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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大家凑过去看他的手指,手指上的红点果然是慢慢地消失了,那小伤口上留了一层小小的白色的皮,元卿凌伸手撕掉,手指残留了一点的浅粉淡红,修复能力是明显没有包子的好。
见糯米都有,汤圆也试了一下,他和糯米是差不多,到最后手指上就留下了淡淡的印子。
再等一盏茶左右的功夫,那淡红的印子也消失了,彻底地康复。
四人八只眼睛一道看向了二宝。
这一次,是元卿凌拿起了剪刀朝两人走过去。
两只食指凑在了一块,剪刀划下,鲜血甚至还没流出,伤口已经痊愈,就好比金刚狼一样,甚至比金刚狼还要迅速,伤口是马上修复到和原先一模一样。
点心们顿时面面相窥,为什么弟弟还要更厉害一些?尤其汤圆和糯米更是不服,比不过哥哥就罢,连弟弟都比不过?
二宝淡定若素,仿佛自愈只是一个小儿科得不能再小儿科的本事了。
不,就不能称作本事,那是应该的。
元卿凌怔愣了半晌,拿着剪刀看向了自己的手掌。
狠了狠心,闭上眼睛,剪刀从手心划过,尖锐的痛楚传来,她睁开眼睛,看着鲜血滴出来,一滴,两滴,三滴……卧槽!
“止血,快止血!”包子首先反应过来,五小福顿时忙活起来。
也就是说,孩子们都有自愈的能力,或者快或者慢,她……也是有的,但和寻常人一样,一个伤口该痛几天就痛几天,一点都不比别人优越。
“为什么会这样?”元卿凌怔怔地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猪蹄的手,问出了这个谁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如果说孩子们也注射了药物,发生了细胞变异,这可以说得通,但孩子们都没注射过药物,且是通过这一具身体生下的她,按说,他们是和正常的孩子是一样的,可为什么啊?
如果说她这身体也发生了变异,那么生下的孩子遗传了她的基因,变异也可以说得通,问题是她没有变异。
这就好比……隔山打牛?乾坤大挪移?
元卿凌觉得自己快疯掉了,就像当初刚刚穿越过来看到药箱时候的疯狂,她是求知欲特别旺盛的人,但凡遇到无解的难题,总得困扰很久,一心想要钻研得到答案。
脑子里,又迸出了方妩当年说的那句话,科学的尽头未必就不是神学。
虽然内心很抗拒这种说法,但是这些年所经历,她坚定的信念开始动摇了。
才意识到,原来人类都有这种特性,但凡自己想不明白,或者是无解的难题,最终都会归到神学上去。
其实再往深一层去想,百姓求神拜佛,倒不是愚昧无知,除了信仰,还可以不必再苦苦追寻。
就这样,杀手光临的这个晚上,元卿凌和五小福一起探讨了许多,虽然整个晚上五小福都有些蒙圈,但是他们听得很认真,很仔细,最后用奇异的眸子看着妈妈,元卿凌自顾自地说,好似发泄一般,说到最后,糯米呆呆地问道:“妈妈,你是说,你现在信神佛了吗?”
元卿凌也怔了一下,她是这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