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有名贼头(2 / 2)

刘秀差点被林稚水眼中信任的光芒闪瞎了眼。“我哪有什么运气啊。”刘秀无奈地笑,把纸团从盒子里拿出来,递给林稚水后,道:“真要想要运气,不如我陪你去找方士,算一算吉凶?”

刘秀稍微停顿了一两个呼吸,面露向往之色,“如果能遇上有本事的先生,求得一谶纬,那就再好不过了。”

光武帝英明神武了一辈子,就只在谶纬这块死倔着,说什么都不肯答应下属去打击谶纬。不过想到他的发家史,到也能理解。

林稚水觉得自己特别能理解,并且亲热地握住秀儿的双手,“怎么会呢,光武陛下您不要妄自菲薄,碰运气这种事情,我对您特别有信心!”

“……但是,我真的不是你写的文章里那样,能够召唤流星砸毁敌军的营地。我不是什么天命之子,抽签的事情换个人来吧?或者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到底该让谁去比较有把握?”他忧心忡忡:“你别对我那么有信心啊。”

“你别不信,很多人都觉得你就是天命之子!”

“?”刘秀摸不着头脑,“你写的《光武帝新传》都没有发出去,何来很多人觉得?”

林稚水露出了一个……嗯,刘秀非常眼熟的神棍微笑,没有解释,只是说:“试试嘛。”说完,就打开了纸条,上面写着阮小七和白玉堂的名字。

“七哥!白兄!”林稚水挥舞着纸条,“等会儿偷凤雏,就麻烦你们了!”

“好说!”白玉堂正在检查自己的飞蝗石储量,闻言抛了抛手里石头,自信满满:“五爷开封盗三宝,这会再盗一次凤雏,手到擒来。”

阮小七眉飞色舞:“俺盗过御酒,那可是从一群官差眼皮底下偷天换日,厉害吧!我阮小七要是去做贼,必须得是贼头头!”

“喏,贼头!”林稚水转身回屋,过会儿拿出来一套白软似柳絮的衣服,“洗过了,这几天也放在包袱里没拿出来过,别嫌弃。”

“这是什么?”

“火鼠裘,避火的好宝贝,在我这儿放了两年了,我一直当普通的衣服穿,没想到还能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阮小七试着穿上,居然刚好合身。

林稚水:“应该是火鼠裘能自动调节大小,我拿到时,也是一试就合身。”

白玉堂瞅了两眼,捂着眼睛调侃:“我眼睛瞎了!”

阮小七常年打鱼,皮肤黝黑,穿着这雪白的火鼠裘怎么看怎么怪异。他自己也觉得奇怪,扯了扯衣料,憋出一句:“好不适应,还是我打鱼的衣服舒适,穿着这身,我往后赤着脚走路都不习惯。”

林稚水冷酷无情地拉开他想要去脱衣服的手,“穿着,凤凰不一定是火凤凰,可万一是的话,这东西,说不定能保你一条命。”又转过头去看白玉堂,“五爷可会律管?”

“我会。”白玉堂奇了,“难道你有能避火的律管?”

“不,是吹响后能使六月飞霜的律管。”林稚水把乐谱连着律管一起给了白玉堂,“兴许能用到。”

一盏茶很快过去了,确定好进这一关的队员们各自枕着黄粱枕,几乎是下一秒就进了梦乡,某些四合院厢房里,还出现了轻微的鼾声。

林稚水发现自己和白玉堂、阮小七的联系断了,跟其他人一说,都认为是天道防止他们场外求助,暂时屏蔽了关联。

“林郎君……”刘秀仍在纠结,“我还是觉得,你说我是天命之子,太盲目自信了,下一关别用抽纸条来决定……”

“嗯嗯嗯,下次一定!”

“……我真的没有什么天命,也就河水结冰那一回,但是正月天气本来就冷,那属于巧合。”

“好好好,你说是巧合就是巧合!”

“你别不信啊!”

“你也别纠结这事了。”反正多抽几次,你就认命了。

林稚水咽下后面的话,改成跟刘秀说:“你就当我选择困难,借你的手帮我选参赛的人,反正以你们的本事,我觉得什么困难也成不了你们的阻碍。”

“这还好。”刘秀松了一口气,又面露好奇,“你还在做这个啊,我之前就想问了,它有什么用?”

林稚水放好九月仍然有的秋桃,又脆又甜,摆了三五个在西游记同人的原稿前方,才告诉刘秀:“我在给大圣摆供品。虽然没什么用,书中世界那么大一座花果山呢。但是!每天一次,绝不间断,显得我心诚啊!”

李世民撩开门帘,大步走进来,“我看你从写完那份《西游记》同人开始,每天都会做这样的事,人家也没搭理过你,桃子动都没动过。”

“当然不可能靠桃子把大圣勾出来,就像郭大侠也不会因为我天天给他送吃的,就帮我做事。”林稚水很是无所谓道:“我就是闲得发慌,顺便在大圣面前刷一刷存在感。”

此时,一道道浅淡的黄粱香飘去上空,凝结出了巨大的水镜,由天道力量加持,给观赛的人看直播——共有三十三个大梦境,想看哪一个,向天道默念祷告序号,在那人眼中,水镜就是相对序号的梦境。

林稚水立刻坐好了,还招呼二人:“二凤,秀儿!快,坐下,我们来看看五爷和七哥怎么当梁上君子,偷凤雏!”

盯着大水镜,林稚水没注意到他说了“偷”字后,不远处,果盘上的桃子,最顶端那个肉脆汁多的,晃了晃。在水镜里的人和妖开始各显神通后,从桃子尖开始,一点一点减少。

——像极了看电影还要吃爆米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