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青年灰色大氅披身,光线斜斜照进来,点墨那般的星眸下,绯色薄唇似笑非笑地勾着。
更别说右边的少年,天生一双含笑多情桃花眼,令人望着心生欢喜,发丝有几根翘着,往那浪荡中,又添了几分潇洒。
颜控的世界就是那么诚实,顾客想也不想,就决定站两位学子,“店家,我突然想起来我家里还有点事要处理,这些货暂时不要了。”
店家脸色顿时从苍白变成了惨白。
林稚水心有不忍,“店家你放心,还不止呢!”
老板:“?”
少年咧嘴一笑,牙白唇红的模样,极惹人爱,却在老板眼中,是恶鬼索命。看着他用那笔沾了墨,在白纸上落字,再好的书法也经不住毛笔质量粗劣,墨水在纸面浮散,那字也是浓淡不宜,飘飘欲散架。
“顶多十文一管,不能更多了。”林稚水点评,“那林稚水如果用这样的笔,恐怕文试时,墨迹该糊成一团了,还想拿第一?”
你说扯大旗也就算了,质量过关,借他的名头恰饭,他顶多私底下找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也没必要当别人的面拆穿。但这种用劣质笔,以次充好,十文的档次卖出一百文的价格,败坏他的名声可不行。
老板咕咚一咽口水,瞄到顾客青青白白脸色,忽流大嗓门:“走走走!今天不开门!不卖东西!”
就要推搡几人出门,手即将碰到林稚水时,顾客猛然回过神,攥住老板的手腕,揪着他往外走,“走走,咱们见官去!”
老板眼中升起不耐:“见什么官?我做什么了?”
顾客:“你以假充真!”
老板眼珠一转,终于想到一个咬死不认的理由了:“我哪里卖假货了?它卖的就不是笔,是文昌第一的文气,你不也是听到是林公子用过的笔才买的吗?你怎么证明林稚水没用过我店里的笔呢!”
他也没办法说自己没卖过,毕竟就在这顾客之前,他已经卖出过不少“林生笔”了——他自己给这种笔改了个名字。
顾客被他的无耻气得胸口直跳。
纪滦阳凉凉道:“谁说这位阿伯是为了林稚水的名号了,他就是想来买一支笔,你就给他推荐了这种烂笔而已。”
得了场外指导援助,顾客更是打了鸡血似的,将人拖出店门,“必须见官,我可以随便花钱,但我受不了这委屈!”
老板踉踉跄跄,不得已跟着走时,就听得后边,那个在本处邑城上学的小子问他旁边的少年:“林兄,要去看看热闹吗?”
林兄???
林???
“砰——”
身子陡然一落。
他身边的顾客很是不耐烦:“你装什么脚软,快起来,今天必须跟我去见官!”
老板却已没心思去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只觉得耳边都是鸦鸟乱鸣,脑子里乱糟糟地,千百种散乱思维纷飞,忽来一声重咚,好似雷音崩裂了乌云,将最原始的画面展示在他面前——
他害怕的难道是那根本不认识的林稚水吗?
不,不是,他害怕的是……
老板还记得那天,约莫是一年前,他抱着从勾栏里暂租出来的流莺,摸她粗布底下光滑的大腿,在她娇声软语的崇拜声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说地方官腐败,说三公九卿尸位素餐,着重说一下史官肯定是一个只知道讨好皇帝的软骨头——当然,都没有证据,他就是叭叭叭几句,和流莺吹个牛逼而已。
就在他喷完现任不够,顺带喷上一任史官,三十三年前的夏氏一族,定然是里通外敌,或者其他重大犯罪,不然怎会举族暴毙时,小铺大门被砰地一脚踢开。
光影明灭间,青年衣上祥云纹路晃着流光,那张执笔的温厚手掌按着他的脑袋,就是砰地砸在柜台上,耳边是流莺尖叫,血液汨汨红了视野,流莺那双往日他爱不释手的白嫩双腿抖得如同狂风暴雨中的花蕊,可老板已经没心思去起旖旎心思了,因为那纪滦阳砸了他的脑袋还不够,竟然生生用笔管戳穿了他的手掌。
外边小雨雾蒙蒙的,头顶上,青年的声线仍旧是漫不经心的:“听说,你用我的名头卖假笔?”
然而,老板却能感觉到,对方打量他的目光充斥着冰冷与看地面虫子的漠然。
如果有必要,纪滦阳不介意杀了他!
回忆骤然断掉,可那股森寒的杀意被想起来后,徘徊在胸口久久不散,骇得老板腿脚发软,牙齿格格响。
他一开始竟还以为是他的高谈阔论哪里戳到纪滦阳的死穴了,等听到他的话时,惊惧之中,又带着一股荒谬。
就为了这?
就为了一点名声,就想要弄死他?
疯子!这是个纯粹的疯子!
老板不敢招惹疯子,默默将当时的“招牌”下架,手掌上的伤口被人发现时,也只推脱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
而这次再借林稚水的名头,他是不怕的。
他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纪滦阳学试前也正好来过他家买笔,当时听到他搞的噱头也没什么反应,可见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子。
但是!
老板简直想嚎啕大哭。
往年他是榜上前十位一起做的,如今怕纪滦阳追究,只做了首名,谁能想到,天下那么大,这都能被他们撞到一起,结伴同游!
谁知道纪滦阳那家伙护不护短,这要是把林稚水的事情当成他自己的事情,再废他一只手,那他可就真的成废人了。
手掌心那一处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又开始了刺疼。
老板悔得肠子都青了。
早知道……
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