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分赃(2 / 2)

赌王 海王星 3892 字 7个月前

因为这买卖是高深的。

所以,中途我会尽可能的让水姐多赢筹码,赢多少都算她的,而后,谭志成的高利贷,我跟她平分!

在我输钱的过程中,我帮过水姐一次。

还特意输给她一把。

她一共赢得一千多万,不到两千的筹码。

再加上这高利贷的一半。

足足有六千万之多!

这自然是让她眉开眼笑。

而接下来,自然就是分赃。

“愉快,当然愉快!”

水姐满意的笑着,随后从包里掏出了一份债权转让合同。

在澳门大部分的高利贷,都是可以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借款人同意的。

因为,他们在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签署了附带的条件。

但所有的债权转让,必须转让合同原件。

要债的过程也必须要有原件。

简单的来说,这种高利贷,都是只认合同不认人。

所以,这所有的合同的债权,都必须整体转让,因为原件无法进行有效分割。

“签了吧。”

水姐拿出了两份合约。

分别是转让谭志成债权的合约。

以及,我的欠款合约。

也就是说,我将会是谭志成八千万借款的债主。

而水姐理应占有的那一份,算是我欠她的。

但我跟她签的借款合同,是三年按期还款无利息的,每个月为一期,每期一百万,剩余的最后一期一次性结清。

只不过,我需要把之前从老八那搞来的沈二公子的债权转让给水姐作为补偿。

也算作,我欠水姐四千万三年无息的代价。

说实话,沈二公子的债权顶谭志成合约四千万三年无利息,我是亏的。

并且,我要谭志成的债权其实作用不大。

但这是之前谈好的。

水姐不想要谭家的债权,所以债权只能由我来接手。

这足以见得,水姐其实并不想跟谭家扯上什么恩怨。

要不是这一单太诱人,或许我猜水姐都不会参与进来。

很快,我签好了所有的合约,而后,将我的欠款合约,以及沈二公子的合约一同递给了水姐。

水姐满意收好。

“这样是避免不了你跟谭家的矛盾的。”

“这事儿结束,你最好做好随时离开澳门的准备。”

我笑着提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