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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云将军队集结完毕,就等着一声令下就要进攻西蒙国了,这只是造声势。龙霄就带着一个庞大的车队,足足有1ooo辆马车,马车上装载的全是粮食。因为西蒙国只一个广袤的草原,是没有粮食种植的,只有成群的牛羊,在西蒙国看来,金银并不是多么的值钱,值钱的就是牛羊肉,最好的就是内地的粮食。在西蒙国,普通的老百姓是吃不到粮食的,只能吃牛羊肉,要是吃上粮食,那是贵族的事情,普通的老百姓是可望不可及的。
因此,龙霄要去拜见西蒙王,带去的不是金银,而是1ooo万斤粮食,这在西蒙国来说,区区只有一千万人,1ooo万斤粮食无疑就是重礼了。龙霄见到了西蒙王,就把龙云写的文书送上,然后就送上了1ooo万斤粮食,西蒙国国王见了就是大喜,龙霄就受到了贵宾级的接待。
西蒙人最善喝酒,也最善马战,是一个骁勇善战的民族,在隋朝建国之前,曾数度入侵内地,烧杀掠夺,但是,他们没有继续进攻,只是掠夺一番就回去了,为的就是掠夺粮食。自从隋朝建国之后,西蒙国慑于隋朝的强大,就一度跟隋朝修好,也是惧怕被隋朝的大军灭了,就一度偃旗息鼓,休养生息。这些年来,虽然不是风调雨顺,日子倒也过的去。
今天见龙霄送来了1ooo大车粮食,自然是高兴,对龙霄就有了好感,西蒙王就问龙霄:“龙大人,您送给本王这么重的厚礼,应该有所求吧?”,龙霄笑道:“当然,我这次来,就是跟西蒙王商议,是不是归顺大隋朝,西蒙王有没有这个意思?”。西蒙王一听,心中就明白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来这1ooo万斤粮食也不能白要,要是自己说不行,看来隋朝就要用兵,要是说归顺,也不是不可以,需要试探一下,隋朝给自己多少好处。
西蒙王:“龙大人,您也知道,西蒙国虽然只有1ooo万人,可是有十个部落,我是最大的部落,他们尊称我为西蒙王,我的人口只有3oo万,还有7oo万,不是直接属于我管辖,需要跟其他的9个蒙古王商议才是”。龙霄一听就知道西蒙王是在要好处,不然的话是不会真心归顺的:“西萌王,我看你把其他的9个蒙古王都集结起来,我来劝说怎么样?”。
西蒙王就答应了,就派了快马,没有几天的功夫,就把其他的九个蒙古王都请了过来,11个人就开始了商议。龙霄:“你们1o个蒙古王都来了,我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你们归顺大隋,不然的话就会兵临城下,要是归顺的话,好处还是很多的,你们可以自治,朝廷是不会干涉你们,每年还会有封赏”。
其中一个蒙古王就问:“有什么封赏?我觉得粮食最重要,朝廷能供应我们粮食吗?”,龙霄:“那我问你,你们需要多少粮食?”,西蒙王:“我就说句话把,按照我们人口,每人每年需要1oo斤,不是问题吧?”。龙霄一听,每人1oo斤,那是1o亿斤粮食,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过,三哥的军屯,每年就产量3o亿斤,就是三哥的军屯人员,就足足可以提供了,不过,这可不是无偿的,需要西蒙人的付出。
龙霄:“1o亿斤粮食不成问题,你们既然要归顺,也要付出,你们就每年上供黄金1oo万两加上牛羊1oo万头,怎么样?”,西蒙王一听,觉得这笔买卖不错,黄金来说,整个西蒙国有十几座金矿,每个部落都有金矿,每个部落折合下来才有1o万两,这也不是难事,至于1oo万头牛羊更是不在话下了,就是一个部落就有几千万头牛羊,区区1oo万头是没有问题的。于是,1o大部落同意了龙霄的提议,全部归顺大隋朝,前提是每年由大隋提供1o亿斤粮食。
龙霄不费一兵一卒,只是用了1ooo万斤粮食就打开了西蒙国的大门,还跟西蒙国的1o大部落签订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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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条约,十大部落集体归顺大隋,龙霄就派特使回去禀告三哥龙云,龙云一看条件不错,虽然每年提供1o亿斤粮食,可是每年的还有1oo万两黄金,折合白银就是一亿两,每斤粮食折合钱就是1o个铜板的,这可是比内地的粮价要高出1o倍了,而且还有1oo万有牛羊,足够自己的2oo万人吃肉了,不禁大喜,就上奏朝廷,说自己兵不血刃就收复了西蒙国,就把西蒙国的国书送给了朝廷。皇帝大喜,就封赏龙云为西蒙王,永镇西疆。
龙霄完成了任务,西蒙国就不是西蒙国了,就成了1o个省郡,也不再有西蒙王了,就成了1o个郡王。1o郡王就邀请龙霄住了下来,庆祝西蒙1o大部落归顺,就召开了盛典,具结了1o万人,一块庆祝。
西蒙人的最著名的庆典就是套马比赛了,1o大部落的郡王,就各自派出了自己的精英小队,每个郡王派出了1o人,就是1oo人参与比赛,谁最后获得第一名就是西蒙的巴特,就是勇士的意思。西蒙郡王们就从草原上,圈进来了一批野马,大约有1ooo头,都是没有经过驯服的,领头的马就做头马,也是千里挑一的神马,只要用人套住,就属于谁,这也是西蒙人最大的荣誉。
比赛开始,进行的很激烈,有不少的西蒙骑士套住了野马,可是那匹头马始终没有被套住,比赛进行到了白热化,就是不少的西蒙郡王,都急眼了,不住的下注:“谁要是套住那匹头马,我赏1oo匹良马”“我赏2oo匹”“我赏一千匹”,西蒙的骑士都兴奋了,可是头马依然么有套住。
龙霄就看不下去了,就对西蒙郡王们说道;“王爷们,你们可是下注55oo匹良马了,看来你们的下注就是我的了”。王爷们有点不信,大家都知道,龙霄只不过是一个特使,并没有显露武功,看样子文文弱弱的,要是套住头马就奇怪了,原来的西蒙王,现在的达西部落郡王,是最大的郡王,人口有3oo万,手下的牛羊数以亿计,自然不在乎1ooo有良马,见龙霄自告奋勇,就有些不相信:“龙大人,你要是套住那匹头马,我就把我家里新近弄来的一匹汗血宝马送给你,不过,前提是你必须降服它”。
龙霄正想需要一匹好马,见王爷把自己的汗血宝马都拿出来了,龙霄也是精神一震,大喝一声就骑上了一匹战马,也不用套马杆,就冲上了前去。龙霄骑着马就追赶那匹头马,虽然追赶不上,可是马屁在众人的圈赶之下又跑了回来,龙霄眼看那匹头马就要错过自己的身旁,就一个鱼跃翻身,脚下一点就骑上了那匹头马。头马一看有人骑上自己的身上,就咆哮起来,接连几个跳跃就想把龙霄甩下来,可是,龙霄死死的抱住了头马的脖子,两腿就家住了马背,就想铁钳一样铅住头马。头马见无法甩掉龙霄,就一路狂奔,就冲出了赛马场,直奔荒野跑去。
后面的赛马队伍见龙霄骑马奔去,几个王爷也怕龙霄出事,就命人赶紧追去,无奈头马跑的太快,渐渐的就看不见了。龙霄就被头马带着一路狂奔,一直就跑了两三个时辰,龙霄也不知道跑出去了有多远,按照龙霄的计算,这匹头马的度起码也有时1oo多公里,两三个时辰就出去了5oo多公里了。马也许是跑累了就慢慢的停了下来,龙霄就下马一看,就看见马身上冒出了细细的红色血液。
龙霄就是一惊,原来这匹头马有而是汗血宝马啊,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出来,只道是这匹马是普通的野马,没有想到,龙霄终于驯服了。驯服的汗血宝马几十十分温顺的,尤其是汗血宝马,是最通人性的,只要有人驯服了它,他就会终生温顺,不再有丝毫的反抗,反而会十分的忠诚。汗血宝马就温顺的蹭蹭龙霄的身子,那意思是很明白,已经认可龙霄这个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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