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是经过了重新谱曲的《观沧海》。
唱起来的时候,朗朗上口。
这些都是李愔自己编辑过的。
因为他有神器。
不管是什么都能生成,何况是一首曲子?
他成功的演出,让所有人听的是如痴如醉,特别是李愔的音色,配上吉他的和弦。
让人感觉到这就是一种享受啊。
此时辨机大概明白了。
流行歌曲是什么?
它的旋律简单。
但却又朗朗上口,让人能一下子就记住。
而且简短分明,一般以断句为主,极少有很长的句子。
这是他对流行歌曲的理解。
一首《观沧海》被演唱得大气又磅礴。
最后当李愔弹完最后一个和弦的时候。
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了下来。
过了很久过后。
李治说道:“这就完了吗?六哥我们还想听。你唱的实在太美好了,还能不能再听一次?”
接着又说:“我也想学!”
李愔摸着他的头说:“晚点教你!”
有人说:“距离上一次听先生弹奏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前了。没想到现在还能听到先生的的歌唱。”
这时辨机跟着上前问:“这边是流行音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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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愔放下了吉他。
“是的,这就是!不知你对这流行音乐可有喜欢?”
“喜欢,我喜欢!”
“我想培养你当做歌手,你愿意吗?”
“歌手?那是什么?”
辨机哪知道歌手是什么?
“那便是唱歌之人,或者你可以理解为歌星。”
“歌星又是什么?是天上的星星吗?”
李治好奇的问道。
李愔才发觉到古代并没有这两个词。
于是跟自己进行了总结。
“那就是通过唱歌来让人愉悦的人。他们能给百姓们带来欢乐。能让百姓们在压力巨大的时候得到舒缓。当歌手是一件行善的事,但是也有丰厚的回报,以及人们眼中的崇拜。成为歌星,将拥有着一定的地位!”
他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
因为,这也是大家想要做的一切。
但话说回来。
他自己早就达到了这种高度。
那就是说,他想让辨机也达到像他这样的高度!
这话说得辨机是十分动心的。
“这就是先生想让我体验的红尘?”
李愔笑了笑。
“红尘可不止,红尘是人生百态。红尘是爱恨情仇。在世俗之中所包括的方方面面,十分之广。所以要经历红尘,那就要深入尘世之中。”
这话说得辨机是百思不得其解。
“好了,我说太多,往后,你自己能理解的。所以,我的提议,你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