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酒话(2 / 2)

九零之读心神探 胡六月 10647 字 9个月前

何明玉带着赵向晚和季昭熟悉水房、厕所、洗澡间,又领着他俩参观篮球场、小食堂、小卖部,两人正式开启暑假集体生活。

一大早起床,赵向晚、何明玉叫上季昭围着小操场跑步锻炼,洗漱完毕之后一起去食堂吃早餐。事实证明季锦茂的担忧没有必要,季昭适应新生活非常好。他穿衣、吃饭都不挑,喜欢独来独往,赵向晚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心情愉快、情绪稳定。

早餐是简单的稀粥、包子、咸菜,季昭与赵向晚面对面坐着。

季昭吃饭的动作优雅而缓慢,引来旁边不少目光。没办法,实在是长得太过漂亮,太招眼了。

赵向晚与何明玉看着季昭那张脸,也感觉心旷神怡。难怪古人说:秀色可餐,这话用在男人身上也一样。

“何明玉——”

随着这一声喊,何明玉条件反射站起来,大声回应:“到!”

许嵩岭身后跟着祝康、刘良驹、朱飞鹏,表情严肃:“赶紧吃完,有紧急情况。”

赵向晚放下碗筷,跟着站起。

有新案子了!

重案一组全部就位,听许嵩岭介绍案情。

市局接到报案,一名男子说朋友喝醉之后吹牛,一年半前杀了一个人,埋在城北郊区小河边。

许嵩岭严肃地说:“不管是酒后吐真言,还是胡乱吹牛,涉及杀人案都不能掉以轻心。朱飞鹏,马上传唤这名声称杀人的嫌疑人,让赵向晚、何明玉参与审理过程。祝康、艾辉、黄元德,做好调查取证的准备。”

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季昭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略显茫然地看着赵向晚。

赵向晚拉了他一把:“你跟着我吧。”

目前还没有画像工作,季昭一个人落单了也不好,不如就跟着审讯这一组,说不定还能多懂一点人情世故。

醉酒男子名叫谭学儒,外形斯文清秀,二十七、八岁年龄,宿醉刚醒,人还有点迷糊,突然一群警察找上门,吓得酒意全无。

听说昨晚一起喝酒的朋友,一大早跑到公安局报警,坐在审讯室里的谭学儒哭笑不得:“警察同志,我那是吹牛,纯粹就是吹牛。朋友们总说我手无缚鸡之力,说我书生气太浓,我就是吹吹牛。”

朱飞鹏并没有因为他的解释而放松警惕:“你交代的细节很清晰啊。”

谭学儒眉心跳了跳:“我,我那就是看侦探电影看多了,随口说的。酒喝多了上脑,吹个牛也能抓起来?太夸张了吧!”

朱飞鹏看一眼坐在一旁安静做笔录的赵向晚,没有丝毫放松:“把你昨晚说过的话再详细讲述一遍!”眼前谭学儒推脱得太过干净,反而令人怀疑。

谭学儒有些无奈,摊开双手:“警察同志,醉话嘛,睡一觉起来就忘记了,我哪里还记得?”

朱飞鹏冷笑一声:“看来,你需要提醒一下。”说罢,命人将举报谭学儒杀人的那名男子叫了进来,“你来告诉谭学儒,他昨晚到底说了些什么。”

一看到眼前穿件棕色皮夹克、剪着寸头的年轻男人,谭学儒瞳孔一缩:“钱勇!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跑到公安局举报我杀人呢?”

钱勇撇了撇嘴,面露不屑:“谁跟你是朋友?你连未来丈母娘都敢杀,谁敢和你做朋友?”他一说话,便露出一口因为长期抽烟而造成的大黄牙。

谭学儒牙槽紧咬,脸部肌肉显得很僵硬:“我,我就是吹牛,你也信了?”

钱勇转过头看着朱飞鹏,讨好一笑:“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姓谭的杀了人,埋尸枣河边。那个……我举报是不是有功?有没有奖励?”

朱飞鹏丢了一枝香烟给他:“你再详细说说,如果谭学儒杀人属实,给你颁一个好市民奖。”

钱勇接过烟,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陶醉。

朱飞鹏严肃提醒:“室内不许抽烟。”钱勇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烟夹在右耳之上,开始复述昨晚谭学儒讲过的话。

谭学儒是农村孩子,家里父母生了七个,他是老四。高中毕业之后,在星市一家皮鞋厂当推销员,因为长相斯文、谈吐有礼,很受女孩子青睐。先后谈过几个女朋友,但都因为他家里穷、负担重而分手。

钱勇在皮鞋厂当工人,和谭学儒是老乡,两人时不时在一起喝个小酒、打打小牌,算是说得来的朋友。只不过钱勇没什么文化,谭学儒时不时言语间流露出一丝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令钱勇心中不喜。

昨晚夜里,谭学儒叫上钱勇,在他的出租屋里做了两个小菜,一起吃饭喝酒。酒过三巡,钱勇将话题引到男女话题上。

“还是兄弟你有福气,谈了那么多个女朋友。”

谭学儒喝得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谈得多又有什么用?没一个肯嫁给我。”

钱勇好奇地问:“你跟我说说,这些女人你都上过床没?”

谭学儒听到这个问题,顿时来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地吹嘘自己上过的女孩,那真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

钱勇一直单身,越听心头越热,凑近了问他:“这么多女人,你觉得哪一个最风骚,哪一个最来劲?”

谭学儒眼中闪过一丝眷恋,有些神秘地说:“要说办那件事最爽、最舒服的,你想都想不到,其实不是我哪一任女朋友,而是我前任丈母娘。”

钱勇瞪大了眼睛,半天才说出一句:“丈,丈母娘?”那不得已经四十多岁?放着年轻漂亮的小妞不要,偏爱半老徐娘,谭学儒的口味这么重?

也许是因为压抑太久,在这个七月的夜晚,几杯小酒下肚,谭学儒打开了话匣子,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

两年前,谭学儒谈了个女朋友,名叫虞初晓。虞初晓性格活泼开朗,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虞初晓的母亲魏清婉在省机械厂工会工作,四十刚出头,但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虞初晓中专毕业,在省机械厂财务处上班,工作轻松、收入稳定。虞初晓的父亲曾经是省机械厂的工程师,死于工伤,厂里对她们母子照顾有加,不仅分配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抚恤金也给了不少,因此虞初晓母子生活相对优渥,至少在谭学儒看来,实在是条件太好。

城里人,有住房,中专学历,每个月收入近一百块,还有各种福利待遇——拥有这些条件的虞初晓是谭学儒能够找到的最好对象,因此谭学儒对虞初晓刻意逢迎,处处讨好,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开始谈婚论嫁。

虞初晓性格单纯,因为父亲在自己小学时便已经离世,家中只有母女二人,缺乏父爱,对温文体贴的谭学儒印象很好,决定结婚之后便告知母亲魏清婉,商量第二天上门。

谭学儒清楚地记得,见到魏文婉时正是阳春三月,他穿着新皮鞋,提着礼物走进省机械厂的宿舍楼。

省机械厂是湘省大厂,以生产重型施工机械为主。九十年代大兴土木,施工机械销量极好,因此省机械厂的效益很好,每年一到过年过节都会发钱发东西,小到肥皂、牙膏、汽水,大到成箱的带鱼、水果、米面油,应有尽有。

谭学儒一走进省机械厂的生活区,便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富足愉快氛围。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打招呼的时候说的话语也令人羡慕不已。

“带鱼吃完了没?我告诉你一个办法,用油煎了之后封在玻璃瓶子里,娃娃们带到学校去当零食吃,味道好得很。高蛋白,听说还能养头发,小孩子长身体多吃点好。”

“唉呀,上次发的苹果还没吃完呢,又发了一箱桔子。我们家是双职工,根本吃不完!”

“是啊,你说水果又不能当饭吃。好在我家小子嘴馋,每天上课的时候往他书包里塞三个,现在总算是吃得差不多了。”

谭学儒听在耳朵里,记在心上。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和虞初晓结婚,住到省机械厂来。他老家是农村的,家里兄弟多,也不在乎什么倒插门,只要让他住到这个单位来,每天就有吃不完的米、面、水果,多好啊。

魏清婉早早准备了一大桌好菜,等着女儿的男友上门。

一开门,魏清婉的目光便在谭学儒身上快速走了一圈。小伙子个子中等,长相清秀,虽说只是高中毕业生,但眉眼间看得出来有几分书卷气,如果只是看他的模样,的确很难猜得出来是个农村娃娃。

可是,还是能看得出来一些与城里小伙不一样的地方。

蓝色衬衣衣领因为浆洗过多而泛白,衣袖边沿有些磨毛,裤脚有点短,刚刚盖住皮鞋鞋面,走动间露出浅色的尼龙袜子,一看就很廉价。

魏清婉心中一突,可是她聪明地没有多问什么,微笑招呼谭学儒坐下。

魏清婉是本地人,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条件相对不错。丈夫去世之后旁人也介绍过几个,但她眼光高,一个都看不上,慢慢也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在生活,没有再婚。

谭学儒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魏清婉这样的女性。

魏清婉虽然年过四十,但肤白貌美,长腿丰胸细腰,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成熟女性韵味,让谭学儒的心漏跳了一拍,局促地端坐椅中,一动不敢动。

谭学儒的拘谨倒是给魏清婉留下了好印象,给他端茶倒水,随口问了几个问题。

“家是哪里的?父母还在吗?兄弟姐妹几个?”

“皮鞋厂的收入稳定吗?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单位有住房吗?如果结婚将来住哪里呢?”

每个问题都精准击中谭学儒的弱点,他的额头开始冒汗,回答问题也变得有些结结巴巴。

“阿,阿姨,我是农村人。现在红星皮鞋厂当推销员,是,是临时工,按照销量提成,每个月差不多四十多块钱。单位没有分房子,暂时在外面租房住。我,我是真心喜欢初晓,我想和她结婚,请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