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夜奔 狭路相逢(1 / 2)

金丝玉 多梨 7405 字 8个月前

今夜无法出关。

从在水果店剪断头发后, 章之微就察觉有些不对劲。

她还没有天真到以为今天的顺利全是陆廷镇的疏忽,人已经走了这么久,陆廷镇那边还没有大张旗鼓地开始找, 已足够说明问题。

章之微冷静下来, 慢慢想,如果她是陆廷镇, 发现她走后,会在这个时候做什么。

他那样性格的人,绝不会直接来找,但也不可能让她这样离开……他会让她吃点苦头, 等她自己后悔, 再来接人。

章之微对此毫不怀疑。

当乌鸡买了车仔面回来时,章之微低声和他谈, 商量着如何离开。

如果陆廷镇的确已知二人计划, 那按照原计划的离开一定有风险。乌鸡脑袋活泛, 等章之微吃完面,他已经联系好用车往外送货的人, 章之微身材娇小,刚好可以藏在木箱中。乌鸡个子虽然高,但他骨头柔软灵活, 用力将自己缩一缩,藏身于一圆圆的大木桶。

临走前, 章之微将自己的头发、衣服全留下, 包括手写信。她知道陆廷镇迟早会招来, 不过没关系,她已将想说的东西全写下。

两人在半程下车,章之微塞给对方司机一叠钞票, 恳请对方保密。她对钱仍旧无什么概念,直到走出许久,才听乌鸡哥说:“……其实不需要这么多。”

章之微用纸巾擦掉衣服边缘的一点泥土,想了许久,告诉他:“钱多更容易做事。”

乌鸡哥不再说话。

他轻车熟路地带着章之微走路,澳门不大,走几圈就记得地图,更何况乌鸡这种和三教九流打交道的人。章之微跟着他走,没多久,有些惊诧:“惹,火街?”

惹,火街是一个旧时的俗称,福隆新街、宜安街、福荣里,这整整三条街上,有名气的秦楼楚馆比比皆是,妓寨被人称大寨。名气大,人也漂亮,有姿色有才情,身价也高,大牌红阿姑,色艺双绝……但这都是旧日之事了,章之微以前听人谈起过,旧时的阿姑不仅通晓琴棋书画,也有只做歌姬,卖艺不卖身。

以前有些人爱吃花酒,这片街区还有专为烟鬼们设置的“茶话室”,但在1940年代后,澳门禁毒禁黄,这一片也得到改造,不再是流金淌银、藏污纳垢的销金窝。

乌鸡哥自然不是带章之微去这地方,他在附近有一个旧交情、老相好,对方租住在离福荣里不远的房子,乌鸡过去敲门,才几下,应声而开。

是一个美人,金色头发,眼睛是那种介乎于褐与黑之间的颜色,一瞧就知是混血。

她讲一口流利粤语,穿一条兔绿绒的裙子,开门时候还一脸抱怨,瞧见乌鸡和章之微后,面容稍霁,什么都没问,先将两人拽回房间。

美人的房间并不大,很整洁,没什么装饰,有淡淡的馨雅香气。

乌鸡做了简单的介绍,对方姓花,名为玉琼,很独特的姓氏,章之微不免多看她几眼。而花玉琼安静地听乌鸡说话,笑了笑:“原来是陆先生的侄女。”

乌鸡说:“我现在能想到的地方,只有这里。”

“留你们住一晚,倒不碍事,”花玉琼揉了揉头发,她并不在意,“左右晚上我要去工作,倘若到时找上门来,我只说被贼撬了锁,其余一概不知。”

乌鸡说:“这不是玩笑。”

“我知,”花玉琼声音温柔,她说,“明早你们要早些过关,今天早些休息比较好——想吃什么?我煮碗面?”

章之微从未见如花玉琼般的美人,她是那种风情万种的温柔,身材稍微丰腴一些,像甜绵的牛乳糖,脸上总有些轻淡的温柔。

章之微无事可做,只瞧见她桌上放了个白瓷细长颈的花瓶。瓶子有些渗水,下面就垫了一只碟子,同样的素白色,插着一枝红艳玫瑰。

她很累了,就蜷缩在沙发上——她的衣服不干净,担心会弄污对方的床榻,和衣而卧,沉沉睡去。

花玉琼在小厨房中,用一个锡质、木头柄的小锅煮面,加了些番茄和鸡蛋进去,乌鸡依靠在门框旁,安静看她动作。

花玉琼问:“你们得罪了陆先生,以后不打算再回这边?”

乌鸡苦笑:“你瞧我们,像是有命再回的模样?”

花玉琼不言语,她打开一玻璃瓶,红红的盖子,里面盛着白色腐乳:“去大陆的话,你们要怎么生活?”

“去上海,”乌鸡说,“之前有兄弟在上海做工,看看能不能将之微能送进大学。”

港城贫富悬殊,早年由英国贵族文化统治,殖民者的洋风和浓厚岭南风格格不入,既有公家大族的少奶奶,也有赤脚穿木屐背孩子的辛苦母亲,71年,港城才开始有女秘书、女文员的仪容培训计划,但在20年代,上海就已经开始有了女店员、女速记、女打字员、女接线生等等的专业培训。

就连读书也是,30年代中,港城大学才开始招女学生,而上海,圣约翰、沪江、震旦、复旦……早就开始招生计划。

十年前,港城才开始开始迅速发展,假使如今要回内地,乌鸡能想到的,还是上海。

花玉琼低头做菜,腐乳涂在薄薄的白切面包上,撒一些白糖,就可以直接吃。

“反正你总有主意,”花玉琼笑,“不过以后,不能再见了吧。”

乌鸡不说话,只是看她。

良久,他才低低一声嗯。

等待凌晨的时光如此难熬。

花玉琼在晚餐后离开,她将钥匙交给二人,嘱托他们,离开时只需将钥匙放在门前花盆下就好。她在赌场中工作,经常在夜间工作。章之微吃得东西不多,她心中隐隐约约总有慌乱,莫名地忧心。乌鸡不能不睡,他在躺椅上将就着睡了三个小时,朦胧中睁眼,看到章之微还在望着窗外发呆。

章之微脸上的妆早就没了,素素净净,或许也因此,嘴唇才显得苍白,没有血色。头发剪得整齐,更像还在读书的妹妹仔,听得声音,她转身,怔怔望向乌鸡。

“害怕?”乌鸡问她,“你担心有人追?”

章之微颔首,她皱眉:“我担心他们会追上。”

在一个地方总觉不安心,乌鸡也是一顿:“那我们走。”

两个人都穿一身黑,手电也没拿,乌鸡视力好,他就让章之微牵着他衣角边缘,两人在漆黑中穿梭,有些店铺还挑着灯牌,有些做典当生意的店铺也亮着灯,现在是凌晨两点钟,大半个澳门都入睡了,赌场还在清醒,有心人还在清醒,偶尔能听到某种夜鸟的叫声,沉喑低哑,亦有野猫动静,噗噗啦啦穿过,发出示威般的“哇唔”一声。

章之微脸色苍白,心脏骤跳,好似下秒便要抽刀迎杀。

红拂夜奔,林冲雪夜上梁山。黑夜是天然的遮蔽色,古往今来,仿佛所有传奇故事都少不得夜晚庇佑。斩脚趾,避沙虫,也需浓夜做衬。弯月为刀夜做袍,章之微跌跌撞撞在窄巷幽光中奔跑,她其实倒没怎么想起陆廷镇,她今日将关口视为唯一曙光。过去,又是一番新人生,不用再陷入“他为什么不爱我究竟要我做什么他才会爱我”这种炼狱,也不必再去想对方究竟对她是欲还是爱……

无所谓了,她不愿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