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医汉 春溪笛晓 12262 字 3个月前

霍善又问:“牵着马的人就是马奴吗?他们平时负责养马吗?”

刘彻点头:“对,你等会也挑一个回去。”

这些马奴很多都是俘虏来的草原人,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养马本领十分了得。

宫中既然有了最好的马,自然也要由最擅长养马的人来喂养。

霍善得了刘彻的准话,便开始连人带马地看过去。

很快地,霍善注意到其中一个牵马的少年。

对方约莫十六七岁,身量却已经极为高大。哪怕他恭谨地低着头牵马而过,也掩盖不了他身上那股特别的气势。

霍善已经看过二三十头马、二三十个马奴了,第一次生出种“就是这个人”的感觉来。他再看那人牵着的马,养得可真是膘肥体壮,瞧着神骏无比。

霍善目光灼灼地指着那马奴问刘彻:“可以让他给我养马吗?”

刘彻顺着霍善指着的方向看去,也是愣了一下,因为这养马的少年郎长得着实不错,身量高大,态度恭谨,即便低着头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从那乌黑浓密的头发以及依稀可见的侧颜也能看出那是个相当俊朗的小孩。

若非霍善先开口要了,他都觉得这孩子挺不错,兴许能要到御前来伺候。

既然霍善相中了,刘彻倒也不会和个小孩儿抢人。

他命人去把那马奴带上前来。

对方本专心致意地牵着马,得知刘彻相召后把脑袋垂得更低,毕恭毕敬地来到阶前行礼。

根本不敢直视天颜。

刘彻问起对方姓名。

那少年道出个草原人名字。

旁边伺候的宦官给刘彻提醒道:“此奴乃是休屠王之子。”

元狩二年休屠王本来准备跟着浑邪王降汉,结果事到临头突然反悔,浑邪王索性把他给杀了,自己带着部属来投奔大汉。刘彻给浑邪王封了侯,而将临时反复的休屠王妻儿没为官奴。

这少年准确点来说应当是休屠王太子。

当初若不是浑邪王被卫青、霍去病打得损失惨遭,害怕被单于严惩,极力游说休屠王一起降汉,他日后应当也能成为匈奴中说得上话的人物。

按照匈奴的权力结构,最高领导者是单于,单于之下便是诸王。

细算起来,这位休屠王太子沦为马奴和霍去病脱不了关系。

刘彻见少年态度恭谨,又得知其母与弟弟俱为官奴,便给少年赐了个汉姓汉名,叫金日磾,命他以后跟着霍善当个侯国庶子。

庶子也是家臣之一,仅次于家丞,负责掌管侯府仆从。有了姓名,有了家臣之职,他便不再是官奴了。

只要金日磾在霍善身边办事足够用心,将来也不是不能让他把母亲和弟弟接去奉养。

听到刘彻给了这样的恩典,金日磾忙叩头谢恩。

草原部族本来就讲究强者为王,打仗打输了的为奴为婢非常正常,金日磾心中并没有多少怨恨。

真要恨的话,他又能恨谁?恨刘彻?恨卫青和霍去病?还是恨杀死他父亲的浑邪王?

这些人没一个是他能够报复得了的。

金日磾只想抓紧这个机会,争取早点让母亲和年幼的弟弟能过上好日子。

霍善在旁边听了一耳朵匈奴往事,看向金日磾的目光更亮了。

金日磾知道自己以后要跟着霍善,起身后便毕恭毕敬地立到霍善身后。

霍去病看了眼金日磾,没说什么。

霍善倒是有老多话想跟金日磾说。

“刚才你牵着的那匹马是你养的吗?”

霍善追问。

金日磾道:“对的。”

霍善道:“你养得可真好哇!”

金日磾谦恭回道:“草原上多得是这样的马,算不得什么。”

霍善问:“草原是不是很大很大?”

金日磾点头。

霍善道:“我也想去看看!”

金日磾沉默。

中原人去草原的话,一般是去打仗的。就像草原人南下中原,那必然是来烧杀抢掠无疑。

霍善想不到那么多,他觉得自己现在拥有一个特别懂马且特别会养马的专业人才,所以麻溜把自己对三匹马的要求讲给金日磾听,让金日磾这个马背上长大的人帮自己选马。

自己不会挑不要紧,让会挑的人代劳就好!

霍善没忘记自己的表叔,转头和太子刘据说道:“我看得眼花缭乱也不知挑什么好,准备让金日磾帮我挑。太子叔你要不要也把你的要求讲一讲,叫他一并帮你挑好!”

太子刘据从没听人喊过自己“太子叔”,总感觉怪怪的。可刘彻他们都没有纠正,他也就接受了这个称呼,点着头告诉霍善自己想要什么花色以及什么脾性的马。

霍善把四匹马的要求一并说给金日磾听。

金日磾等几十匹马都在御前过了一圈,才过去按着霍善两人的要求挑出他们想要的四匹马。

霍善欢欢喜喜地把太子刘据要的那匹分了出去,高兴地绕着自家三匹马转来转去,决定给自己的小马驹起名为霍小黑!

他家霍小白是头白脸黑驴。

霍小黑呢,通体都是白的,只鬃毛、尾巴以及马蹄是黑的。

至于另外两匹马的命名权,霍善觉得自己不能越俎代庖,得留给李长生他们自己取。

霍去病见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回去跟李长生分享家中再添新成员的好消息,便领着他向刘彻辞行。

临别时,刘彻又许给霍善另一样好处:“你这几匹可都是好马,那得有个地方供它们多跑动才行,回头朕叫人在你家周围给你围一处带马场的庄子,”他兴致盎然地拿话激霍善,“以后那边就归你这个朝阳侯管了,你可得用心些才行。”

霍善一听刘彻对自己委以重任,立刻支棱起来了,信心十足地说道:“没问题,您只管交给我就好!”

一行人离开了未央宫。

霍善精神抖擞地和卫青他们分享自己给霍小黑起的绝妙好名。

卫青看了眼那匹雪白小马驹的黑尾巴,觉得这名字起得倒也还算贴切。

霍去病领着霍善和金日磾归家。

他看得出金日磾是个很识趣的人,便也没有敲打这个曾经是匈奴休屠王太子的少年郎。

而是领着金日磾去见李长生,告诉李长生他们即将一起成为霍善家臣这件事。

李长生从没想过当官,只不过家臣是跟在霍善身边的,霍善一个三岁的小娃娃估摸着也没什么外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过日子。

只是对于金日磾这个“同僚”,李长生很有些忧心,因为此人面相一看便不怎么寻常。

再听霍去病说起金日磾的来历,李长生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霍去病一个放话说“匈奴不灭,无以家为”的人,放个前休屠王太子在自己儿子身边合适吗?

霍去病似是看出了李长生的想法,对李长生说道:“阿善自己挑的。”

那么多马奴负责牵马,霍善愣是从里头挑出个休屠王太子,只能说这娃儿不愧是他儿子,眼光着实有些独到。

李长生没话说了。

这可不仅是霍善自己挑的,还是刘彻亲自赐名并安排成霍善家臣的!

他哪怕当了霍善的家丞,也没法决定金日磾的去留。

有了这么一出,李长生便不再抗拒出任家丞了。

霍去病是大司马,有许多军务要忙,而他什么事都没有,理当由他好好看着霍善。

总不能真把霍善交给金日磾这个匈奴人。

霍去病倒没怎么担心,他虽然杀匈奴人,但也用匈奴人。

这里是大汉,金日磾不过是降奴,他怎么都不可能突然昏了头要害个半大小孩。

便是他舍得自己的性命,难道他还能舍得自己母亲、兄弟以及昔日族人的性命不成?

霍善可是刘彻亲封的朝阳侯,金日磾动了他无疑是想让自己举族一起陪葬。

何况杀个三岁小娃娃算什么本事?

说出去只会惹人笑话。

见过李长生这个未来同僚后,金日磾便留在了冠军侯府。

即使刘彻让他出任侯国庶子之职,金日磾依然挑了个离马厩近的落脚处,准备尽职尽责地替霍善把刘彻赐下的三匹马喂好。

霍善不懂大人的种种思量,等霍去病和李长生聊完以后就迫不及待地拉着他师父去看马。

小的是他家霍小黑!

性格烈的是给李长生挑的,李长生懂驯马,可以把它驯服!

性格温顺的是给师弟易知挑的,师弟说不了话,所以他的马必须要听话才行!

李长生听他讲了半天,才知道他在御前说要回新丰县去。

霍去病还同意了。

看来霍去病未必没有察觉卫霍两家在长安城的处境,他们站的位置越高,盯着他们的人就越多。

尤其他们还生在大汉这种在高祖时期便曾因为外戚出过乱子的王朝,不少人就更有理由拿他们的身份作文章了。

只是真要细究起来,宦官、权臣、宗室出的乱子也不少,只能说权欲这种东西一旦深陷其中,估计谁都可能逐渐迷失自我。

霍善要不是年纪还小,哪里舍得下长安城的繁华?

换成别人得了天子这般优待,怕是恨不得时刻待在御前不走,生怕离远了自己就失了这份恩荣。

李长生道:“那我先回去与你师弟说一声,省得他一直记挂着这事儿,每天睡不着吃不香。”

若是在此之前,霍善肯定不会答应让李长生走的,可现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能回去也就不怕了。他说道:“那师父你要快些回来,若是过几日你不回来,我便自己走回去!”

李长生无奈地笑道:“好,过几日我就回来。”

霍善与李长生说定了,才依依不舍地送李长生到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