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法的事情说完了,海禁方面变革《大明律》的条例,审法寺这边,有什么疑虑吗?”
海禁这个事情,具体政策成因,之前姜星火在【奉天殿廷辩】的时候,是分析过的。
但海禁嘛,不仅仅是老朱那一句“寸板不许下海”这么简单。
老朱在法律层面上,明文规定的是“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可老朱如今毕竟在钟山里面埋着呢,不管姜星火和金幼孜怎么修改《大明律》体系,他都没法揭棺而起,所以光是改法律,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复杂的是另外两个问题。
“迁海的事情,国师打算怎么办?这不是审法寺改一下《大明律》就能解决的。”
金幼孜倒是实话实说,姜星火也清楚,对方说的没错。
迁海问题,明朝没有清朝那么变态,政策执行上属于是针对性内迁,老朱的实际行动是洪武十九年废昌国县,洪武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居民和其他四十六个岛屿的居民徙迁内陆,以此执行海禁,对抗倭寇和退到海外岛屿的反明势力残部。
本来,老朱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就像他的其他很多政策一样,最后的结果,都是事与愿违……
事实上,迁海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沿海百姓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所以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严重地激化了矛盾,这是因为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说白了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你老朱堵了沿海地区百姓的正常谋生之路,那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没有人起来反抗才有鬼了。
对于老朱的迁海政策,百姓的反抗方式有两种。
第一,润。
润,很简单,那就是开船带着全家往南洋各国跑,甭管是安南、占城、吕宋,还是爪哇……能跑到哪算哪,这也是海贼王陈祖义能发家的原因,旧港那十好几万的汉人哪来的?所谓“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动辄以万计”,便是如此了。
第二嘛,就是抢。
这个在姜星火前世的历史上,明末的顾炎武先生说的很清楚了,“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而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
姜星火说道:“迁海问题暂时先搁置,先把海禁解除掉,海禁是大问题,迁海是小问题。”
金幼孜点点头,是小问题,但是个麻烦的“小问题”。
“在迁海问题上,还要考虑之前洪武朝废弃的行政区,是要重新迁回原址,还是维持现状?”
“是这个道理,一时半会是定夺不下来的。”
姜星火苦笑道:“这里面涉及的东西很多,并非一厢情愿地就觉得,迁回去就是好的……洪武朝迁了一大堆县镇,都弄回去,房屋怎么弄?这么多年大部分可能都住不了了。”
“除了房屋,麻烦事还有一大堆,现住址的田土怎么处理?不在这里住,那肯定就无法继续拥有了;迁回去如何供给资源?这些可都是在海岛上,短时间又无法自给自足,人口数量多了,要无偿养一两年,对地方官府是个极大的负担……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当然了,不迁也可以,不迁就这么麻烦都没了,但百姓里,肯定也是有思念故乡,打算重新以海为业的,而且定然为数不少。”
金幼孜也补充道:“除此以外,离开大明的百姓,要不要重新接纳、户籍怎么处理,这都是事情,因为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一旦放弃迁海政策并且接纳回国的人,这些人里面,肯定是有手上沾血的,而且极难辨别,这些人都是不稳定因素。”
“是这个道理,所以我说先在法律层面上开海禁,迁海的事情,慢慢来。”
这些所谓的小问题都要考虑周全,而不是光修改一个法律就完事,而眼下,也确实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沿海百姓的回迁问题,以及出国百姓的回归问题,跟海禁这个大原则比起来,其实都不是个事。
只要解决海禁在法律层面上的困扰,把海外贸易发展起来,关税收上来,那么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慢慢解决。
金幼孜说道:“跟迁海比起来,市舶司的问题反而简单一些。”
市舶司,是宋、元、明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衙门,相当于现代的海关,只不过职责还要更多一些,在南宋和元朝,市舶司达到了巅峰时期。
姜星火想要重新搞海上贸易,收关税,市舶司是必须重建的。
在宋朝,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出海许可: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以及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即出海许可证。
海上检查:派人上船抽查,防止夹带兵器、钱财、女人、逃亡军人等。
抽取关税:对回港船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京城,而抽税后的货物市舶司会发给公凭,允许运销往他处。
南宋时期,市舶司的关税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15%,而元朝时期比例还要更高一些,一度达到了20%以上,被称为“军国所资”,这里面的主要原因倒不是蒙古人更会经营,而是因为蒙古四大汗国基本统治了整个亚洲,从西亚的阿拉伯地区到东亚的元朝,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商队才能往来不绝。
而老朱在洪武三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下令撤销历史悠久,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洪武二十三年老朱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老朱下令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甚至老朱到了临死之前的洪武三十年,都不忘再次发布命令,禁止百姓下海。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大约就是如此了。
“重开市舶司,在法律层面上,确定市舶司是朝廷官方的关税机构,至于相应的条例,现在已经拟出来了,回头交由内阁给陛下审定后,会转到审法寺。”
姜星火的回答很正式,这就是走流程的事情。
而既然是给朱棣搞钱,那内阁和审法寺,其实都没有卡着的理由,必须从速从快处理好。
“好。”
两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另外。”
金幼孜想了想,还是问道:“京察的事情,外面传的沸沸扬扬,吏部和内阁都……这是私人的事情,下官特意前来向您求证,外面传的这一切,是否属实?”
考成法本身就搞的文官们怨声载道……跟给宗室发钱的考核不同,宗室只要少养猪,多参与下西洋,指标就上去了,而文官们面临的实际场景要复杂得多,虽然姜星火在SWOT版考成法上设置了末位淘汰的缓冲期,但对于官员们来说,无疑还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
别说他们的好日子建文朝,就是老朱屠刀一挥人头滚滚,需要带着刑枷办公的洪武朝,也没有末位淘汰这个说法啊。
砍脑袋是随机掉落,丢官位可是肉眼可见。
再加上重新启动的京察,分了吏部的权势,无疑是更得罪人了。
姜星火又不会被人给买通……京察的时候,一定会秉公处理,到时候谁心慌谁知道。
所以,京城各部寺衙门里有些流言蜚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若是没有这些,反而没那味儿了。
“你觉得呢?”
姜星火挑眉,不置可否地反问道。
金幼孜苦笑着摇摇头,道:“哪里敢乱猜呢,国师您一心为国,下官怎么可能怀疑您?下官只是担心,这个消息如果不加控制的传扬出去,恐怕会有损您清誉。”
“清者自清。”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不好,而姜星火不想跟金幼孜交浅言深,所以只回答了这么一句。
因为之前关于盐法和海禁,属于公务讨论范畴,这个就不属于了,姜星火没义务回答他落下什么话柄,虽然姜星火不在乎,但这种事情能免则免,日后能给自己少很多隐患。
事实上,清者自清当然是场面话,这世界上几乎就没有“清者自清”这回事,而在朝廷做事,在大多数情况,都是被泼了脏水,又得干脏活,也就无所谓脏水了。
审法寺的权限是有限的,封建时代指望什么立法自主?有些东西金幼孜能做主,而大部分涉及到朱棣利益的,肯定是唯命是从。
姜星火把桌上的草稿递给金幼孜,转移话题说道:“这是保险相关的,新事物,都得走立法程序,金少卿先看看,稍后我让大明银行跟钱庄谈一谈,不管是老百姓的商业保险,还是海外贸易相关的商品保险,都是切实利国利民的……跟日本、朝鲜、安南、占城等国签订的贸易契约里,基本都有保险相关的条目,所以还要快点推下去。”
金幼孜靠在椅背上,认真地看了过去。
半晌过后,放下手中的草稿,应承道:“这是自然,既然是涉及到海贸,陛下也是极为重视的,国师放心吧,保险业的立法拟定只要行文过来,审法寺这边没问题,一定会迅速办理。”
如此一来,盐法、海禁、京察、保险法,算是能谈得都谈完了,至于衙门的采购权问题,这个姜星火已经直接以密折的形式交给了朱棣,想来如果朱棣觉得有必要改,那就会有所动作的。
金幼孜告辞离去,而没过多久,另一个客人就来了。
……一个似乎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客人。
“三皇子殿下?”
看着一身斗牛服,腰带上悬着金瓜锤的朱高燧,姜星火有些疑惑。
而在朱高燧闭紧了门窗后,姜星火更加疑惑了。
他压低声音问道:“可是吕宋的事情?郑和的船队应该刚从安南清化港出发,还需要一段时间抵达吕宋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