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幺娘的话,厨房里的厨师、端菜的小二和生火的、切菜的都高声应喊:“是。”
“那帮小兔崽子,也不打听打听咱们这是什么地方!竟然就敢带着刀剑闯进来,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就不知道地有多厚,天有多高了。”
“要我说,抓到他们之后直接杀了。”
“剁成肉酱,当下酒菜!”
“没错。”
大伙心里都气怒不已。
在太岁头上拔毛,简直不知死活。
这还是这么多年来,天煞客栈头一回被这般羞辱,要是传出去,那还了得。
交代这些后,幺娘便拿了饭菜和上等的金疮药去了温玉的房间。
还带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公子,我先给你上药,顺便你把身上这件带血的衣服换下,再吃点东西,好好休息。”幺娘说着便要却扒拉温玉的衣裳。
温玉往后避退两步:“我自己来就行。”
“害什么羞啊?你身上的伤还不是昨晚那位姑娘给你上的,她能看,我就不能看了?”
“我不是这个……”
“你就让我帮你吧,再说了,你现在身上有伤,自己不方便。”说着,幺娘硬是将温玉的衣服给扒开了。
身上缠着的白布条都染了血。
可见伤口处理的并不好!
幺娘一向细心,她将那些绷带一一解开,那一道道被剑所伤的伤口映入眼帘,实在让人心疼。
她拿出金疮药,轻轻给他上药。
温玉疼得咬牙切齿。
但是拼命忍着。
幺娘一边为他上药,一边转着转眼珠子问:“对了公子,那伙人为什么要追你?我看你身上的剑伤,可谓是剑剑要命啊,这得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会下手这么毒。”温玉知道她肯定会问这个问题,好在已有准备,便用之前回复纪云舒的原因回复幺娘:“那伙人我也不认识,我只是出来行商的商人,却不想竟然会遇到这种事情,也算是
倒霉吧。”
“商人?这么说,他们是来抢劫货物的?”
“我想是的。”
这种事情在沙漠里经常发生,不足为奇。
可是——
幺娘是何等人物,拨一拨算盘就知道其中有端倪所在。
她直接挑明了问:“那可就奇怪了,既然是为了抢劫货物,又怎么会对你穷追不舍?沙漠里的劫匪都是抢到了货物就走人了,岂有冒着沙暴来追杀你?”温玉眼神晃了一下,拳头暗暗握了起来,他很清楚,这个女人不好骗,不止不好骗,还是个十分精明的人,他必须多个心眼,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能出手,现在最重要
的,就是活着离开这里。
他故作不解的回答:“这个我也不清楚了,可能他们是想杀人灭口吧,免得我逃走之后找他们报仇。”“这样啊!倒也说得通,不过,你说你是行商的商人,那为何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你呢?要知道,但凡从这南塞沙漠走过的商人都会在我天煞客栈驻停一晚的,但这些年来,
公子的面相却有些生疏。”
温玉说:“这是我第一次出来行商,所以你不眼熟我也是必然!我想,那些劫匪大概就是看出我第一次到南塞沙漠,是个生人,所以才来抢我的货物吧。”
沙漠里的劫匪向来喜欢挑软柿子抢。
向虎爷那样的驼队,劫匪一般都是不敢靠近的,但要是生瓜蛋子往沙漠里过的话,一般都会被抢。
所以温玉这样一说,倒也说的过去。
幺娘不再继续问,替他包扎好之后,让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行了,这药可灵验了,保准了三天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