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红尘四合 尤四姐 7594 字 6个月前

定宜像看夜叉似的看他,颤声道:“您哪儿都好,就一点,不爱问别人意思,这个差点儿。什么提亲啊,成婚呐,不能您一个人说了算。我虽没了家人,我还有师父呢,婚嫁得问怹老人家,显得眼里有人。”

七爷愣了神,“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是不情愿呗?”

她说是,“我和您互不了解,谈婚论嫁太早了。”

“怎么早啊?怎么不了解啊?我知道你是乌长庚的徒弟,家里人死完了,没办法才投到刽子手门下的,这不就够了吗,还差什么呀?”

他所谓的了解全是表面浅显的东西,哪点称得上是真正知根知底?定宜慢慢摇头,“了解不光是出身为人,还要互相观察,看能不能聊到一块儿、脾气对不对付。不是说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凑到一块儿就能胡乱过日子的。”

七爷觉得她太讲究了,“盲婚哑嫁多得是,人家不都过得挺好?能不能聊到一块儿,我觉得咱们挺投缘的,你看总有也有说不完的话;至于脾气合不合,我对外人不客气,对自己房里人可是很体贴的。你问我侧福晋去,我是不是个好男人。”

这个话题一再谈论就没意思了,定宜笑道:“我知道您是好人,但也不是所有的好人都适合做姑爷的,我得找个自己愿意托付的,和和美/美过一辈子。您说过不逼我的,您让我自己选成吗?我也未必一定在您和十二爷中间挑,没准儿遇上个侍卫、遇上个农户、果户,我觉着他对我好,门当户对什么的,我就嫁人家了。”

“我看你是疯了,嫁农户果户,苦日子还没过够?真要这样,我宁愿你嫁老十二,好歹是位王爷,吃穿不用发愁……”

“还是主子疼我,有您这句,我心里可太踏实了。”没等七爷没说完她就劫了话头子,兴高采烈欠了个身,“您忙吧,出去得披大氅,千万别冻着。这儿天太冷了,伤风不好治。”猫头上一把狗头上一把,说完一溜烟跑了。

七爷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去远了,有点摸不着头脑呀,拍拍后脖子嘀咕:“我说什么了,她高兴成那样儿?”

那金掖着两手幽幽道:“您这爱得可太深了,自己讨不着,不愿意她嫁那些庄户人受苦,宁愿她跟十二爷,不是正中人家下怀吗。她还不谢您,天也不容她。”

七爷啊了声,反应得有点晚了,转念想想,“我就那么一说,又不当真。她上哪儿嫁庄户人去,转来转去还在爷手心里。”

那金也没什么可说的,就问:“您的宴还摆不摆呀,人家不愿意来,摆一桌怎么弄啊。”

七爷说摆,“到时候绑也得把她绑来,我先头的主意不变,就在宁古塔收房。到我盘儿里的菜让她飞了,是我这旗主子太窝囊。弘策老在边上戳我眼珠子,就算是为了叫他难受,我也非收了沐小树不可。”

有时候七爷就是这样,说爱,爱呀,心心念念的;说不爱,也不算太爱,他是没长大,一派天质自然呐。别人都抢的东西,烂菜头也是好的。没他什么事儿他愿意参与进去,败了抚膝长叹,得胜了却能叫人羡慕,就这个出发点。

那金看出来了,还和原来一样的德性,经过一番抢夺,虽败犹荣。要真论好,小树必定是跟着十二爷好,他冷眼旁观这么久,看出来十二爷是个庄重长情的人,不像七爷似的靠不住,喜欢的时候你把你捧上天,不喜欢了随手一撂。太监是身体离男人最近,心理离女人最近的一类人,扒开心肝说,十二爷的感情是润物细无声,没看见惊涛骇浪,大概最激烈的一次也只限于对七爷的那一声吼。但是越沉得住气,越说明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人。过日子,平平淡淡就行了,又不是台上唱花脸,气吞山河自己累得慌。

那金懂得,定宜当然也懂得,七爷设宴全没放在心上,和十二爷约定了时间,天还没亮就起来了。收拾完屋子给鸟儿食,怕去的太久没人照料,把鸟儿托付给沙桐,请他帮着喂养。七爷那儿呢,原该回个话的,又怕走漏了风声跑不掉,加上头天提起要完婚,把她吓得头皮发麻。这回离开算避祸,等风头过了,七爷煞了性儿再回来不迟。

摸黑挨上廊角,朝七爷下处张望,七爷门前挂风灯,没什么动静,只有两个戈什哈护卫。她猫着腰闪身出门,靴子踩在冰碴上沙沙作响,心里很快活,寒风拂面也不觉得冷,反倒凛冽得豁然开朗。

十二爷院子里只点一盏牛筋泡子,隐隐绰绰看见人影走动,等近了瞧,都披着厚实的黑羊皮斗篷。见她来了也不言声,取件斗篷远远朝她抛过去,挑灯往后面马厩走,那里早有人侯着,接了鞭子翻身上马,一抖缰绳络绎出了客栈。

年尾的宁古塔,昼短夜长很明显,黑灯瞎火行路艰难,到了近辰时天边才泛起微微的亮。定宜抬眼朝远处眺望,接近地平线的地方是绾色的,一点点向上晕染成丁香,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层次变化,也许是北地特有的一种气象吧,总觉得诡秘难以判断。

绥芬河离宁古塔城池其实并不算远,但是天冷,路上积雪厚,行进得很困难。一个小型的马队在朝阳里缓缓前行,碍于主子的缘故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咳嗽都不闻一声。定宜转头看,十二爷就在她身边,狐裘的出锋拢住半张脸,只看见一双眉眼,不复平常的温和,居然凌厉得像个陌生人。她感觉奇异,有一瞬以为自己认错了人,再细看,日影下那双眸子光华万千,略一顿,视线调转过来,和她碰了个正着。

她心头一跳,讪讪别开脸,他却出声叫她,问她冷不冷。她说还好,“这地方果然要穿羊皮袄,难怪市价那么高。”

“毛皮算不得价高,最值钱的是书。高丽人崇尚中原文化,一本草堂尺牍换一头牛,在京里可没有这样的行市。”他说着,仰头看天色,“再有半个时辰就该到了,巳时开市,到那里差不多正赶上。回头你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等我把事办妥了再来找你。”

她蹙眉说:“我是想来帮忙的,单安置在茶馆算什么事儿呢,我要跟着你。”

他笑了笑,“听话,人堆里都是粗鄙蛮横的猎户庄户,身上带着羊膻味儿呢,你愿意闻?再说不知道人家来历,万一有点磕碰闹起来,你没法自保。还是找个地方等我,今早的人市看过之后不能即刻回去,多守两天静观其变。明儿年三十了,我带你上集置办衣裳,好好过个年。”

絮絮软语都是情人之间的话,透着体贴和慰心,定宜满不好意思的,左右看了看,那些戈什哈恍如未闻,她脸上的红云却一点点升腾起来,朝霞之中明媚得晃眼。

他笑意更盛,“怎么脸红呢?我没说什么呀。”

他越是这样她越是窘迫,到底身边都是外人,这些粘缠的话让人听去怪难为情的。十二爷用兵很讲究,侍卫也都训练有素,一言一行恰到好处、眼神表情控制得当。她怕人笑话,他们却像张开的大口袋,任你往里头倒东西,他们只管担待,倒多少都不担心漏底。

可是终究面嫩,她怨怼看他一眼,撅嘴道:“你没说什么,我为什么要脸红。”

“那一定是我看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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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他自得笑起来,干吊着一边嘴角,居然有些痞气。

她忙岔开话题,问:“咱们上绥芬,你留话给七爷了么?到底他也是钦差,背着他办事他又该抱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