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在车上做了一个旧时的梦。
一会儿是那个昂贵的、店名是“春光乍泄”的服装店, 引人遐想的名字,店里的装修和衣服选品却永远是冷冷淡淡,或者别具一格的vintage风格。她想起和林誉之每次经过时都看到的、橱窗中那件漂亮白裙子, 阳光落上去都像打了一层温柔的圣光, 可望不可及, 和她似乎只隔着一层玻璃,又像永远都触碰不到,就像吊牌上那不属于她消费力的数字。
但林誉之买下了这条裙子,学校中动员学生献血,有高昂的补助和小礼品留念。林誉之献了一次血,补助的钱,他没有拿来买营养品,也没有买其他东西, 而是第一时间请假回家, 给林格买下那条漂亮的小白裙。
在林格拮据的青春中, 每一件新衣服都被她妥帖地收藏着。这条用哥哥献血换来的裙子,还有林誉之打工赚钱给高了一截的她购置的新羽绒服。
包括那个店,“春光乍泄”。
林格从未将这个词语和后来被滥用的涩意联想在一起, 往后几年,她每次看到这个词语, 想到的都是林誉之和那宛若自带圣光的小白裙——
还有她渐渐起的一颗不安分心,那漫长而潮湿的南方雨季。
最长的一次雨季时,龙娇总是咳嗽, 去医院检查了几次,都没查出咳嗽的具体病因, 还是保守治疗, 虽然有医保, 但家中仍旧十分拮据。林格半年都没有买新衣新鞋,夏季运动鞋前面的网网破了一个洞,她自己用白色的针线悄悄地织好,线头藏在鞋里,乍一看,什么都看不出。
但林誉之看出来了。
他回家的时候,扬州下了好大的雨,去车站接他的林格猝不及防被淋成了落汤鸡,湿淋淋地踩了一脚水。林誉之替她刷的鞋子,原本还在笑着和她聊天,忽而声音停下——
林格头上顶着浴巾,一手擦着,另一只手扒开门看,看到林誉之站在洗漱台前,握着她那一只破掉的运动鞋,一言不发。
次日就带她去逛街,买了双新的运动鞋。试鞋子的时候,林誉之单膝触着地面,低头给她系鞋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他问林格喜不喜欢?站起来试试,合不合脚。
怎么不喜欢,那时候林誉之选的鞋子,林格都喜欢。她现在还记得那个运动鞋的品牌,不是什么国外的“大名牌”,是国内的,福建晋江的企业,素白的鞋面,素白的底,简简单单,百搭的纯白色,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色彩和设计,后来林格大学毕业,有了自由购买许多新衣服的钱,却还是会钟情这个品牌及其集团收购的子品牌运动鞋服。
但那个时候,在林格读高中时,那个紧紧贴着鞋面的硬质吊牌后,是一个昂贵的、她觉得付不起的数字。
她弯腰翻着价格看,看完后,又飞快丢开手,直起腰。
林格踩着很舒服的鞋子,摇头说不合脚,说不是尺码的问题,是这个牌子的鞋不舒服,她不要新鞋,穿新鞋就够了。
林誉之定定看她的眼睛,问真的?
林格目光躲闪,点头说嗯。
林誉之没说什么,他让林格又走了几步路,站起来,问店员,可不可以拿一双新的。
他还是为妹妹买了这双鞋。
林格十分珍惜,从不在下雨天穿它,每次穿脏了,都要刷得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边缘网面也要刷到发白,一直刷到起了一层绒绒的旧毛。
后来第一回 的那个下雨天,这双刚刚刷干净的运动鞋就被忘在了阳台,没有及时收回。气味浓的东西落在林格月复上,眼中的泪,手心的汗,外面的雨夹杂着空气中的灰尘落在雪白的鞋面上,被雨水打落的枯叶,风卷起来的小虫子,混乱荒谬的时刻,它也在安静地接受见证。
包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背着家长的偷亲,林格读大学,第一次踏入陌生车站,也是穿着这双鞋,林誉之早早地在人群外守着,遥遥地冲她挥手,笑着叫她名字。
这双鞋,林格穿了四年,一直穿到和林誉之分手,鞋子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开胶,也没有脱线,只是鞋底发黄,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老旧黄色。
分手后,她把鞋子洗干净,晾晒在家中阳台上,本想着收起来不要穿,可惜就此失踪,再也没有见到。
她后来又去买了几双类似的同品牌鞋子,却再也找不到如那一双合脚的。
林格曾经将这件事当作是一个和林誉之彻底告别的征兆,但俩人之间拥有过的共同回忆和物件太多太多,多到就算是把所有东西都清空、搬了家也不能完全割舍。家中一起睡过的旧床,一同养过的花,玩闹过的厨房,客厅里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残留着指甲痕迹的餐桌。即使统统全部丢掉,也动不了记忆分毫。
那些存在大脑、肌肉中的记忆是不变的,林格喜欢在扬州漫长的雨季中和林誉之通电话,连声音和隐晦的情都藏在朦胧雨水中;她还喜欢在父母都睡下的沉静夜里马奇在林誉之腿上,她喜欢能战栗到忘记一切的深丁页。他手臂上的气味,头发的角虫感,手掌的纹路,垂下睫毛时的宁静,一件又一件,都刻在林格的记忆里。藏在她每次对心理医生的倾诉里,偶尔冷不丁地从记忆和梦中逃逸——
朝朝暮暮,日日月月岁岁年年的相处,她怎么能完全地忘掉。
她们已经互相融入了,说不出谁转化了谁,怎么能分开。
人不能徒手清理干净两块已经开始扩散、互相渗透的金属。
林格翻了一个身,差点从车座上跌落,车内开着空调,但毕竟行驶时间久了,仍旧闷闷的,像积攒了些浊气。林誉之将车窗开了小小的缝隙,放一些新鲜空气进来,北方的冷空气是清洌的、刺入肺部的寒冷,林格慢慢地坐起,没有看清林誉之的脸,含混不清地问:“几点了?”
林誉之说:“十点钟,你刚睡了二十三分钟。”
才二十三分钟,林格却总觉得已经睡了好久好久,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这样舒展的觉。她裹着毯子起来,缓慢地看着前面两人:“这是哪儿?”
杜静霖说:“服务区呀,你睡傻了?知道咱们等会儿要去那里吗?”
林格拍了拍脑袋:“喔。”
林誉之转身,问她:“要不要去上厕所?下个服务区要半小时才能到。”
林格摇头。
她上车后就睡,几乎没怎么喝水,腹部空空,什么都没有。
抬眼看,车窗外茫茫的白,有几个人在清理一个小房子檐下的冰柱,用一根长长的棍子敲下,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碎成一片,阳光照过去,明晃晃刺目的白。
很久没有这么好的太阳了。
都说天气会严重影响人的心情,欧洲北部国家的人常常在漫长的冬季陷入抑郁的情绪、无法排解,而对于林格来说,南方漫长的雨季和北京那拥挤、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人潮汹涌,也是她抑郁情绪的催化剂。
林格叫林誉之暂停一下,先不要开车,她将车门打开细微的一条缝,伸手小心翼翼地出去,寒冷的空气让她的手几乎顺势僵了,立刻迅速收回手掌,关上车门。
在这干冷的空气中轻轻叹出一口浊气,林格说:“真好。”
杜静霖在系安全带:“什么好?冷得好啊?”
“不是,”林格说,“这样干燥的天气真好。”
不是阴雨连绵、望不到头和边际的痛苦雨天,一切干燥而清爽,好像爱恨开始分明,就连胆怯和犹豫都被晾干了。
她从后视镜看林誉之,他并没有说话,而是在关闭车窗,上安全锁。
“你们饿吗?”他神色如常地向车内的弟弟妹妹做好问询,“这个服务区不吃饭的话,我们就要等到下个服务区,或者再下一个——那个远一些,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
俩人都摇头。
林誉之颔首:“那我们继续出发。”
长时间坐车是一种煎熬,林格之前买不到火车票,曾经坐过一次长途大巴,结果半路上就吐得稀里哗啦,差点把胆汁都呕出来。但坐林誉之的车似乎永远都不必有这样的困扰,她在摇摇晃晃中睡了一觉,再醒来时,仍旧没有眩晕感。
杜静霖的嘴闲不住,兴致勃勃地问林誉之,刚才他在车上看什么呢?听着像是粤语,隔着车玻璃,都看见林誉之在那儿笑,看喜剧片呢?周星驰还是周润发?
林誉之没说话,林格伸了个懒腰:“肯定不是电影,林誉之最不喜欢看电影了。”
她和林誉之的约会中,也很少有看电影这个安排。以前流行盗版DVD的时代,一张碟子能刻录几十个甚至一百个电影,林格不必换碟片,只需要依照盗版光碟封面上的目录,就可以看各种带字母港片,其中不乏有些或新奇或露骨的邵氏影片。林誉之不看,什么成龙全集,李连杰大全,周星驰喜剧电影一览、周润发……他都不看,只在自己房间默默看书,或去阳台上照顾那几盆花。
电脑进家后,林格百无聊赖地开始搜喜欢的外文电影看,学校统一征订的英文报纸上提到的《暮光之城》,抑或者被奉为经典的《泰坦尼克号》《这个杀手不太冷》,她都看,即使自己没什么事,也要放这些影片,让林誉之不能使用电脑——
林誉之不说什么,也不会坐在她身边一起观影。
林格就不记得他在影片上有什么偏好,他在高中大学时期,对那些同学们都在看的美国大片,也没什么兴趣。
林誉之说:“如果你想讨论电影这个话题,还是找格格吧,她比我精通。”
杜静霖犹豫望他一眼,还想着刚才听到的声音,屏幕上有些含糊不清,可杜静霖确定,那应当就是个有些年头的电影,他也的的确确听到粤语,只是听不清是什么。
林誉之好像永远都藏着秘密。
先前还好,到了现在,杜静霖迟钝地想,他好像的确是局外人,这对兄妹之间的局外人,而不是他一开始以为的“相亲相爱一家人”。
这种挫折的情绪让杜静霖在接下来的路途中都保持了沉默,中午在服务区吃的午饭,热腾腾的汤面和小菜,很难用“好吃”或者“难吃”来界定。说“好吃”吧,肯定对不起农民伯伯的辛苦,但讲“难吃”,似乎又有些否定厨师的努力。林格只吃了几口,放下筷子,说吃不下了——
最震惊杜静霖的画面就在此刻出现,听林格拒绝再吃后,林誉之再自然不过地把妹妹的碗拿在面前,吃掉了林格剩下的那半碗面。
杜静霖惊叫:“格格,你都愿意让他吃你剩下的面,却不让我吃你剩下的那半个包子?”
林格在喝水,这家店前面用餐区的人不多,她呛住:“你干嘛啊?干吗说这么可怜?”
杜静霖握着筷子,神色凝重,摇头:“不对,不对,哪里有兄妹像你们这么亲密的,哥哥吃妹妹的剩饭,晚——”
「晚上也要睡在一起。」
杜静霖没说完,他还在想,那天自己究竟是在做梦,还是眼花了,还是臆想,或者,真实看到了。
林格说:“你是独生子,又没有兄弟姐妹,当然体会不到有哥哥的感觉了。”
——不。
她讲完后才意识到失言,杜静霖哪里是独生子,他还有个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现在在吃林格没吃掉的那半碗面。
尽管杜静霖并不知情。
对此知情的林誉之放下筷子,他在吃东西时并不会讲话,喝了口水,才说。
“我和格格一起长大,她胃口小,出去吃饭总是剩下东西,”林誉之说,“我替她解决,有什么问题?”
“问题很大,”杜静霖说,“你俩年龄差距又不是很大,还是异性——不觉得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