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跟着何教授第一次外出的前一晚, 乐知时在公寓里收拾了好久的行李。
“带一件羽绒服吧,那边会不会很冷?我们这边都好冷。”乐知时站在衣柜前犹豫,左手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 右手拿着一件电光蓝的,“这两个哪个和刚刚那件灰色毛衣比较搭?”
宋煜觉得他很好笑, 于是站到他的身后, 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我是去出任务, 不是参加时装周。”
“对哦。”乐知时笑了一下,扭头看他,“不能打扮得太好看,万一被人看上怎么办?”他把蓝色那件挂回去,取下黑色这件在宋煜身上比了比, “嗯,这件比较普通。”
宋煜挑了挑眉,乐知时立刻改口, “就是不能完全发挥你的帅气值。”
惦记宋煜的人太多太多了,他恨不得能在宋煜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 上面写着[乐知时专属, 生人勿近]。
不过也只能想一想。
乐知时把羽绒服叠一叠,塞进宋煜的行李箱里, 又在缝隙塞进去一个卷成卷的围巾, “这个要戴哦,围住脸就会暖和一点。我再给你放个毛线帽吧, 我有好多毛线帽……”
“乐知时。”宋煜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把乐知时拉到自己跟前,手搭在他的腰侧, 抬眼看他,“你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小媳妇。”
乐知时眼睛睁大了一些,像是对他的形容表示惊讶。宋煜很快换了一个表述,“贤内助。”
“什、什么啊……”乐知时对这个词的反应不小,忽然间有些结巴,解释个不停,“我就是怕你去了会很冷,像上次去西北那样,而且明天一早就要走,我想着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好了,你都坐着不动的。”
“不想收拾。”宋煜抬头盯着乐知时,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很平淡地说,“没什么好带的。”
他在乐知时眼里总是很有序而自律,很少会有拖延症,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乐知时隔着毛衣摸了摸他的手臂,又拨弄他的表带,“那也不能不带呀。”
宋煜看似被说服地点了点头,“那带一个吧。”说完,他轻轻捏住乐知时的脸蛋,看着他的眼睛,“把你带走。”
听到这么说,乐知时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伪装自己的念头,像小动物一样扑到宋煜身上,仰着脸笑得很可爱,“那你带吧。”
宋煜听罢,故意往后躲了躲,“算了。”
乐知时两手捧住他的脸,拉到和自己的鼻尖靠到一起的程度,“为什么算了?”
“你太招人了。”宋煜磕了一下他的额头,“带出去给我招惹一堆情敌。”
“怎么可能?”乐知时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仿佛都是自己给他找醋吃似的,于是一下子从他身上起来,“我可从来没有主动招过谁。”
“有这张脸就够了。”宋煜觉得他对自己的脸很没有自知之明。
果然,乐知时对他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这种长相。”
宋煜无视了对审美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乐知时已经足够人见人爱,甚至到了一种令他困扰的地步。他的手指戳了一下乐知时的脸颊,指尖陷进柔软之中,一本正经地提问,“在你这里写一个宋,另一边写一个煜。”
他说得煞有介事,乐知时捉住他的手,觉得自己挂牌子简直太小儿科了。
“你这样我怎么出门?”
“那就不出门了,谁都不见,很安全。”
没来由的,宋煜心头涌起一些不算美妙的回忆,是小时候的事,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
他经常如此,看着乐知时就会想到一些过去的回忆,五年前甚至是十年前,都很清晰。
但他的表情变化被乐知时很敏锐地捕捉到,紧接着就是各种威逼利诱,想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什么。宋煜一副不打算说的样子,乐知时就每隔十五分钟说一次,直到他整理完宋煜的行李、和他一起洗漱上床关灯,准备睡觉了,他还是很执着地发问。
最后宋煜终于受不了,有些自暴自弃地告诉乐知时,“你小学的时候,就有女生追到家门口要跟你做好朋友。”
乐知时从侧躺的姿势变成趴到宋煜胸口,“真的?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呢?”
“因为我把她赶走了。”宋煜的脸上毫无愧疚感,甚至有一丝非常非常不明显的得意。
“你怎么赶走的?几年级啊。”乐知时对此毫无记忆。
“我初一,你四年级。”宋煜略过了自己当时很不怎么样的态度,因为他默认乐知时是很清楚他对他人一贯的处事作风的,所以只是很简单地说,“周末上午,她来家里找你,准备邀你吃麦当劳,我问她有没有约好,她摇头,我就赶她走了。”
描述完,宋煜觉得这一幕有点熟悉,转念一想,好像对付沈密也是这个流程,只不过沈密更狡诈。
“宋煜,你好可怕。”乐知时啧了几声,“你怎么可以欺负小女生?”
“准确来说我没有欺负。”宋煜颇为冷静地为自己辩解,“我只是对她说,你在睡觉,被吵醒之后脾气不会太好,希望她下次提前邀请。”
“她肯定哭了。”
宋煜一本正经地评估对方当时的状态,“没哭,眼睛红了一点。”
乐知时觉得不可思议,“你到底偷偷吃了多少醋啊?”
“程度严重的没有几次,因为你这个人开窍太晚,又总是缠着我,不怎么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宋煜的表情里透露出很不明显的愉悦,“而且也没有几个像样的情敌。”
乐知时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憋不住笑了出来。
“好笑吗?”
乐知时清了清嗓子,躺下来抱住宋煜的胳膊,“不好笑,睡觉睡觉,明天还要早起。”
“嗯。”宋煜习惯性地把乐知时拉到自己怀里睡。房间里静了好一会儿,乐知时在黑暗中眨了眨眼,又忍不住开口,“你想要一个像样点的情敌吗?”
过了两秒,他听到宋煜低沉的声音,语气有点可怕。
“乐知时,你试试看。”
他认为自己还是不要在危险边缘试探比较好,虽然这样真的很有趣。
过去的宋煜总是冷冰冰的,乐知时甚至都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万年不变的表情和语气。但真正在一起之后,宋煜卸下身上的防备,乐知时发现,自己可以发掘出很多宋煜细微的变化和情绪,有时候他可以明显感知到宋煜的开心和难过,即便他真的没有太外露的表情。
这一点令乐知时格外引以为傲。
当然,他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同。
“宋煜?可爱?”南嘉吃了一口乐知时买来的冰淇淋,冻得太阳穴疼,又连连摇头,趁宋煜外出不在疯狂吐槽,“他是我见过最高贵冷艳的男性。我永远都记得第一次跟他见面的冰封时刻,比我现在吃的冰淇淋还冷。”
乐知时觉得根本不是,“可能是,但是只要你试着观察他,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有很多变化。”他想到一个类比,“南嘉姐你养过猫吗?猫就是的,你只要观察你就会发现它们是有小表情的。”
“我好惨,我没有猫。”南嘉又抿了一口甜筒,“而且我曾经一度观察过宋煜很久,你懂得,但是我发现他对我没有任何表情变化,究其本质——”
她拍了拍乐知时的肩膀,语重心长,“乐乐,他是你哥。我和你不一样,我不配。”
乐知时眨了眨眼,心里为其他人看不到宋煜的好而可惜,但想到南嘉的话,不免起了些不一样的情绪,他不想让南嘉还误会自己和宋煜的关系。
南嘉就像他的姐姐一样,乐知时遇到什么麻烦都可以请她帮忙,几乎是他关系最好的女性朋友。
他想到宋煜之前问的话,问他是不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乐知时很想,因为他不喜欢别人对宋煜虎视眈眈的样子,宋煜现在换到了新的实验室,又有了新的人际圈子,打听他的人也开始多起来。
最麻烦的是,因为有部分人知道自己和他的关系,刺探军情都刺探到了老家了。
向宋煜的男朋友打听宋煜是不是单身。这种事乐知时真的尴尬又吃味。
曾经的他觉得和宋煜恋爱就像是做梦一样,每一个躲藏起来的拥抱都很奢侈,好像在偷食不属于自己的甜蜜。
这让他开心过,也让他伤感过。有时候他甚至很渴望宋煜能总是在晚上出现,好让他可以在黑暗里和自己多温存一会儿。
但事到如今,他已经不满足于那些偷来的快乐。
乐知时想到宋煜临走前,说希望自己的脸上写着他的名字,又想起自己曾冒出的怪异念头,希望宋煜可以挂上一个主人牌,甚至连好看一点的衣服都不想让宋煜穿。
过去连父母也藏,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彼此知道这份关系,两个人关在一个小黑匣子里,反正是不见天日,也不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