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看来我这那‘财神’名字,倒是传得远,连萧姑娘这般闺中女眷都晓得。”伏斋淡淡一笑,神色有些莫名。
士农工商。
古代四个阶级,商人最贱,有的朝代甚至都不能科举,不能穿凌罗,如伏斋这般宗室皇族,王爷子嗣,结果从了商。
这在大多数人来看,都是自甘下贱的表现。
宗室里少有不嘲笑他的。
他以为萧娆也是如此。
“嗯,你的名声,确实传得很广,我院里丫鬟都说,你连头发里都能甩出金子来。”萧娆笑盈盈的,片刻,又失落的叹了声,“哎,有钱真好啊。”
原身从来没有过。
一个月二两银子的月钱,都被奶嬷嬷拿走了,这回进宫,更是只带了几身换洗衣裳,和日常首饰。
行李里最贵的,就是承国公夫送的两只喜鹊钗了。
她无意抬头,摸了摸头发。
萧姑娘潋滟波光的眸儿凝着他,神情带着些许落寞的模样,真真万般惹人怜惜,伏斋玉面不由微微一怔,即使他心知肚明,这位萧姑娘是代王兄长的未来侧室,但他却控制不住地想……
这真是个能让任何男人心动的美人啊。
他的心里起了波动,如玉般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
伏斋不敢看她娇美的脸庞,本能把目光落到她移动的手上。
咦?
他看到了那只喜鹊钗。
好奇怪?
这不是他那个有毛病的嫡兄,前段日子吩咐他做的那批首饰,记得是送给承国公府上了?当时,他还想,几只钗而已,用足金料,精致雕工,珍稀的点翠和蓝宝石,结果做了丫鬟用的喜鹊款式!
拿夜明珠镶夜壶,伏惠脑子简直有泡。
但是如今……
看着萧姑娘柔顺的青丝,被喜鹊钗松松挽起,微风吹过,几缕发丝垂到颊边,那样娇美风情,他轻轻抽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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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看啊。
她戴钗子的模样,这样足的好料,就该配她,款式粗笨些,反倒显得质朴娇憨,就是,就是喜鹊这鸟儿不好。
不衬她的身份。
该雕凤凰的,眼睛用红宝石,翅膀全点上金箔,用一整套头面,哦,不,两套、三套,五套吧。
可以换着戴。
伏斋默默想着,没考虑过,自己一个吃饭都不舍得做出四个菜的抠逼,为什么会对一个堪称陌生的女人,如此大方!
大概是本能吧。
“伏,呃,伏四爷,这个给你用……”
突地,娇美女声传来。
伏斋从畅想中醒来,抬头一看,就见萧姑娘冲自己伸出小手来,白皙如瓷,青葱玉指。
手背细腻,手心娇软。
伏斋都能想象出那种触感,一定非常美妙。
他耳根发热,呆呆看着萧姑娘递过来的手帕,“这,这是……”
“你出了好多的汗,给你擦擦,这条帕子是新的,我没用过。”萧娆轻声,见他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还柔声替他解围,“今日天气确实有些闷,太阳烈得很,我都热了呢。”
她态度正色不少。
怯弱之姿几乎完全消失,整个人……从站姿到表情,都一派从容不迫。
眼神也清明坚韧了。
刹时间,跟精分切换人格一般。
理由嘛,当然刚刚9527飘过来,大声冲她喊,【娆姐,娆姐,平津帝来啊,他站在凉亭里看着你呢,你注意点。】
【咱们要开始奏乐,开始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