则后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烟喝酒也是意外。

不过好在她只抿了几小口,意识到不对之后,马上就回房躺着了。

陈可怡听完,问边上的人:“我记得有人点了可乐,可乐呢?”

“这个吧?”那人随手一指。

陈可怡顺手拿了过来,递给朝夕:“那你喝这个吧。”

因为点的时间久了,包厢内的暖气又太足,里面的冰块已经融化,朝夕接过来,感受到杯壁的温度和她身体温度差不多。

她也没在意,低头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乐。

正好这个时候陆程安谈完事了,转头过来,看到朝夕手里拿着杯东西,她拧着眉,“这个可乐味道好奇怪。”

陆程安闻了下。

“这是酒,”他神色不虞,语气很沉,“谁给你喝的?”

陈可怡不知所措:“我以为这个是可乐,我不知道那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