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吃过最痛快的一顿饭。
我不挑西餐刀叉难用了,也不挑菜品不合口味了,还给蔬菜沙拉里的菜叶子拿出来,在手里卷了卷,蘸着沙拉酱吃。
除了酱有点腻得慌、也不咸,一切都很好。
吃饱喝足以后,我还抱着筱筱的腰在悠扬的小提琴声音中跳了一段。
不就是快三、慢四的么,有什么啊?
当年舞厅在九十年开始正经流行的时候,霍三哥就带着我们往里出溜了。
筱筱的姿势拿的很正,后背挺直了以后用双手搭在了我的肩头,而我则搂着她的腰,我俩就慢慢悠悠晃悠了两下后,在音乐尾声到来之前,携手走出了餐厅。
当然,我给钱了,老板还很客气的出来和我聊了两句,经过筱筱翻译,他说出了自己的国籍是加拿大以后,我看在白大夫的面子上,不光给了钱,还用力拍了两下那老外的肩膀。
随后,我亲自开着车拉着筱筱,在邦康市内转悠了两圈。
此时的邦康已经彻底恢复了往日活力,像是一个盛世中的城市般,街头巷尾站满了壮劳力。
可我却知道,这些所谓的壮劳力以前应该都是穿军装的,是阿德拿下了这座城市以后,才将他们解散,让这群人回归了家庭。
其实这么一来也挺好,起码街头有了父亲将孩子高高举起的欢笑声,有了佤族女人低着头跟着男人身后的脚步。
这才像是一座正常的城市。
我的嘴角出现了笑意,不是为了他们的生活,而是仿佛看见了那个藏在东北偏北的小城。
当年我所在的城市也是如此,那时候由于人口过剩,当兵的名额都得抢,连近视、身上疤痕太长的武装部都不要,那年月也没有去大城市打工的潮流,街头巷尾的棒小伙、壮劳力随处可见。
几乎有点什么热闹事,就能看见满坑满谷的人脑袋……那年月的日子,过的才是人,现在?什么节日过的都他妈是手机!
“你真开心。”
筱筱望着我说出了这句话的时候,我笑出了声。
一脚刹车将皮卡停在了邦康的一座商场门口时,我问了她一嘴:“让你也开心开心啊?”
我指了指商场外玻璃上挂出的奢侈品品牌logo,用对待芳姨的方式准备用一个包或者几个包摆平一切后,筱筱却拉住了我的手,默默的摇了摇头。
她说:“我想要,会让你给我买,我也知道你不会吝啬,但相比这些,你不用在每天半夜醒来去沙发上抽烟的快乐,我却更在意。”
“哦?”
我诧异的以为,这是女人所谓的‘我说我不要是为了面子,那你就真不给我买了么?’时,筱筱再次开口了:“我买这些东西的原则是,如果是为了那个牌子能给自己长面子,那就绝对不买;”
“可要是我喜欢的,我需要的,那就多少钱都要买,就像是之前买的那个床垫。”
筱筱和芳姨不是一类人。
她早知道了以自己如今的地位,已经可以挥金如土了,但,这个女人似乎从没这么做过。
尽管她还是喜欢没什么事去咖啡厅喝点咖啡满足一下自己的小资情调,哪怕我没送也要一个人去花店买点花满足一下对浪漫的憧憬,可每一笔花销都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她也会买首饰,也会买华而不实用过一次就忘记的东西,问题是,以我的资产和身份,如果一个女人花个万头八千的去做这件事,谁又会觉着她这是浪费呢?
就比如筱筱没事时,买了一个做陶艺的小工具以后,那几天一直在家里玩泥巴,但经历了几次失败,那东西就被塞进了纸壳箱,再也未曾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