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太厉害(2 / 2)

明末小平民 老白猪 3293 字 6个月前

以这样呢!

落在后面的汤山也是心惊,没想到这伙人这么强悍!这才一个照面,就已经是杀了十五六人,而他们自己却是一个没伤着,别说受伤,连一个欺上身去土匪都没有,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长枪阵的威力竟然这么厉害!

“收。”

万华大喝一声,便是收回了长枪,队员们也是纷纷将刺进土匪身体里的长枪一下抽了出来,

“啊,,”“啊,,,”

这震天动地的喊叫声是让人心惊,还有那血剑四射的场面是甚为恐怖,他们都是站立不稳,躺在地上打滚,脸上是痛苦无比。

看着这样的场面,后面那些土匪是肝胆俱裂,个个吓得不敢上前,脚打哆嗦,有那不争气的甚至是吓得也坐在了地上,不敢动弹。

万华冷冷的看着他们,凡是与万华目光接触的土匪都是浑身一个激灵,只感觉被鬼盯上了一样,浑身凉飕飕的,这今天真是碰见鬼了,谁能想到一群毛小子这么能打!

在地上打滚的那些土匪很快都是一个个毙命,那高虎虽然还没死,可是却是比死了还难受,躺在地上不敢动,一动就是疼的叫天,不动也是疼的厉害,只恨自己怎么不快些死掉,反正也是活不成了,早点死了也免得受这些痛苦。

万华正要下命令在刺,这时却是不知道那个罗罗大声叫道:“快跑哦。”

众人这才是反应过来,这些人还怎么打?那不是找死吗?谁也不是笨蛋,这时候不跑,难道留下来等死不成!一班罗罗是扭头撒开脚丫子跑,只恨爹娘没给自己多生两条腿啊!

一眨眼功夫,就是跑的一个不剩,只留下汤山还站在那里,这不是汤山不跑啊,圣人子弟嘛,逃跑也要有风度嘛,不能失了脸面,再加上有时候逃跑反而是死的更快,还不如不跑,反正自己是读书人,一般人都是不会为难自己的,这种场面也是见得多了。

以前还有一次自己被土匪包围,那头领见自己是读书人,又有功名在身,反而是拉着自己吃了一顿,最后求着自己给他写了个牌匾,好吃好喝的又是招待了两天,最后才依依不舍的送自己离开,

汤山看着万华,看他不是个无知莽夫,想来是不会为难自己的。

这可不是汤山托大,这年头文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历史上李自成成了气候,手下有了十几万人,可是只要抓到个文人,哪怕他只是个秀才,那都是看的跟宝一样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要给文人的地位什么时候最高排个名次出来,大明朝一定可以进前三位的。

“大哥,追不追?”

国振,林虎他们都是对万华问道。

万华看着四下跑开的土匪,无所谓的笑了笑,说道:“有什么追的,又不是什么好打紧的人物,跑就跑了呗,顺便也给咱们扬扬名,免得是个阿猫阿狗的就来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