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兔子眼(2 / 2)

“拿下什么,我们是好朋友。”

两位抱在一起哀嚎,抱怨我是属蜗牛的,再不下手,如此极品就要被别家女孩撬走了。

我承认,秦彻对我是特别的,给了我最多的包容和关怀,给了我所需要的帮助和支持。

他凝视我时的目光那么温软,好像能一直望进我的心底。我也只是十八岁的女孩,面对如此出色的大男孩,不可能没有心动时刻。

夜深人静时我不是没有幻想过和他来一场甜蜜的恋爱,可也只是幻想而已。

有一句话秦玉说得对,我和秦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和他之间存在着阶级的天差地别,是一条目前我根本无法越过的鸿沟。

我拼命的学习、成长,个中因由自然是我对自己未来的规划、是我的理想和人生目标。

然而,细细分析,又何尝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原因,是属于秦彻呢?

他是出生即在巅峰的京圈太子爷,而我只是一个来自边远小城的孤女。强行挤进他的世界,只会让彼此难做,甚至丧失自己的尊严和自我,陈窈窈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好几次聊天,秦彻都表现出很深很深的无力感,他说很多事他不想做而不得不做,有些事他疯狂的想要去做却不能做。他羽翼未丰,护不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不配拥有。

有一次他眼睛里含满泪水的说过,自从失去豆豆,他就不敢再去喜欢什么,因为,他承受不了那样的痛,也害怕再次失去。他说与其让它因自己而承受痛苦,不如让它自由自在的活。

我不知道他说的它究竟何所指,也没有问,那是他内心的秘密,只是心疼他。

或许有人会说那可是爱情啊,可以跨越山海、可以无畏生死、可以不惧世俗、也可以今生来世,怎么可能败给阶级这两个一听就格外腐败的字!

不是败给,而是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有句话说得很好:理想总是异常丰满,却敌不过现实的骨感。

更为重要的是,秦彻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诸如喜欢之类的话。在一起的时候,好几次,他距离我很近,眼里的光像蜂蜜一样浓稠,我以为他是想要吻我,然后对我说小乖我喜欢你。

可最终他只是屈指弹了下我的脑门儿,为我扎上安全带,问我想要吃什么,嗦粉还是麻辣烫。

其实有那么一个瞬间我都想了,只有他开口,我就会答应。然后努力的充实自己,让自己强大起来,站在他身边时成为他的荣耀,而不是他的累赘。

两个人携手的日子不论如何艰难,哪怕面对的是惊涛骇浪,我也绝不会退缩,永远坚定的站在他身边。

或者像晶晶说的那样,就由我来捅破那层窗户纸也好,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怎么都好。

可是,然而,我没有。细细思量过后,再没敢起过这个心思。

因为,目前的我还分不清楚,我想要对秦彻的拥有,究竟是出于真正的喜欢,还是一个人的日子太苦,而把身边这束光当作救赎想要牢牢握住。

如果是前者,我生死不悔。

可若是后者,我该有多么无耻!

秦彻那么好,他值得被最优秀的女孩全心全意的深爱。

玲子和小静去洗手间,李诚问我,“你真的不喜欢阿彻吗?”

我转眸沉默,半晌后低语说话,是回答他的问题,也是告诉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