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就是……身不由己而已!
身不由己的是我,却不是她。
我左右看了一眼,摇摇头无奈一叹,顺着船头放下来的梯子攀了上去。
一张矮桌已经放在船头,女子坐在一头,我在另一头坐下,定定的望着她。
吱呀!
门开了,先前那操船的汉子端着盘子出来,盘子里是一坛子看起来像是酒的东西,另一侧搁着两个陶碗。
盘子放在面前,汉子拍开坛子,里面果然是酒,飘出阵阵醉人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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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子不喝没骨气的酒,那等拿着精致物什喝法想来小兄弟是不喜欢的,便斗胆做个主,用了这陶碗给您。”
汉子给我倒满酒,在此期间,他拿着坛子的手在不停的颤抖着……
那是一双手心手背全是茧子的手,肿胀的就像是馒头一样……
一双……近乎于废掉的手。
见此,我心头更是暗叹一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跟无双待得时间久了,我倒是也有了一些见识,这汉子的这双手成了这样,这便是典型的横练了,一边拿药汁浸泡双手,一边不要命的用这种法子虐待这双手,直至再也感觉不到双手的存在,甚至拿不起碗筷,吃饭都得别人喂,如此就算是成了,这双废掉的手也成了杀人的凶器,开金裂石不在话下。
这样的狠人,哪怕是我的状态最佳时,一旦被近了身也难有活路,遑论是现在?说句不好听的,这俩人如果起了歹心,我今天下不了船!
性命没了保障,我也没那么多忌讳了,端起陶碗一口灌个底朝天。
酒不烈,却有一股子异样的香气,进了肚子里反倒是灼烧起来,直把身上的阴冷气儿驱散的干干净净。
“好,小兄弟不是扭捏的人!”
汉子叫了声好,又给我满上,这才转身离开。
那女子始终都在看着我,见我特光棍的连百辟刀都放到了桌子上,便笑着说道:“百辟刀,魏武所制,取名百辟,以辟不祥,慑奸宄,此物出,妖魔鬼怪见之退避,传闻共有五枚,龙、虎、熊、鸟、雀,虎刀当为霸者所持,如虎如彪,百兽之王,将帅之统也,熊刀则为悍勇之士所有,至于鸟雀之流,不值一提,弟弟手持龙刀,莫不是有九五冲天之意?”
“姐姐,但凡有点花生米,你也不至于醉成这样。”
我摇头笑了起来,既然都放下了生死,所谓的忌惮什么的也就不存在了,揶揄道:“都什么年代了,还九五冲天,袁大头那等人都只能做八十三天的春秋大梦,然后就灰溜溜的滚下来了,遗臭万年。我算哪根葱?飞什么飞,乡镇派出所来三二警察就给我摁那儿了……”
女子一点都不在乎,很认真的说道:“三百六十行,行行有真龙,龙之所以为龙,那是因为种性如此,伏在地上,百兽也得噤声。”
我笑容渐渐收敛了,深深看着这女子,暗自揣度着她这话里透出的意思。
女子却再不多说了,直接转移了话题:“脸上的伤怕是疼的厉害吧?姐姐这里倒是有些伤药,兴许管用呢?”
说着,她从放在一侧的小包里取出一个棕色的小瓶子,起身靠了过来。
阵阵幽香扑鼻而来,我有些不自在,下意识的要躲开,却被她扶住了肩膀,而后微凉的手指沾了药水在我脸上轻轻摩挲擦拭着。
这伤口无论沾什么都疼,偏偏,沾了女子的药水后没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反倒是说不出的轻松舒服。
女子距离我太近了,我愈发的不自在,便微微低下了头,目光落在了她的脚上。
她的脚踝很精致,瘦削、又不是骨骼分明的那种,弧线好似鹅颈。
大抵男人们都对所谓的玉足有种莫名的情怀,当然,这种审美认知肯定和古代那帮变态的读书人对于三寸金莲的追求不同。
在老白那种人渣的眼里,玉足配高跟鞋是那才是王道,其他都是异端。
我觉得这纯粹是岛国片子看多了以后形成的恶趣味审美,相比之下,我觉得华夏传统的绣花鞋才是最佳的搭配,那才是带着五千年历史积淀的厚重美感,是有文化的美,而不是岛国那种简单粗暴的皮肉生意专用。
显然,女子在这方面的认知和我差不多。
月白色的绣花鞋,上面简简单单绣着些花鸟,却不是粗糙的机器所制,针法平齐光顺匀,花鸟绰约亲昵传神。
这是典型的苏绣特点。
于是,我心头一动,轻声道:“姐姐,秦淮河上的风物好似更加温柔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