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喜欢就喜欢(1 / 2)

穿越三两事 还付崽 11657 字 7个月前

“又不是赏给我,我有什么可‘怎么办’的。”我支起身想要越过他下床,被他一把拽回来重新倒在身边。

“不吃醋么?”他眨着眼睛问。

“为什么要吃?”我看着他。

“你不喜欢老爷我?”他问。

“我说过喜欢你么?”我反问。

“啊哈!这就是吃醋了!”他坏笑起来。

“老爷你可以继续意淫,小的我要下去了。”我再度起身,才伸腿跨过他的身子,被他双臂突地箍住腰,一下子将我摁趴在他的身上。

“意淫有什么趣儿,老爷我更喜欢来点儿实在的。”楚龙吟满脸邪笑,大手向下一滑,正落在我的臀上。

我慌得挣扎着想要起身,被他一个翻身又压在身下,邪笑连连:“把老爷我的‘兴致’勾上来了就想跑?天下哪儿有这么便宜的事!说罢,你是想老实承认你喜欢我呢,还是等我施完家法后再承认呢?”

“你——你怎么能——”我烧着一张脸使劲儿推他,心里是又慌又怕,这个流氓家伙跟别人可不一样,他他,他可是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的主儿,昨晚才刚在冲动之下发生了第一步关系,今早他居然就想再更近一步——他他,他太流氓了!

“为什么不能呢?”他坏笑着盯着我的眼睛,“咱们都是男人,又不像女人还需顾个贞操,说‘能’就能‘能’,什么时候‘能’不都可以?”

对,对,我怎就忘了,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先性后爱。若我是女人的话他可能还有所顾忌有所矜持,可眼下的我是个男人,他很自然地把我当成了和他一样的“动物”,男人最懂男人,因此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某些事就水到渠成了,男人跟女人不一样,“某些事”他们不必迂回,完全可以直入“正题”。

我一时急了眼,张嘴一口咬上他的下巴,疼得他“唔”地一声翻身倒在旁边,我则不管不顾地从他身上跌爬着越下床,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好你个臭小子!敢咬你男人?!”楚龙吟长臂一伸一把薅向站起身正要逃跑的我,我“啊”地一声堪堪闪过,飞快地窜向外间,至里间门口处时立住,扭头冲他道:“如果你接了赏,我不会吃醋,我只会把脑袋里才刚深深刻下的东西全都抹去,而从今以后,你也就只是我的‘老爷’,我也就只是你的‘长随’了。”

楚龙吟摸着下巴歪在枕头上看我,然后慢慢地笑起,继而大笑,笑了一阵忽地将表情一收,一字一字地向我道:“我会让你把脑仁儿挖出来也抹不去那些东西的。”

我展开了个笑颜,轻松地道:“那可不一定,我不是个会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呢。”说着便转头要走,忽地想到件事,又转过头去向他笑,“对了,老爷你昨儿在桥上的那道上联,我想了一夜,虽然我不会对对子,不过也知道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这么回事儿,于是也想了个下联,工不工整的老爷别笑话,权当是答谢老爷昨儿赏我的那杯酒了。”

说着便望了他笑眼盈盈的面孔,想了想,道:“老爷的上联是‘月圆花好,秋波中,孔桥上,小长随因何流连?’那么我的下联是——‘天青日红,衙门里,公堂下,大老爷难断情案!’”

伴随着楚龙吟的纵声大笑,我施施然出了门,立在檐下台阶上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我不喜欢纠结于过去,也不胡乱猜测未来,我只知道,当前,眼下,我喜欢这个男人,我就要去把握,去珍惜,不必穷究原因,不必患得患失,管它以后会怎样,至少,我用心了。

正坐在台阶上懒懒地晒太阳,忽见个传话小厮走过来,道:“钟哥儿,府外有位小姐找你呢。”

一位小姐?莫非是曾可忆?她又来做什么?

谢过那小厮传话,我起身拍拍屁股,推门进屋,见楚龙吟还在床上懒着,便向他道:“老爷,府外有人找小的,你若没什么吩咐,小的便出去看看。”

楚龙吟眼也不睁地道了声“去罢”。

从府内出来,见门口立着的果然是曾可忆同她的两名贴身丫鬟,曾可忆向着我的脸上瞅了瞅,笑道:“钟公子气色不错呢,脸上的疤也看不大出来了。”

我点了点头,道:“不知可忆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曾可忆回身将小丫鬟手中一只精致小食盒接过,向我笑道:“这是可忆亲手做的点心,原本昨日十五就想给钟公子送来的,无奈家中临时有客,始终不得空,又不想只叫下人来送,便只好今天才送来,钟公子拿去尝尝罢。”

因有了上次经验,知道这位曾小姐口才了得,因而也没推拒,免得又是一番口舌之争,伸手接过,道:“多谢曾小姐。小姐的心意在下明白,那件事也都过去许久了,小姐不必总是挂在心上。在下一直接受小姐照顾,心中很是不安,所以希望小姐以后不必再这么客气。”

曾可忆灿灿一笑,道:“我也没打算跟钟公子客气,今儿也是有求而来,好让钟公子心中平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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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我不由被逗得笑了,这个女孩子还真是……很好,若非我女扮男装,倒真的想交她这个朋友。

“曾小姐请说。”我微笑着看她。

“是这样的,”曾可忆也微笑着看着我道,“我们家里呢,开着几间绣坊,其中有一家叫做‘和锦堂’,前儿我去坊里挑衣服,正看到新出了几种款式,衣服上绣的都是些诗句,觉得很有新意,便找来我们家掌柜的问了一问,这才知道往衣服上绣诗句的法子是钟公子想出来的,钟公子与我们家竟有着合作,实在是巧合得很。”

我也这才知道原来和锦堂是曾可忆家开的,确实巧得很,因道:“往衣服上绣诗句的法子并非我想出来的,只不过我是与贵店的合作人倒是确有其事。”

曾可忆笑道:“不管法子是谁想出来的,钟公子既是合作人,那我找你就对了。我看那契约上只签了衣服这一项,路子有些窄,对公子你、对我们家来说都未能将这法子所带来的利益最大化。因我们家绣坊除了衣服还兼做纱屏和窗纱上的纱、各类帐子、枕罩、床罩等等上的花样儿,既然那些绣样儿的诗句是出自钟公子之手,可忆便想,不妨我们双方再扩大些合作项目,将以上种种都签到契约中去,我再去同家父商量一下,看能否将公子的收益再提高一些……这是你我双方互惠互益之事,与你我之间私人交谊并不相干,不知钟公子意下如何呢?”

做为一个古代女子,曾可忆能想到这样的赚钱点子已经实属不易了,想来也是因为她生于商人之家,耳闻目染之下才能有此见识。

有更多的钱赚当然是好事,我也不可能为了避着曾可忆就把到手的钱往水里扔,再说避着曾可忆的初衷只是怕麻烦,如今多少有些了解了她的为人,当初怕惹麻烦上身的担心便可以打消了。

因而点头道:“可忆小姐的提议听来很不错,只是需给我些时间考虑一下。”

“那是当然,”曾可忆笑道,“三日的时间可够了?三日后我再来找钟公子要回复。”

“好。”我点头。

“既如此,可忆便不多扰了,告辞。”曾可忆语笑盈盈地冲我福了一福,转身便要离去,正赶着一个半大孩子没头没脑地冲过来,后面是举着扫把追打过来的家中大人,这一头正撞在曾可忆的身上,她一个娇弱小姐哪里吃得住这一撞,“哎呀”一声惊呼便摔倒在地。

身后两个丫鬟慌得去扶她,那半大孩子早吓得跑了个没影。曾可忆坐在地上,脸色苍白,满脑门的汗,无论那两个丫鬟怎么往起扶就是站不起来,我忙过去阻住丫鬟,道:“先别动,可忆疼成这个样子,绝不是普通摔伤,极有可能伤了骨头。”

两个丫鬟不敢再动,只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我低头问向曾可忆:“小姐伤到哪里了?”

“脚……脚腕……”曾可忆疼得直吸凉气,没有哭出来已是相当难得了。

我飞快地想了一下,此处距最近的车马轿行怎么也要盏茶时间,若这会儿去找车轿来送曾可忆去医馆的话,总不能期间让她一个大姑娘就这么一直坐在大街边的地上,而衙门的车轿却是不能随意调用的,再耽搁下去又恐延误了她治伤。转而想到了庄秋水虽是仵作却也是通医术的,事态紧急也顾不了太多,便一招呼那俩丫鬟:“扶你们小姐到我背上,我背她进去找庄先生。”

想来是觉得男女授受不亲,两个丫鬟有些犹豫地看向曾可忆,曾可忆本来苍白的面孔染上了一层红晕,低声道:“那就……有劳钟……公子了。”

当下事不宜迟,两丫鬟将曾可忆扶到我的背上,幸好曾可忆本就生得纤弱,我背起她来还不算太吃力。二话不说地迈进门去,一路穿屋过院,径直来至庄家母子所居的跨院,敲开庄秋水的门,见他一脸木讷地望着我,便简单将事情经过说了一下。

庄秋水偏开身,意思是让我背了曾可忆进去,而后将她轻轻放在榻上……这榻原是放死尸的,此刻这屋里并没有尸体,我也不敢告诉她。

庄秋水木声木气地向着曾可忆道:“除去鞋袜。”

曾可忆咬了咬下唇,很是为难。在古人来看,脚是女子的第二贞操,绝不可轻易示人,虽说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特殊一点,但庄秋水他又不是正牌医生,万一传了出去对曾可忆的名声有损。

见情况有些僵持,我温声向曾可忆道:“曾小姐,庄先生的为人我可以替他打包票,不该说的他绝对不会乱说,而小姐的这两位心腹也必会对今日之事守口如平。小姐若是信得过我们,便让庄先生看看伤,若是不行,就请小姐再忍片刻,我去请我家大人派了车轿送小姐去医馆,可好?”

曾可忆红着脸低声道:“衙门车轿岂是轻易就能调用的?钟公子不必费神了,就……就请庄先生替我看伤罢。”说着向两个丫鬟使了个眼色,丫鬟便蹲身去替她小心翼翼地脱鞋袜。

我转身往外走,将门关上,在台阶上坐了下来,一为避嫌二为放风,不由想起庄秋水给我上药的事来,心下道了声糟糕——那庄夫人还等着我回心转意嫁给庄秋水呢,如今我……一旦我告诉了楚龙吟自己是女儿身的事,那似乎只有嫁他才行了,到时庄夫人那边要怎么交待?她会不会看不起我还在其次,万一我嫁不成庄秋水她便要庄秋水自裁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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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糟糕……还有一点:一旦我告诉了楚龙吟我是个女人,他必定会明白庄夫人要找的那个女子就是我,到时一问之下知道了庄秋水曾看过我的身子,庄夫人又要逼庄秋水自裁,他,他会怎么做?

正托了腮皱眉苦思解决之道,便听见身后门响,见庄秋水出来,在我身旁立住,垂下眼皮道:“骨折。”

“这么严重?”我连忙站起来,“庄先生能医么?”

“你来帮手。”庄秋水说完这句便转身回去屋中。

我跟着进屋,见曾可忆光着的那只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脑门上虚汗哗哗地往下流,两个丫鬟含着泪正拿手帕给她擦汗。庄秋水过去坐下,拿过药箱,扭头看了我一眼,我连忙凑过去,听凭庄秋水指挥着拿药拿绷带拿夹板等等,直疼得曾可忆再也忍不住掉下泪来。

我见状不忍,没话找话地吸引她的注意力,她咬着牙,死死攥着我的袖子,古代不比现代,没有高科技的医疗设备,就算庄秋水方才在她的脚腕上涂了麻醉药,那也不能跟注射麻药的药效相比,因此曾可忆等于是生生忍着断骨之痛的。

感于她的坚强,我轻轻握住她发抖的手,这手冰凉,手心里全是汗,像找到了精神支柱般也反手用力地握住了我的,总算经过一番包扎治疗处理完毕,大约麻药也生了效,曾可忆似是不那么痛了,小脸上满是委屈地望着我,眼泪还在眼眶里打转,颤着声道:“钟公子……方才可疼死我了……”

我宽慰道:“好了,这就好了,回去开些止痛的药服,熬过这几天就没事了,庄先生医术高明,保证你这伤恢复得比常人快……”

我这里还没说完,便听得庄秋水那里木木插口:“我不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