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官依然不相信林稚水有能力接过这件事, “写文章和真实的判案不一样,你不要以为你能写出包公断案,就能真的在现实中判案了。”
古代信息流通可不比现代,端看秦始皇统一六国足足十四年, 闾左贫民竟不知道真实的秦律, 被陈胜吴广忽悠着揭竿起义,就知道有多差劲了。
许多人到现在都不清楚林稚水能够将文章里的人请出来。
林稚水也不辩解, 只是自然地把手摸上冰凉的水火棍, 慢慢地往外推,“府官大人不让我试试, 怎么会知道我做不到呢?”
府官不耐烦地一挥手, 官服的粗袖微微滑落,露出少许腕骨, “有什么好试的,读书人就乖乖先读书,想要断案, 拿了官职, 先在地方打磨个两三年再说。有句话你没听说过?术业有专攻。”
林稚水点点头, 似乎赞同府官的话,那府官便也舒展了眉头,捋着胡子道:“所以你……”
“我明白了, 就像府官大人在当上府官之前, 是一名游侠儿一样。”少年不紧不慢地说着, 眼角噙着笑,“做游侠时就乖乖做游侠,拿了官职后,便一心一意做父母官。”
府官手一抖, 揪断了小撮胡子。其余人都有些诧异地看向他们的大人——原来除了文人外,大人以前还当过游侠儿吗?
府官眼皮子直跳,“我不……”他没多想地就要反驳,可与林稚水清亮的眼眸对视后,便猛然醒悟,对方能说出口,必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的。便做了个深呼吸,胡子微抖,不愉道:“林公子调查过本官?”
“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看出来的吗?”只看眼神与表情,就好像面前是多么纯良的一个少年,连说出来的话,语气都变得十足无辜:“府官大人手腕——腕骨往手肘那块,肤色比起双手深了不少,可以见得大人年轻时没少赤膊练功。然后,这五年当官后,不需要风吹日晒,脸面,脖颈,双手这些地方,就养得稍微白了。”
府官瞳孔紧缩,脸上不愉之色尚未褪去,便被骇色占据。
他从头到尾也就那一挥手时袖子多滑落了些,不足三息的暴露,如此之短,也能被注意到吗?
握惊堂木的手,微不可查地收紧,心中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林稚水,究竟是拥有多么可怖的眼力?
心神不定之下,手臂一晃,惊堂木撞到桌案,发出一声闷响。
两边差卒以为这是信号,大喝一声,水火棍打下,夹着肃肃风声。
“珰——”匕首与木棍一撞,借着格挡那刹那,少年旋身腾挪,前脚一踏,后有水火棍正好击在他原先站立的地方。侧身偏头,另一条水火棍自他眼前扫过,少年腰身一弯,腾身空翻,“嗒——”“嗒——”“嗒——”三根棍子在他跃起的后一息,齐齐打在地面,相互搭成交叉网。
少年翻了个跟斗落下,踩在三根水火棍交叠的顶端,身躯灵活似鹓鶵翻飞。
他偏头望向府官,斜挑的眼尾分明神采飞扬:“还有两个地方,听不听?”
被踩着棍子的差卒们要将其抽出,但是,不论如何外拔,水火棍依旧纹丝不动,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胳膊绷起的肌肉似山包鼓鼓,牙齿紧咬,露出其下殷红牙龈,然而,棍身上的那一对靴却如同泰山压顶,镇压着不许它们动弹。
府官此时方反应过来,“误会!你们都住手!”
被命令的对象——差卒幽怨地望着府官。
住不住手,是他们能决定的吗?
府官尴尬地咳了一声,“林公子,你看……”
林稚水从水火棍上跳下去,扭动手腕,骨头咔嚓咔嚓响。“呼,这大冷天,活动活动身子骨也是好事。”他瞧向府官,咧嘴一笑:“剩下的两处破绽,听不听?”
“听!”
“一个地方,你手腕上的蛇刺青,没有清除干净。”林稚水竖起一根手指。
这个不算他发现的,他顶多看到府官手腕上有一些色彩痕迹,哪怕能想到刺青,也分辨不出来是蛇形,多亏了包公的提醒。
——包拯成为文章人物后,眼力大涨,连蚂蚁行路痕迹都能判断出来,更别说刺青形态了。
在这个时代,身体有刺青的人不能当官,不过,这并不妨碍某些学士、武人对此的喜爱。
文有街子,自颈以下,遍刺白居易诗。武有坊间一霸,左臂刺“生不怕京兆尹”,右膊刺“死不畏阎罗王。”
而龙蛇猛兽,是武人最爱,他们认为刺青可以增添其凶猛。
府官闭了闭眼,长出一口热气,“还有呢?”
少年却是眼睛灵活地一眨,“府官气貌魁伟,须髯若神,一表非俗,望之便似驰骛闾阎,藉藉有声的豪侠。”
人群中,纪滦阳揉去眉心雪水,亦揉平了山川似的皱纹,嘴角泛起浅淡的笑意。
——本以为林兄轻死重气,会过刚易折,现在看来,他也非是恣欲自我之人。
府官听了林稚水那一番话,立刻就被顺毛成功了,装模作样地用手指叩了叩桌面,“既然林公子坚持,那便重审吧。就给……”他沉吟片刻后,“就给林公子三天时间,若是三天之内找不到证据,便按原样判决。”
百姓们不解:“为什么要给他时间?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本来就是妖族搞的鬼,再查能查出什么来?”
别小看五年的洗脑,疯狂的传教徒,五星期就能把没有分辨能力的普通人诱惑进自己的教,令他们心甘情愿祭拜信服了。
那大夫亦是坚持:“我更相信大人的判断!”
府官的威信已经建立起来了,在他“让林公子试试”的并不十分支持的坚持下,林稚水还是拿到了三天的破案时间。
不过,并不需要三天。
林稚水先去了枯井,又检查了一下陈夫人的尸体,就本着就近原则,要求去陈大夫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