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市场(2 / 2)

大明国师 西湖遇雨 10307 字 9个月前

虽然不知道对方前来是什么事情,但此时姜星火示意对方先坐下再说。

“方才说过,依‘二八定律’以及历史上的政策案例来看,济养医药不属于适用于有限理性决策的政策类型,也就是说,虽然从内心出发,很想马上实现让所有的大明子民,都可以实现济养医药,但作为决策者,我们应该知道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咱们大明朝廷非要强行干预,那么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蔡京医药的复现。”

内阁三杨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都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作为个人,每一个稍有良心的人,都希望能实现这样的太平盛世,但作为决策者,现实情况是国家财政不允许,因为这是需要持续巨量投入而且几乎没什么收益的,以大明目前脆弱的、基于官田属性土地税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国库来看,肯定是做不到的,一丝一毫的可能性都没有。

“但是做不到最好、满意,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姜星火屈起手指,敲了敲桌案。

“既然历史上的政策案例,已经证明王安石、蔡京的这种市易法,也就是朝廷直接干预某个行业的市场不可行,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呢?”

“我的答案是有。”

讲堂里是有黑板和粉笔的,黑板就是给木板刷层黑漆,粉笔就是石灰石加生石膏,只要姜星火想要,以他现在能调配的资源,这种随便手搓的小东西要多少有多少,只不过没有近现代产品那么好用罢了。

姜星火在黑板上写下了“朝进”与“朝退”两个大类。

“王安石的市易法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朝进’,就是推崇‘大朝廷’,通过北宋朝廷直接伸手干预某个行业甚至多个行业市场的方式,让北宋朝廷主动去承担过多社会责任,从而让民间的商业后退了。”

“这种什么都管的‘大朝廷’模式,对北宋的民间商业来说好不好?”

曹端已经初步摸到了辩证的门槛:“分情况。”

“对,分情况。”

姜星火点点头:“如果北宋民间商业规模小,北宋朝廷力量强,那么用这种手段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北宋民间商业规模大,北宋朝廷力量强,而且北宋朝廷的统筹计算以及管理能力到位,也是没问题的……但问题就出在,北宋民间商业规模又大,北宋朝廷力量又弱,统筹计算和管理的能力又差,连自己户部的账目都算不明白,就要去搞市易法,那么以北宋如此繁荣的商业,和宋廷冗官如此低下的行政效率,怎么可能做到呢?”

“换到今日的大明,比之北宋的行政能力强还是弱,这个我不好说,当然了,现在商业也没有北宋那么发达,但不管怎么样,朝廷在惠民药局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我认为是是没必要的。”

“那国师的意思,便是朝退了?”

姜星火笑道:“不可以不进不退吗?”

众人哑然,当然是可以的,什么都不做维持现状就好了。

姜星火开过玩笑,正色道:“既然朝廷有看得见的手,自然也有看不见的手,这只手就是经济规律。”

姜星火示意他们接着翻教案。

教案如是写道:“每个人都试图用应用他手里的本钱,来使其商业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清楚增进的公共福利有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与个人的利益,但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就会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达到另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但最终的结果是,由于追逐他个人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效益时所得到的效果更大。”

朱高炽和三杨手里没教案,还是两个有眼力劲儿的教师把自己的教案让了出来,四个人方才分看两本教案。

这段话有点拗口,很快引来了疑惑。

“我等不甚理解,还请国师详细解答。”杨士奇说道。

杨士奇和杨荣之前还跟姜星火有些交集,而杨溥则是头一次见,他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姜星火。

“此言却是有些荒谬,世上哪有什么看不见的手?莫不是国师觉得,真有神仙菩萨不成?若是人人逐利,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互相争抢,而所有人的利益都受到损害。”

姜星火看了杨士奇、杨荣、杨溥三人,然后将目光落在了杨溥身上:“你就是杨溥?”

杨溥点点头。

“素闻你有才名,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敢作答?”姜星火又问。

杨溥眉头微皱,但最终还是开口了:“有何不敢!”

虽然在姜星火前世的历史上,晚年的杨溥历经明枪暗箭,变得小心翼翼到过分的地步起来,但此时杨溥还是刚刚三十岁的青年,跟金幼孜同年中的进士,如今已是翰林编修,又进了内阁,从传统意义上来讲已经来到了人生的快车道,还是光明大道的那种,如今大皇子在旁边看着,自然是要表现的有自信一些。

“好!”姜星火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问道:“我且问你,开中法为何明明商人们参与的目的只是追逐利益,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朝廷受益,边军得以丰衣足食。”

“这……”杨溥一时哑口无言。

“这便是说,行政决策的实施方法有三种,律令方法、经济方法、行为方法。”

“法律方法,便是朝廷或官府用各种法律条令的手段实施行政管理的方法;经济方法,则是指运用经济规律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和影响被管理者,行为方法则是利用表彰、活动等办法,设置一定的条件和刺激,使百姓的行为能够自发产生,继而达到政策目的。”

见杨溥不再质疑,姜星火轻轻一笑,继续对朱高炽回答道。

“回到方才的问题,如果大明需要进行济养医药,那么肯定是要以渐进决策为主,也就是说沿革现有的政策,同时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起到想要达到的效果。”

“那么现有的政策是什么?”

这得问老朱是怎么根据元朝的情况给大明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

是的,朱元璋始终是姜星火绕不过去的一个人,虽然老朱死的早,额,老朱死的也不算早,应该说姜星火穿越的晚,所以两人没碰上面……可能碰上面老朱根本懒得偷听他叽叽歪歪,直接下令一刀给噶了。

总之吧,姜星火没少刨老朱的墙角。

元朝时期的社会养老制度是“高龄赐帛”制,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赐予锦帛,对九十岁以上的老人赏赐数量加倍,元朝法律规定,地方官府如果对符合赐帛条件的老人没有如实上报,将受到“正官笞四十七,解职别叙”的惩罚。

而社会医疗制度则是继承了宋朝搞的那套半拉子惠民药局,要求惠民药局皆以各路正官提调,选择良医主治看病,负责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当然了,最后能执行成什么样子,也可想而知。

元朝的这些社会福利政策,总体来说也就“高龄赐帛”制还算成功,因为政策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官员从中还能分点,自然是多报多得,再加上有律令约束,所以双重作用下在元朝的前中期执行的还不错。

老朱在洪武开国的时候继承了这一点,老朱钦定的《诏天下养老之政》规定:凡是八十岁以上为人正派,乡里称善的贫苦无产业者,即月给米5斗、肉5斤;老年人见多识广,有的德高望重,各府州县衙,可选聘老者协助整顿吏治,凡见官有为民患者,可上公堂直谏,三谏不悛者,可至京都禀报朝廷;凡年老体弱者,年八十以上,赐里士,年九十以上,赐壮士,与县官平礼,免除他们的徭役等。

除此之外,对于失能老人,老朱则继承了养济院政策,不过朱元璋是农民出身,他很心疼百姓,但同样朱元璋也清楚底层官吏的奸猾,又考虑到官府的实际承受能力,倒也没搞那些表面光鲜但落实不下去的政策,而是在《大明律》明确规定了养济院收养对象的条件。

《大明律·户律》: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总体来讲条件比较严格,属于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有限的财政拨款尽量做到精准救济,具体标准是6石米/年(洪武十九年标准)……到了朱允炆的时候,建文元年在齐泰、黄子澄这些人“众正盈朝”的影响下,大笔一挥,直接砍了一半,改为3石米,同时可以让远方亲戚代养,只有无亲可投的才重新进入养济院。

嗯,真是个小畜生,能想出把失能老人的米粮给远房亲戚,让远房亲戚代养的主意,不知道多少老人被不知真假的远房亲戚接走,养济院用3石米一个人的方式,完成了甩包袱,而建文朝的财政似乎也因此得到了些许微不足道的改善。

所以说朱允炆被夺了天下真不冤枉,跟崇祯裁撤驿站把李自成逼得投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没有老人能站出来起兵推翻他罢了。

反正建文朝类似的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情是没少干,江南士绅们有一说一,没几个好东西,不是蠢就是坏。

社会医疗方面,老朱倒是也没搞什么创新,也是继承自宋元的惠民药局那一套,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题领,州县设医官,凡贫病者,给之医药……老朱给惠民药局设置了大使、副使、提领、医官,算是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但是效果嘛,就那样。

听闻内阁众人大概介绍了一下大明现有的济养医疗制度,姜星火继续道。

“祖宗之法不可废,济养制度恢复洪武旧制就很好了。”

嗯,这话从谁嘴里说出来都不违和,但从姜星火嘴里说出来,怎么这么怪呢?

或许以后的教科书里,没有“薛定谔的猫”,只有“姜星火的祖宗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