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之后,她才慢慢伸手,放在了沈厌的胳膊上,慢慢蜷缩在了沈厌的怀里,被他的气息覆盖。
他们身上都沾染着彼此的汗水和血迹,血的味道逐渐麻木,常意嗅到他身上有股冷锐的兵器味道,像是铁屑一般。
沈厌闭上眼睛,她脖颈间,尽是淡淡的药香。
这样确实暖和多了,常意阖上双眼,在他怀里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山洞里的灯火倏然一声灭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沈厌突兀地睁开了双眼,瞳孔在黑暗里反射出淡淡的光点。
他的白发,和常意的头发纠缠在了一起,不分彼此。他眼神微动,露出一种餍足的宽慰感,在无人能看见的山洞里,仿佛一头拥着自己猎物的野兽。
沈厌垂眸盯着她的侧颜,半晌,才收紧手臂,将她整个人都拥在怀里,紧密相合,不留一丝空隙。
外头天色泛白,阳光射进来几束,照耀着山洞的墙壁,把里头照得柔软而明亮。
阳光刺目,直直照向人眼睛。
常意眯了眯眼睛,视线逐渐恢复清明。
沈厌不知是什么时候醒的,她抬头,刚好对上沈厌望过来的目光。
白天正是赶路的好时机,他们最好趁此机会快点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落脚。
沈厌望着洞外的崎岖石路,侧了侧身。
“……”他背上伤都不知凝住血了没,还想着背她。
常意都被他气笑了,轻轻推了一下他没伤的胳膊:“我又不是瘸了。”
虽然全身都疼得不行,但忍耐是她习惯并且极其擅长的活。
谷底下细看的话,并不是没有人走过,至少能看出来一条道的,也是常年有人在此经过踩踏出来的,越走地势越往上了些,似乎能走出山谷。他们沿着这条路走了几个时辰,到傍晚才看见有屋檐露出来。
屋檐挨着屋檐而建,这地方不小,居然有十几户人家。
常意快步走到沈厌面前,在一间屋门口站定,试探地问道有人吗?
里头的人显然也注意到他们,一个在腰间系了一圈麻布的妇人从屋里探出脑袋,打量了他们两人一番,犹豫了一会,还是从屋里出来招呼:“你们是打哪来的?”
不怪人家警惕,他们俩现在形容实在不好看,两人浑身是血,衣服都看不出原本的形态,沈厌脸上虽然在土里摸爬打滚过一回,灰头土脸的,仍然遮不住他雪白的头发。
这妇人还没尖叫着让他们走开,已经算是大胆了。
常意早就想好了说辞,顿了顿,随即流畅地解释道:“大姐,我们不是坏人,路上遇到了劫匪想杀人谋财,我夫君护着我,我俩侥幸才活下来……这血都是他身上的。”
这山里确实有不少落草的强盗土匪,看眼前这小娘子面容稚嫩又俊俏,一张俏白的脸蛋吓得无一丝血色,妇人心里信了少许。
妇人问道:“这是你家汉子么?怎么也不说个话?”
妇人神色狐疑。
常意不是第一次被问这句话了……沈厌犯了病,就是这样的。
常意说道:“他是个傻子。”
妇人盯着沈厌看了一会,看到沈厌确实只盯着他婆娘看,眼珠子动也不动一下,确实不像个正常人。还有疑问:“他怎么长得这样
意解释:“他是得了病,才会这幅模样。”
她适时抬起胳膊掩面,语气悲戚:“我此番就是想带他来长留县寻陈医仙治他这病的。未曾想到路上遇到劫匪,险些丧命。”
她说得半真半假,天衣无缝。妇人一听她是来寻陈路平看病的,顿时信了一大半。
妇人招呼他们进院子:“这阵子找医仙的人可多着呢,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等到,先进来收拾一下吧。”
她探头过来。
“你家汉子伤得重不重呀,我家里还有些止血的粉子,是医仙发给我们的这些村民的,很灵的,给他涂点吧。”
常意消化了一番妇人的话,听她意思,医仙应该来过这里。
常意愕然道:“这是长留县吗?”
“不是,这是方村哇。”妇人操着一口浓重的口音说道:“不过也离得不远,坐牛车半日就到了。你们要急着去也没用的,现在去也见不到医仙的。”
常意心里有诸多疑惑,不好一口气问出来引起妇人怀疑,只好暂时按捺不发。
她低头攥住沈厌的手,说道:“实在叨扰您了。”
她笑呵呵地说:“不要紧,您说那文绉绉的话我听不大懂,我们家还剩一床铺盖,你们随便住哪里都行。”
常意问道:“我唤大姐什么好?”
妇人说道:“大秋,旁的人都叫我大秋嫂。”
常意跟着她进屋,发现他们屋里摆了一张破旧的桌椅板凳,还有一块石头做的屏风,妇人给他们张罗出一个屋子,以为他们真是夫妻,里头的坑也不大。
大秋嫂又拿出来些金创药粉,帮她打来井水方便她擦洗。
常意又道了谢,她身上虽然没有银钱,但还有些值钱的首饰。
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以首饰回赠,但以防万一并没有现在拿出来,她不敢轻信人的贪念。若是无事发生,等走之前送给这位大秋嫂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