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良知(2 / 2)

大明国师 西湖遇雨 10076 字 9个月前

“致者何谓?其一,曰中介,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其二,曰实践,知良知与行良知之间,所差者不过实践,唯有实践,方能使人体察过度的物欲私利乃是使良知昏蔽的主要原因,继而时刻自省,时时保持吾心之良心,即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性。”

“至于为何要致良知,便是因为,人乃物质所构成,良知虽是先天之知,却非是所有人自觉之知,因此,要通过致良知,把先天之知转化为自觉之知。”

实际上,在这里姜星火对致良知的含义,做了部分补充,“先天之知”其实就是“先验之知”换了个说法,也就是将德国古典哲学术语的“实践”概念与之融合,同时另辟蹊径,绕开了过去理学家们的老路。

这也是根据黑格尔对华夏心学的深刻分析所得出的,按照黑格尔的话说,“良知”就是“先验之知”,也就是“对象自己规定自己,而不是从外面获得自己的谓词”,而黑格尔认为心学的“致良知”理论,作为“先验之知”,虽然有标准的方法论和实践手段,也就是通过谓词的各种限定,人们能够通过“致良知”一步步接近真理,但并不能完全认识这种“先验之知”。

姜星火继续说道:“先天之知,即是真理,真理是某一时空的同一个客观的世界在跨越时空的不同的主观的世界的同一认识,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表现为反复出现与必然出现,而‘致良知’这个实践的过程,就是把先天之知的主观世界与某一时空的客观世界接轨的过程。”

换言之,姜星火把“实践”、“真理”这些近代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与“致良知”结合了起来,完成了他的心性论。

而从此以后,姜星火左手是“细胞物质论”的本体论,右手是“致良知(或者说实践出真理)”的心性论,就完整地构筑出了自己的物质一元论的哲学大厦。

在此基础上,姜星火用实学进行社会建设,用科学培养工业革命所需的人才。

如此一来,相当于从指导思想到实践方法,从本体论到心性论,就都齐全了。

而有了姜星火这套完整理论的指导,世风、学风这些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姜星火继续补充道:“先天之知与天理不同,虽然是真理,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其属于认识范畴,不能等同于物质的客观实在,但在内容上客观的,检验‘致良知’效果的唯一方法,就是其客观的社会实践。”

实际上,过去以宋儒为代表的理学家们,总喜欢搞“致知在于格物”这套,认为要达到致知的目的,必须要从格物开始,而姜星火则认为并非如此,他认为“致知在于正心”,也就是人们在道德的反思中,清除过分的物欲和邪念,从而让被昏蔽的“良知”恢复。

“实践,倒是个有趣的说法。”

曹端对此很感兴趣,他又问道:“那致良知的实践之法,国师可否讲的清楚一些?”

“自然可以,不过应该跟你们过去学的不太一样。”

“哦?哪里不一样?”

胡季犛饶有兴趣的问道。

他也不是一般人,自幼饱读诗书,学富五车,而且以德行被人所称道,后期算司马懿,前期在安南算是类似于王莽的角色。

所以德行这块,胡季犛还是有点发言权的。

“致良知的实践之法,共有三步。”

实际上,姜星火既然能提出这套与物质世界一元论配套的心性论,就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致良知”是心学的大杀器,但同样也有弊端,姜星火做的,就是尽可能地规避掉弊端。

这是有充分历史经验的,因为心学在王阳明去世后,主要以王畿、王艮两派为主,而这两派因为没有统一的方法论,所以都走歪了。

其中的一派,走入了佛家的心性论,成了狂禅派,就是渐中王畿一派,他们主张“良知当下圆成,更不须用消欲工夫,不须防检与穷索,取顿悟而入,即本体更是工夫,而天机常运,虽有欲念一觉便化”,把良知当作佛性看,主张顿悟,没有切实的方法论,最终越走越歪。

而另一派,则开始迫近魏晋玄学的心性论,成了清谈派,也就是泰州王艮一派,他们从日用见在处指点良知,谓良知为天然率性、吃饭穿衣、饥食渴饮、冬装夏葛,泰州学派把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的一切樊篱全部打破,其道德性遂缺失不足,行为怪诞,异议纷呈,所谓“上焉者习静谈玄以求顿悟,或作奇异之论以惊世骇俗;下焉者放荡恣肆,每出名教之外”便是如此,举止言谈多放荡不羁,只知清谈心性,不务实事。

在王阳明的心学体系里,良知作为本心的意味极其浓重,道德行为之发动、道德原则之制定皆导源于良知本体,而且王阳明认为世界万物以良知本心为灵明,通过主体对于一点良知的存养与扩充,可达至万物一体之境界。

也就是说,王阳明心学里的“致良知”跟姜星火的“致良知”还不太一样,姜星火只把“致良知”当做心性论的道德准则和道德修养方法,而王阳明则是把“良知”纳入了本体论范畴,这跟姜星火的物质世界一元论是截然相反的。

因此,如果从心学本体论的视角来看,“良知即独知”,契证内赋予主体的良知,惟己独知,若无实地工夫来诠释此独知之本体,则本体将窒息于身体里……同样,若无切实可靠的方法论来支撑这一本体的伸展,则必然沦为谈玄说妙的东西。

“良知即独知”这一命题,在理论上存在多种诠释可能,亦是流弊造成的根源之一。

所以,姜星火先设定了“先天之知”即是真理,而真理要通过实践来探求,也就是“致良知”这个方法论,从而完成了逻辑闭环,规避掉了王阳明心学的种种弊端。

而后,就是现在的事情,姜星火需要提出一个完整的方法论,用来给普罗大众使用,教会他们如何用标准的步骤去“致良知”。

姜星火抬头望着天空,缓慢地说道:“其一,曰慎独。”

“慎独”一说,出自先秦儒学诸多经典,譬如《大学·诚意》记载“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中庸·首章》记载“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慎独”在先秦儒学的语境里,即主体在社会道德实践中,须时时刻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审慎心态,即便是在隐微之处也不放松,要切实地做道德实践工夫。

汉代著名大儒郑玄在《中庸·首章》处对慎独做了释义“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为不见睹,不见闻,则必肆尽其情也,闲居者,独处也”,也就是说君子即使在独处之时,也应持守谨慎,这种释义有些字面意思的感觉了,少了几分微言大义的内涵……但在经学时代,儒者多着力于寻章摘句、考据训诂之类,于古圣先贤之微言大义无所阐发,所以倒也没什么。

直到南宋时期,朱熹又对慎独做了新的解释,朱熹认为慎的意思应该跟郑玄解释的一样,但在独字上朱熹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在朱熹这里,独就有了独知(独自知道)的意思。

而姜星火做的解释则与朱熹不同。

“慎独者,人于内心活动之隐微处体察,以至省察克治也。”

也就是说,姜星火认为“慎独”是自我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道德修养的一种最重要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人与天俱来的、能知善知恶的良知,要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去廓清任何已经萌动了的过分的私欲和邪念,就实际意义来说,是一种很重要的修养功夫。

之所以把“慎独”摆在第一位,也是有原因的。

或许人们一般只会记得冠军的名字,但在明代理学界,还不是这样。

“明代理学之冠”毫无疑问是曹端,而“明代理学之殿”的称号,则属于黄宗羲的老师,刘宗周。

明末时期,刘宗周深感当时学风世风之败坏,如何重树学风、纠偏积弊,成了他最重要的理论探索,而“慎独”正是刘宗周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谓用心良苦之极。

换言之,姜星火为了这次的太学之会,是真的请了一堆未来的神。

中国的王阳明、刘宗周、王夫之、黄宗羲,外国的黑格尔、康德。

针对世风学风这些问题,在心性论上,王阳明、刘宗周等人提出的办法,是最切合大明社会实际的,将这些办法扬其精髓避其糟粕,自然能够起到战胜旧有理学心性论的功效。

随后,姜星火又讲了慎独的具体方法,其中就有著名的“静坐法”。

“其二,主敬。”

“慎独”是刘宗周的方法,而“主敬”则是王阳明弟子邹守益的方法,有些偏向理学的“居敬”、“用敬”,但不完全是一回事,办法比较保守,但相对于阳明后学中“现成良知”、“百姓日用即道”等激进派的自由放任之主张而言,反倒是真正切实可行的方法论。

“主敬,心有主宰便是敬,主敬则能克己,克己则有主宰,即保持内心良知的虚灵明觉,从而实现在‘事’与‘念’上对人行为的矫正。”

对于这套方法,黄宗羲在《明儒学案》里评价是“敬也者,良知之精明而不杂以私欲也,故出门使民,造次颠沛,参前倚衡,无往非戒惧之流行,方是须臾不离”,也就是说,如果能做到主敬,就能保证内在心灵不与外部的实践行为相脱节,完全实现内在良知对人之欲望与外在行为的道德规定,使外部行为完全出于内在良知这一先天之知的道德规定。

又废了一番口舌,深度阐释完“主敬”。

姜星火语调平淡地继续说道:“其三,戒慎恐惧。”

这话乍一听似乎有些拗口,但细想一番,却有来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