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盘点十大名医,长寿的秘诀(十一)(1 / 2)

金陵城的宫城内,传来一阵阵的喧哗声。

听说,陛下直接被仙画给气昏过去了。

太医瑟瑟发抖,从太医院赶过去的时候腿发软,差点摔倒了地上。

不怪他害怕,朱标死的时候,朱元璋可是将给朱标治病的医生们全都砍了,说他们是庸医。①这陛下现在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估计也活不成了。不仅活不成,家人说不定还要给自己陪葬。

太医一脸悲愤,心中满是绝望。他恨恨的想,这次的事情要是安全过去了,自己就辞官,一定要辞

官!

回乡开个小医馆不好么?最起码不用担心随时有掉脑袋的风险。

这破太医谁爱当谁当去!

他抬头看了看仙画,对逍遥自在,对皇室不搭不理的皇甫谧、孙思邈等人羡慕不已。还是前辈们有远见。

而收到的消息的燕王朱棣和秦王朱横等都纷纷的赶到了宫中。这要是太子刚死,父皇又挂了,这场面可就刺激大发了。

一时之间,金陵城中风雨飘摇。

好在,太医在给朱元璋把脉之后,松了一口气,宣布: “陛下不过是气急攻心,一时闭过了气,稍后自然会醒来。

一众人等这才放下了心——真放心还是假放心那就不得而知了。此乃后话。

【除了呼吁要呵护妇女儿童之外,孙思邈还是一个动物权利保护者。】【他从来不用动物入药。】②苍老的声音传来:

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呼!”③

【中医现在被人诟病和攻击的一条就是涉及到很多珍稀动物作为药材,在古代的时候这不是个什么事儿,但是文明是在不断的向前发展的,在现在就的确是被大家的价值观所不能接受。】

· …

明朝的李时珍咯噔了一声。

他写的《本草纲目》里关于动物入药的条目可是多得很。看起来,后世似乎也遵循着和孙思邈相仿的意见。那自己写下的这些条目到底还要不要保留...李时珍陷入到了纠结之中。

【不讨论这些是与非,只是想说由这件事可以看出来,在孙思邈的眼中,所有的生命不论性别,不论种族都是一样

的。他的确是身体力行,言行一致的践行了他“大医精诚”里提出来的“医德”之论。】

【就像他为何要将自己的医书命名为《千金要方》,不是因为他觉得里面的药方价值千金,而是因为他觉得人命贵重,重若千金!】

老年孙思邈提起笔,在自己的医稿上郑重的写下《千金要方》几个字。并且留下一行小字:“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④

孙思邈在看着天幕上的自己写下那行字的时候,自己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念了出来。转身对弟子道: “这句话,你要谨记。”弟子肃然: 谨遵师嘱。

而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医者或是在心中默念,或是跟着诵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声量,却仿佛汇成了洪流。

就连不少的读书人,文士和良臣,也似乎从“人命千金重”的形容里感受到了那一份沉甸甸。

【当然了,除了医德之外,孙思邈的医术和成就同样是他被后世称为“药王”的原因。】

【《千金方》里,他留下了治大脖子病的方法。】

【大脖子病在咱们建国初期的时候还很是常见的,本质是因为缺碘,后来咱们推广碘盐之后这病就很少见了。可孙思邈在唐朝的时候就知道用海藻这类含碘丰富的食物来给缺碘患上大脖子病的山区百姓治疗。】

【他还会用动物的肝脏来治疗夜盲症,用谷糠、麦麸皮来治疗脚气。这些治疗方法都是他的首创。】

长安城豪华的宅邸内。

身着富贵绫罗的中年病患看着仆人端过来的一碗糙米粥,有些惊讶,向在旁边等候的孙思邈确认: 孙道长,果真只要喝点糙米粥就可以治好我的病?

还需要用谷糠和麦麸皮,还有褚树皮煎水来喝。孙思邈补充道。

见他不信,老想着要让自己给他开一点人参呐之类的贵重药材,孙思邈便细细解释: “你府中和你有同样病症的是你的书童,我问过厨房,厨子说你喜□粮,谷和麦都要用石磨碾过好几遍才入口。你的书童和你的饮食类似。我还去长安城中和你有同样病症的府邸里问过,他们也有一样的习惯。

中年病患大惊失色:这病还是□□粮白面给吃出来的?

孙思邈一

笑, 任何好东西,吃太多都容易过犹不及。总之,你先喝上半个月的粗粮粥,我们再看。

十天之后,中年病患只觉得自己的脚舒适许多,浮肿消失了,整个人似乎也有了些力气。

喜得他对着孙思邈不断作揖:“孙道长果真神医!”

孙思邈不用开什么特殊的药,只是一点粗粮粥就治好了多位达官贵人的病一事也在长安城中传开了,孙思邈再次享誉长安!

不愧是孙仙长,就是厉害。这是对孙思邈极为骄傲的大唐百姓们。能用食物就能平息病情,我不如他。这是看了后大为叹服的张仲景。

向来谦虚的他已经将自己用娇耳来为贫苦百姓祛寒治病的事情忘到了脑后,此时只恨不能与孙思邈生于同一个年代,这样就可以互相切磋。

这也是因为张仲景与孙思邈同样将重心放在内科上,比起之前提到的医生们,他对孙思邈反倒要更为熟悉更亲切。

张仲景想不到的是,在孙思邈写下《千金要方》之后,正是因为拜读了他的《伤寒杂病论》,惊为天人,有了颇多新的感悟,于是又写下了《千金翼方》,意思是如虎添翼。

这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时空交集。

【不用吃药,更不用吃贵药。】

【这可把老百姓们高兴坏了,孙思邈的名气呢也就一下子誉满京城。】

【现在咱们都知道,夜盲症是因为缺乏维生素A,而肝脏类食物正好富含维生素A;而脚气病是因为缺乏维生素B,粗粮糙米里面正好富含维生素B。】

天幕上出现一张图表。

这张图表将缺乏主要几种维生素容易引起的疾病,以及哪一些食物里面含有这些维生素都详细的列了出来。

很多疾病的名称很多和古时候的用语是不同的,即便是大夫们也都看得懵懵懂懂。维生素是什么,他们也不懂,只是强行记住了这个名词。

但出现在上面的食物名称还附有图画,这就很容易看懂了。

一些小郎中们记录得尤其勤快。

原来夜盲症要多吃肝脏,红薯……小郎中感慨道, 如果不是仙画,这些知识可没人教你。他之前是药铺的伙计,后来给药铺里的坐堂大夫当了徒弟。

但他的师父也只是把他当成了不要钱的伙计,平时吆喝来吆喝去,很少教他正儿八经的医术,生怕他学会了之后和自己抢生意。他现在会的这几招都是自己平时偷学来的。

后来,就索性自己出来当了游方郎中。

他的家人有些担心:可是仙画现在都把这些方子给公开了,还能有人找你去看病吗?

您放心吧,这天底下的人那么多,不是人人都能记得这些知识的。小郎中是个聪明人,不然他也不能偷学到一些真正的医术。

他啧啧两声,看着仙画笑了起来,然后又面无表情,带着某种复杂的意味: “真大方啊!”

不像他的那位师父。

而在西汉。

少年霍去病念念有词:“夜盲症……动物肝脏……”

他兴奋的用银枪往地上一砸: 我明白了!

他经常随舅父卫青去军营,对士兵们都非常了解。很多将士的确是到了晚上,光线开始变暗,他们就看不太清楚东西了,说眼前模模糊糊只有影子。

原来这就是夜盲症!

舅父曾经说过,行军的时候,一到晚上就必须安营扎寨不能再往前走,除非点亮火把。就是因为军中很多士兵都无法夜行。

那是不是只要多吃些动物肝脏之类的东西就可以改善这种状况?

那连夜奔袭匈奴也将不是梦!

霍去病决定等舅舅回来后就和他提一下这件事情。

别的他不管,到时候他的亲卫和手下将士一定要改善伙食,不能让夜盲症影响到他的军事安排。

【但是在一千多年前,在没有生物化学的古代,孙思邈就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观察总结出这样非常具有现代医学意识的方子,不愧被誉为药王的人!这认知,绝了!】

【可惜的是,在唐之后的朝代,也没有人把这些治疗方案联系起来进行系统化的深入研究。这又和咱们之前讲到的,古代科学思维为什么发展

不起来有关系了。】

【一步差,步步差!】

【我们在讲秦朝的时候,讲了“疠”,这是秦朝就已经可以诊断的一种传染性疾病,但当时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手段,只是拉去隔离,然后一杀了事,就很简单粗暴。】

【而孙思邈,专门对麻风病进行了研究,并且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

【麻风病现在很少见了,很多人都不清楚是个什么样的病,它的致死率不算很高,比不上天花鼠疫什么的,但是它的症状非常的奇特,有着“非人化”的效果,比如须眉脱落、关节僵硬、鼻梁塌陷、四肢畸残”,看上去和恐怖片似的。得了麻风病的人就算是不死,也会被周围人排挤歧视。】

一群人聚集在一户宅子的门口。

群情汹涌。

你家娃儿就是得了麻风病,你还不把他交出来,是要害得我们所有人都一起陪葬吗?

“就是!谁不知道麻风病是会传染的?快交出来!不然我们就报官了,连你们一家都一起抓进去关起来!”

那家人苦苦哀求,想让他们再宽限几天的时间。

我们会找大夫来还孩子看看,说不定有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