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故人?(1 / 2)

腐蚀国度 虾写 7392 字 8个月前

到达北城匝道时是中午十一点左右,路标显示,匝道距离北城主城区35公里。不过在公路上就能看见这个建设在盆地之中的大城市。这也是两人第一次见到高级城市。开服他们直接从未来市逃命到了北上镇这个旮旯地方。经过半年的努力,他们搬家去了县城。而距离高级城市还遥遥无期。

“去看看吗?”林雾提议:“看看大城市。”

玛雅考虑不差这一天,于是就同意了。一个小时后两人到达了北城的郊区。北城内高楼林立,丧尸成群,似乎整个城市都散发着腐臭的味道。登上信号塔朝下俯瞰,整片城市到处分布着血雾红圈,丧尸的密度绝非左县可以相比。

在这里,林玛第一次见到进化的变异丧尸。

北城大部分巨无霸还是巨无霸,小部分巨无霸已经进化成能使用简单武器的巨无霸。距离两人八百米外,一只巨无霸扛着一根重量在100公斤左右的两米长圆木,带着尸潮游荡在街道上。侧面一只巨无霸右手抓着一辆自行车,自行车被它揉捏到面目全非,即使如此,林玛也知道这东西已经成为它的武器。

一只血狂猛后背长出了带刺白毛,看起来如同它穿了一件带刺的防弹衣。它的双手还长出利爪,或许是太长时间没剪指甲的缘故,毕竟人在死后指甲还会生长。进化尖叫外貌没有太多变化,但是它的行动速度大大提高,进化后的血尖叫在血雾范围内的快走速度与正常人类的竞走速度相当。爆丧也有进化体,它每隔十多秒就会喷吐出一股毒雾,毒雾最长停留时间为60秒。

林雾投诉:“为什么在小县城和超级大城市见不到进化丧尸?这是歧视,不公正待遇,我对此表示抗议。”

曙光回答:超级大城市的丧尸在进入硬核时代时已经开始慢慢进化。丧尸数量因为刷新而增加,当区域内丧尸密度到达一个极限时,就会出现进化的变异丧尸。丧尸的密度越高,进化丧尸数量就越多。

为什么北城丧尸这么多呢?除了刷新外还有人员集中在城市的主因。以现实鹭岛为例,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万人,同时鹭岛还维持了大面积的绿化比例。计算出来每100平米为1.3个人似乎并不算多,但建筑,湖泊,河流的面积占比不小,此外岛内还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人员主要生活和工作区的人口密度极大。

北城也有部分低丧尸密度区域,比如在城市中间的公共墓地。此外,建筑内,特别是二层以上建筑内的丧尸数量是比较少的。

玛雅用望远镜细细观察,断言:“以暗影的力量,没有能力在北城立足,除非恢复基地无限弹药的规则。”即使在左县,他们也只能选在工业区边缘,系统推荐的锯木厂建立基地。

林雾提出问题:“如果暗影难以生存,那设置大城市有什么意义呢?还有超级大城市。”

玛雅回答:“曙光拥有接近无限的算力,它只是给玩家构造出一个世界,并不在乎对玩家有没有意义。游戏中的刷新系统导致大城市丧尸数量达到极为可怖的一个数字。”

林雾道:“刷新问题我投诉过。你知道的,有时候挺无聊的,想找个人抬杠。”

“知道。”玛雅问:“曙光怎么回答?”

林雾道:“这货的回答是:你怎么确定丧尸不会繁衍?我丢它螺母,第一次听说丧尸会繁衍。”

“未必哦。”玛雅并不同意林雾的看法:“比如血心,根据我们从秘密任务获得信息,血心似乎是一个母体。根据废都活动的信息可以得知,废都内的丧尸只是外形和人类相似,其dna差距极大,人类和苹果的dna相似度都要高于丧尸和人类dna的相似度。或许丧尸不是通过人类这样的模式进行繁衍。”

林雾:“无法理解。”

玛雅道:“你知道一只蚁后可以产多少卵吗?如果将蚂蚁体形放大百倍,蚂蚁就是比丧尸还要恐怖的存在。既然丧尸和人类脱离了关系,那就不能以正常思维看待丧尸。”

“不不。”林雾不同意:“蚂蚁是活物,丧尸是死物,是尸体,行动的尸体。”

“不准确。准确来说,丧尸是失去自主意识,具备比较完善运动神经系统的东西。”玛雅道:“举个例子,比如说狂犬病患者,他们慢慢的丧失自主意识,但他们并没有随之死亡。伴随失去意识,他们本体的攻击性开始加强。我们假设狂犬病要不了患者的命,患者会本能的攻击其他生物,有没有可能患者拥有进食的本能?既然有进食的本能,那有没有繁衍的本能?”

见林雾思考,玛雅道:“无论任何生物,想要维持自己行动能力,都需要消耗能量,对于碳基生物来说,食物是唯一补充能量的方法。游戏中的丧尸肯定不符合科学逻辑,我们为此而争论,是不是显得太傻了?”

林雾道:“同傻,同傻。”

结束侦查,两人准备离开。玛雅一把抓住要顺梯子下滑的林雾衣服后领,林雾重新登上维修平台朝下方看去。只见侧面道路开来一辆白色皮卡车,林雾回头看幻影和沙暴,它们在附近巴士站后侧小水沟边。因距离、角度和遮挡物,白色皮卡车内的人应该发现不了它们。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白色皮卡车开到附近的城郊停车场附近停车。这个停车场是一个车辆营地,外来的车辆,特别是房车可以停放在这里,通过巴士或者其他交通工具进入北城。

一位留着锅盖女学生发型的女孩从驾驶室下来,她的背包挂着一把安装消声器的突击步枪。只见她站在原地观察一会,潜行走了二十来米,从腰间抽出弹弓,小石子打在白毛狂猛的身上。白毛狂猛距离它不过十来米,被打击后立刻发现了她。

女孩朝后狂奔到汽车附近,把狂猛拉到安全地带的同时,也甩掉可能跟狂猛一起来的丧尸。随后她停步转身,双手握手枪瞄准射击,打了十发子弹将狂猛击毙。而后,女孩蹲身在狂猛面前,似解剖,似摸尸。

玛雅道:“是一个接受过训练的菜鸟。她的握枪方式和站立方式都很专业,扣动扳机的节奏很好,应该拥有相当多的射击经验。但可以明显看出来,她日常打的是死靶,应对运动狂猛的能力不足。”

“伱脑子瓦特?”林雾恨铁不成钢道:“谁让你去关心她的战斗素养。车,皮卡车,可以运走幻影和沙暴的皮卡车。”爽!

玛雅没计较林雾反造的语气,犹豫问道:“抢劫?”

“什么抢劫,是借,或者是买。”林雾道:“我拿小歪换车。”

玛雅道:“看看吧,但不能抢劫,这是原则。”

林雾道:“如果她见我就拿枪,我不小心把她打死怎么算?”

玛雅道:“肯定要先控制她。”就算不抢劫,也不能让自己处于险境。你不抢别人,说不定别人要抢你呢?热火器有一个特别大的缺点,一动手就见生死,导致有时候根本没时间进行交谈。

……

女孩杀害了第二只白毛狂猛,专心致志的蹲在地上看解剖进度条。林雾则蹲在她身边不足一米侧后方:“嗨!小美女。”

女孩下意识回头看见人,当即炸毛。林雾这辈子都忘不了一个人眼睛能睁这么大。女孩一手拿手枪,一手拿匕首,闭上眼睛,即将发出极其恐怖的尖叫。由于其留足了时间,左后方的玛雅眼明手快从后方左手捂住她的嘴。看玛雅这动作还挺熟练的,哦,忘了人家是士兵。

林雾手指女孩:“不要叫,不叫就放开你。”

女孩睁大眼睛,惊恐的连连点头。

玛雅放开女孩,女孩当即拿起手的枪。林玛准备动手,未曾想女孩把手枪顶在自己下巴上,带着哭腔道:“别动,敢动我就死给你看。”

“啊?”这让两个举枪待射的人一头雾水,这个变化完全不在他们考虑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