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变天
九月下旬,秋高气爽,我们科的徐书记打来电话,通知我明天下午回公司,所有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都要参加在公司三楼、由党委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不得缺席。我不由地问了一句“什么事?”徐书记说:“我也不清楚,听说局党委书记也要来参加大会。”我说:“好的!明天我准时出席。”
第二天来到公司三层的会议室,该出席的人是否都来了,我不清楚,但会议室里坐满了人,楼道里也是摆满了椅子,就这样,还有站着的。五科的、东坝的、铺头仓库的头头们都来了,我站在门口,看见会议室大桌子前坐着高登科和田书记,旁边坐着副书记、副经理和党委职能科室的人。这种党委召开的会,一般来说,业务干部都得靠后,如果是经理召开的会议,则反之。我坐在门口,只见高登科手里拿着报纸,心不在焉地浏览着,双手微微颤抖,其他领导看起来表情凝重,看来这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呀!估计领导们已经略知一二,我之前没问出来缘由,现在也就不瞎打听了。一会功夫,金恩如经理陪着局党委李书记从四楼走下来,高登科站起来,李书记坐在他旁边,并示意金恩如坐在书记旁边,另外还有一位我们见过的、比我大几岁人。一阵骚动之后,李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并说道:“今天这个会是调整领导班子的会议,鉴于高登科同志有几个说不清的问题和一个错误,所以工作职位要调动一下。高登科同志的第一个说不清:今年上半年,二个月内两次去香港出差,各带回一台电视和其他电器,但说不清楚买东西的资金来源;第二个说不清:1984年,在深圳小交会上私分外汇券,自己拿了多少和外汇券的来源说不清;第三个说不清:在某公司D/A额度用满到期后,还继续发货,现在看来没什么实际损失,但各种缘由说不清;一个错误就是:作为北京首饰进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批准找托育同志到香港某公司的办事处上班,违反了外企雇佣职工必须由外服局提供的规定,属于法人违规。当然,高登科同志在首饰公司这几年,还是做了不少工作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鉴于此,党委决定让高登科同志先休息一下。他的工作由金恩如同志全面接管。”我听到这,不由得伸长了脖子往屋里看,高登科的双手不抖了,两眼无神地看着前方,此时说什么都是无用的,服从、服从,只有服从才是最好的表态!我心想:外贸局的那位祸害人的领导走了,那个蹿上副局长的吴某某调到别处去了,您怎么可能在这里长待?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再看看他的左膀右臂,个个“兔死狐悲”;再瞅瞅他的得意门生们(除夕家宴的参与者),个个如丧家之犬。老徐和刘美的脸色都变绿了,想必他们早已知晓,只是盼望着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才好,但事与愿违。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能见利就忘记了原则和法纪。我暗自欢喜,经过这一调整,高登科这一头大人该……此时屋里又传出一句重磅言辞:“田书记调回局里,另行分配,原外贸局宣传处处长支环均同志任首饰公司党委书记。”
会议议程基本结束,我心中不免一阵躁动,想起了前不久,我向金经理介绍公司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是高登科1984年设家宴、勾结下属的情况和景泰蓝科的现状。金经理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非常重要:“今天的聊天就到这里,你准备一下,如果你回到景泰蓝科负责,将会这么拾掇这个科。现在不用着急回答我,等你想好了,我这安排好了,咱们再聊!”通过这个大会,我们是不是可以“再聊”了?
回到首饰厂,向他们三人传达了会议内容,随后接到了金经理的电话:“首饰厂一定要稳定!”那是当然,既然是一头的,就不能给队友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