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1 / 2)

四野鸦雀无声,人们的心潮都是因为陆青山的话,泛起了巨大波澜。

自创战法?

一个杂血,一个初等魔将,竟然是能自创战法?

而且还不是那种自己过家家的“战法”,而是足以让他越境打败枫天明的强大剑术!

《七绝》本身就是魔将这个境界中,少有的强大战法。

青戈竟然能将这个等阶的剑术进行再创造,加强其的威力!

这是何其恐怖的天资啊?

嬴明月英气十足的面庞上也尽是震惊。

她一双清亮的眸子不断闪动,泛着异彩,目不转睛地盯着演兵台上持剑而立的那道身影。

枫王府的人心中则是咯噔一下。

这个赘婿展现出的手段太过惊人了。

“太厉害了,竟然越一个小境界,将枫王府的纯血给打成了这样,这是天生的战斗奇才啊!”许多人喃喃道。

他们看着台上的青戈,心绪难以平静。

青戈对他们剑罗王城之人开群嘲,这件事的确让他们感到十分不满。

但青戈目前所展现出的手段,也确实是让他们感到敬佩。

崇拜强者,是各个魔族所共有的风气。

“还来吗?”台上,陆青山看着身受重伤的枫天明,平静问道。

他并没有选择趁势追击,直接斩杀枫天明。

这并不可能,因为他若是真想做到这等地步,台下枫王府的人便会立即出手拦下他。

不然,枫王府的人亲临现场是为了什么?

毕竟,陆青山的残暴之名已经传得众人皆知了。

当然,他也没想过这么去做。

那些寻常魔将,他是可以毫无顾忌地斩杀。

但枫天明可是来自枫王府的纯血,是枫王府的继承人,身份地位绝然,他没有理由凭白招惹祸端。

“我败了。”枫天明咬牙道。

他还有拼命的手段没用。

可问题是,“青戈”到现在甚至连他的神魔体根基都未使用。

更别说他还掌握了兵魔一族无上秘法——兵字诀。

而且,这还只是青戈表现在明面上的底牌。

谁知道他暗中还有什么手段呢?

很显然,即使是拼命,他也拼不过陆青山。

这又不是生死搏杀,陆青山也不是他的生死仇敌。

他没有理由去做到拼命那种地步。

所以,他选择了认输。

这一结果让枫王府的人感到无比失落。

自家的当代最强纯血,竟然败给了一个杂血的初等魔将。

这简直是在打击他们的信念。

陆青山见此微微颔首,随后野性且自信的目光扫遍全场,缓缓道:“今日就先到此为止。

不过我把话先放在这里,你们王城中人还算是强大,但仍然绝不是我的对手,若是有不服者,尽可挑战我。”

“我青戈,等你们来战!”

他发丝飞舞,无比狷狂且自傲。

台下的人,一时无话。

经过刚刚那一战,他们已经没有底气轻易开口辩驳陆青山之言。

毕竟陆青山的实力,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心里有数。

他们心中甚至产生了几分挫败感。

竟然真的让他又赢下来了……

没实力的狂,是跳梁小丑。

有实力的狂,那叫自信。

所有人都感觉无话可说,无底气再开口讽刺青戈。

嬴明月也是霍的抬头。

她看着陆青山那副意气风发且神勇无比的姿态,面容上满是复杂神色,娇躯微颤,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与此同时,陆青山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

他福至心灵般地转过头来,刹那间,目光与嬴明月交汇。

这让嬴明月心中不禁涟漪骤起。

其实,若是换个人有如此表现,她顶多也就是看个热闹,不会太在意。

问题是,陆青山在名义上,算是她未来的夫婿。

虽然陆青山在向她“借”血灵晶时,曾承诺两人只做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的假夫妻。

但不论如何,她还是不可避免地对陆青山产生了一种极为特殊的观感。

不过,两人也仅仅只是这么对了一眼。

因为陆青山很快就是收回目光,径直离去。

见“主角”都离场,其它人自然也没有心思再在此处久留,很快就是散去。

这片地域,最后是慢慢恢复了宁静。

但是这场风波,似乎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枫王府的纯血也败给了来自森罗王界的杂血赘婿,青戈居然自创了一惊天战法……

随着消息传出,更大的震动发生。

“一个杂血,连败十三同境魔将,还依靠着自创的战法,败枫王府纯血,这是何等惊人战绩啊?”

……

“气候已成啊。”鸿烈魔主府,嬴烈很快就是收到消息,眸子倏地射出如冷电般的锐利光芒,冷冷看着身前的嬴钧。

“这么看来,青戈与他的那两位兄长,也就差在血脉上了。

但是血脉的问题,却并不是不能解决的,”嬴烈手指轻轻敲击着桌子,“反而是他的天资,绝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

“拥有如此本事,自创战法,还能耐心性子,将之隐而不发,直到现在才锋芒毕露。”

他似笑非笑道:“人才,绝对是能成大事的人才,有枭雄之姿。”

“父亲说的是。”嬴钧沉声应道。

他先前对青戈百般嘲讽与针对,但真当青戈展现出他的本领后,他就已然是将自己心中的不屑与鄙夷全部收起了。

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瞧不起这样一个注定未来成就不凡的人。

即使他只是杂血。

“不用犹豫了,直接与他谈合作吧,在他才刚刚起势的时候投资,才能收获最大的利益。”嬴烈果断道。

专业的说法就是,“原始股权”总是最有价值的。

“我知道了,父亲。”嬴钧恭敬应道。

成大事者,首先得果断,切忌优柔寡断。

这是嬴烈的座右铭,也是嬴钧所认同的观点。

……

房间中很宁静,陆青山坐在桌子边,在沉思着。

“名声已经初步宣扬出去,但是目前还不够。”他喃喃自语道。

要想接触到‘魔’剑,并且能有机会掌控‘魔’剑,他首先要把自己天才的名声坐实。

这是必要的铺垫。

先不提他能不能通过战法碑的考验。

一个赘婿,一个众人瞧不起的杂血,就算他真的接触到并掌控魔剑,怕是王族也不会多高兴。

他们反而是立刻会以强硬的姿态收回‘魔’剑——就算我自己用不了,也绝不会便宜你。

所以他需要巨大的名声,和一些在关键时刻,能站在他这边,为他说话的人。

这只能靠他自己去运作。

而以他目前的情况,也只有走天骄这一条路是行得通的。

想钓鱼,你首先得放上鱼饵。

这也是他为何表现出这般张狂的姿态。

他必须是得用这种博出位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一只上钩的鱼,竟然会是……

鸿烈魔主!

他的手边是来自鸿烈魔主府的传信:

嬴钧邀请他同行前往血神岭。

血神岭,是弑吴一脉血神砂矿脉所在的地方,距离剑罗王城极远。

传信中的意思是,在他与嬴明月成婚后,血神砂矿脉便是要转手到他手中。

所以他想要带“青戈”先去熟悉一下矿脉的情况。

看上去很合理的说法。

只不过事情肯定没有明面上这么简单。

这是来者不善,还是说……

陆青山在思索着。

来者不善应当是不可能的。

鸿烈魔主就算是要对他下手,也是下黑手,哪敢这么明目张胆?

所以,应该是好事才对?

那就应下吧。

倒是要看看鸿烈魔主这边到底打得是何主意!

陆青山果断做出决议。

事到如今,虽说他一直是如履薄冰,但胆子却也是愈发大了起来。

两者看似矛盾,却是合理的。

首先,他的身份一旦暴露,那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他必须得小心翼翼。

但是,他想做的事情却是惊天大事,而且分秒必争,容不得耽搁。

他若步子不迈得大一些,行为举止不大胆些,又如何能成事?

也是如此,他才会在刚来剑罗王城数天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置于万众瞩目的情景中。

……

翌日。

来自灵王府的纯血,对陆青山发出宣言。

“你青戈近日动静闹得倒是极大,看上去还有点意思。

既然这样,那我灵乌就勉为其难出手一次吧,这么好的陪练错过实在可惜。”

灵王府纯血,灵乌这般道。

说的很平静,但态度却是强势万分。

按他的意思,青戈在他眼里,只是他的陪练水平罢了,根本算不得什么!

不过,并没有多少人觉得灵乌是目中无人。

因为,他真的太强大了!

“灵乌这家伙竟然亲自出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