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修还活着的消息,足以振奋人心。
傅博轩又惊又喜:“真的?大嫂,大哥在哪里?卫征还说什么没有。”
“现在还没有找到,卫征只是说,你大哥可能是被人带走了。”孟宁心里也想到了姚天仇,她打算忙完这两天手里的项目,去找一趟姚天仇。
她想亲自去找傅廷修。
傅博轩立马担心起来:“难道是大哥的仇家,趁机趁火打劫?这点很有可能,卫征现在在哪?我走一趟。”
“他说去三不管地带,那边混乱,你还是别去了。”孟宁说:“晚上约了王总谈南湾项目的事,北郊地皮的事,你去跟进一下。”
“好。”傅博轩看到孟宁的成长,为她高兴又心酸,如果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孟宁不需要成长,不需要这么坚强。
孟宁先回办公室看文件,还有会议要开。
等到了晚上七点,司机小陈开着车在公司楼下等着了,孟宁带着罗承和公关部两位员工一起去玛歌会所。
罗承打听了这位王总的喜好,提醒孟宁:“少夫人,王付忠好色,又生性多疑,你要小心点。”
“好。”孟宁冷笑:“哪个男人不好色?”
她一个女人出来谈生意,那就必定要受到这些影响,她就算是不利用自己的的容貌与身材,只要她一出现在生意场上,别人也会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
她的容貌与身材,必定会影响对方的判断,使得合作更容易。
好色是本性,美好之物,人人都愿意多看一眼,能克制本性,那才是绅士风度。
孟宁以前也听傅廷修提起过王付忠这个人,好色,但是也不会强迫女人,他要的是你情我愿。
这样的男人,那就没有什么危险性。
孟宁带着人进入会所包厢,王付忠早已经到了,并点了两个小妹陪着,其中一人正是周乐梅。
孟宁看到周乐梅也只是片刻讶异,随即收敛情绪,向沙发上的王付忠伸手打招呼:“王总,久等了。”
王付忠今年三十五岁,模样一般,长脸,中等身材,看起来有几分书生气息。
孟宁穿着黑色的西装西裤,明明很保守,但是落在男人眼里,反而更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