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就是这样,你不争取,绝不会主动送到你手上。
而且这也就是王艾,仗着关系多、贡献大、名望高,且没什么黑料所以才能和福特宝公司这么互相伤害,换个别人直接就开除了。
你妈的你谁啊,国家队少个你就不是国家队了?
诶?少了王艾还真特么不是!
起码不是大众甚至很多领导心目中的“国家队”,所以福特宝公司不敢真的上手段,王艾当然就更不敢,只能这么顶着。
一直到08年这种趋势才戛然而止,原因还真不是王艾在奥运会上夺冠,更不是地震捐款,而是年底他开始给希望工程捐款,第一把就三个亿,且承诺服役期间年年捐,只多不少!
前一年王艾总代言收入是10亿出头,大头是外国,就是说王艾把国内和福特宝公司吵上天的收入全捐了还不够,这就让福特宝公司再也无法对王艾的合理要求进行道德谴责。
谈判的转机也就出现了。
其实谈判这么难,归根结底是一批从非职业化时代走来的领导干部思维僵化,不适应职业化时代里球员和国家、球员和足协的商业利益规则,不知道、不习惯去划分,而是习惯了行政命令、习惯了一切属于国家的思路和做事方法。
那么既然王艾要的钱,归根结底也是给国家用了的,那么双方在思想品德上就意外取得了共鸣,毕竟福特宝公司是国企,是为国挣钱。这才为中国足球职业化当中的球员肖像权收益划分,创造了一个经典桉例。
从09年以后,双方就比照俱乐部模式合作,王艾出让身穿国家队队服的集体肖像权的50%收益,算是国家队这个平台的“分成”,并承诺履行合同,一视同仁。而福特宝公司更一步到位的将利益更大、更容易引发矛盾的个人肖像权收益完全放弃,从而先俱乐部一步给予了王艾“超巨待遇”。
就是说,从09年以后,王艾身穿国家队队服和其他队友一起出镜的广告代言里,有福特宝的一半,而只要自己出镜,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王艾自己的。
而福特宝公司能这么大方是因为在集体出镜中,王艾仍然是吃亏的,而且是吃大亏的。因为队友们都在,考虑到球队团结,不能真按照实际商业价值那么分。比如一场1000万的集体出场费,王艾自己拿走500万,剩下的22个人分,那最少的比如这届的于大宝可能就分个几万块钱,这要是不羡慕嫉妒恨就不是正常人了。
而且这么分其实也不够,因为集体肖像权不是个人肖像权的叠加,虽然球星们都要出动一次,但商家给出的钱最多只能是大家个人出场费相加的三分之一。那王艾拿走500万,陈涛拿走100万,赵旭日周海滨孙继海郑智再一人拿走80万,曾诚张永海罗彤亮再一人50万,就负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