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莲花葬(2 / 2)

寻龙天师 风尘散人 5289 字 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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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按照鹞子哥说的,将獠牙一段刺入伤口,凑到另一端吸了一口,掉头便吐了起来……

他说,那味道有点辣。

辣不辣的我也不知道,这份情我是记下了,到最后,老白一张嘴都肿胀了起来,完全麻木了。

鹞子哥担心他失去知觉,不知深浅吞咽了尸毒,便顶替了他。

我伤口处的皮肉终于渐渐恢复正常。

其实,这不过就是些皮外伤罢了,最要命的就是尸毒,毒素拔掉,很快便生龙活虎,稍稍包扎了一下伤口,便起身去为七爷收尸……

我虽然是个礼官,可这种事儿还是头一回做,应承这事的时候说的干脆利落,可正当我把对方的头颅包扎怀中的时候,两手都在不停的哆嗦。

对方的尸体已经完全凉了,感受不到一点温度,因为死去已经有一阵子了,一些地方已经冒出了尸斑,那张脸蜡黄的更加厉害了,嘴巴微微张着,豪无人色,就像是脸上带着一张面具似得。

我手里拿捏着缝合伤口的针,不知为何,脑海里总是想着下馆子时对方面红耳赤吹牛的样子。

我忽然有些痛恨起自己的行当,说得好听是给人安排后事,可活人都照顾不了,光会埋人,这不是最大的讽刺么?

愣神片刻,我轻叹一声,这才动起手来。

老吊爷说的不错,人讲究一个全尸而葬,留不下全尸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陶土来补身体。

老话讲,人是土捏的,陶土补身在阴司看来也确实是某种程度上的保持全尸,至于尸首分家的,也不是简简单单缝一下就算了,简而言之,就是缝肉不缝皮。

就是针线勾住伤口两侧的肉,直接拉拢伤口闭合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在皮上留下针脚,如果从外面能看到针脚,那还不如用陶土来补身体呢,因为留下针脚,就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礼官把这种缝尸的针脚称之为“后患”,哪怕投胎转世了,下辈子留下后患的地方还是不牢靠。

譬如,前世被斩首,缝尸时脖子留了针脚,那么来生也有断首之祸,极有可能断首处的伤口形状和前世的针脚走向一模一样!

我是头一次干这样的活儿,自然是万般谨慎,用了很长时间,总算把头缝上去的时候,额头已经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了。

“你可真是血管里就流淌着埋死人的天分!”

老白说,我抱着一个死人已经足足一个多小时了,面不改色,换作旁人,只怕早就崩溃了。

我摇了摇头,心说要不是逼到了这一步,谁乐意干这种事儿,而后让老白不要磨叽,在墓门口挑个地方挖个坑,不过这个坑不能是寻常的长方形,一米见方真好,要挖的深一点。

这里毕竟不是专门给七爷修的坟,他要进这里,等于是鸠占鹊巢,成了鬼会被拘起来当做奴才使唤,就算是尸体都得被挖出来丢掉。

在此等情形下,埋他的法子只有一种——莲花葬!

让他盘腿坐在墓穴中,手捏莲花决,消弭了凶性,犹如佛坐地狱。

传说,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镇压在阴司便常常如此打坐。

让他如此下葬,便能达到万邪不侵的地步,鸠占鹊巢也不怕,没人敢动他,照样往生轮回,就是下辈子命中的偏印可能会很旺,十有八九还是得沾玄门的行当,不是当和尚就是当道士,说不好还得学洋毛子信基督。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条件有限,兄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将七爷以莲花葬埋掉后,我对着葬坑连连打躬作揖:“其实入了玄门的行当也不错,兴许咱们还能有再见面的机会,希望你当个和尚吧,现在当和尚比当道士舒服,下辈子见面,我还能削你光头。”

不管埋得好不好,我总算是对他有了个交代,起身后,与老白他们略一商量,便再度动身,朝着墓葬深处摸去。

我们没有放弃,这回就连老白都再没多说一句,两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我们是躺着七爷的尸首钻进来的,不怕死人监督,这么退回去我们良心恐怕也过不去,总得和那老狐狸比划出个道道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