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看‘崔氏’就有滤镜,又被崔朝的容貌放大了这种滤镜。
现在很为他打算。
这次圣驾到九成宫,这位于正卿就先让崔朝留在长安了:“你在九成宫附近没有宅子吧?那还是先留在京中吧。不然下了值,还要去官舍住。那边的官舍有些简陋,哪里如自家舒坦。”
九成宫附近的宅子倒是不少,但离行宫最近的,风景好的,早都被买走了。这会子能买到的房舍,也都是偏远的,为了能赶上上朝,真得披星戴月。很多年轻又囊中羞涩的官员,就都要跟同僚去住朝廷提供的官舍。
崔朝刚进门,就听见熟悉温暖地招呼声。
“小郎君回来了?”
廊下迎上来一个脸上带笑的老妇人,袖子还是挽起来的,手上还滴着水。
崔朝边走近她边笑道:“我已经二十岁了——只有阿婆还叫我小郎君。”
老妇人脸上的笑纹更深:“小郎君的母亲都是我看大的。那自然何时看你,都还是个孩子。”
两人一并往里走去。
这是坊中一间门寻常的屋舍,前后两院,并不如何富丽,与从前崔朝住的崔家高门广厦自是没法比。
但他很喜欢这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且十分温馨,处处都是按照他心意布置的小门小院。
且家中人很少。
除了他之外,只有当年母亲的乳娘并两个小厮,若是住在大宅中,连收拾都忙不过来。
崔朝是孤身一人上京来的。
这几个人,还是外祖父后来送上京塞给他的。
他小时候,母亲的乳娘胡婆婆照看过他一阵子。直到他三岁上,胡婆婆才回郑家去了。后来听说小郎君在崔家原来受了许多委屈,还自个儿跑到京城去了,就求郑外公带她上京:“我命原苦,家中也没有亲人了。既然小郎君离了崔家,无人照顾,我自然该替娘子去照看的。”
郑外公看她虽已六十岁,却十分硬朗,又有从前照顾过女儿外孙的情分,就把胡婆婆一并带上京来了。
又留给外孙两个几代都是郑家人的小厮,单独留下了卖身契。
崔朝原本不想要的,他更习惯自己呆着,要是有小厮跟进跟出,反倒不自在。
还是外公道:“总得有人能用才是,胡婆婆年纪大了,别的不说,冬日你要买一车车的炭,难道让她一个老人家去搬?还是你不当值了慢慢搬?你不惯带人出门,只留在家中就是了,若有个书啊信的要传递,也便宜些。”
就这样,构成了一个小小的门户。
胡婆婆做过乳娘,自然很有管一房内宅的经验,把这小小门户理的清楚明白。
正是要用晚饭的时节,胡婆婆笑道:“鱼都收拾干净了,只是老婆子还是用不惯那炒锅。”
崔朝笑道:“嗯,我早说了,等我回来做就是了。”
起初,对于他要亲自下厨,胡婆婆是很骇然的,甚至淌眼抹泪觉得小郎君从前一定受了大委屈甚至是虐待,还是崔朝道:“这炒锅,婆婆只怕拿不动。再有,我不是与婆婆说过,太史局的李仙师都会亲自下厨吗?”
胡婆婆与许多老年妇人一样,听了仙师,就很快认同了。
崔朝其实真的很喜欢下厨。
因他打小寄居在堂伯家中,本身又不受待见,每回到了饭点儿,大厨房给各屋小郎君送饭菜,自然最后一个送他这里。
有很长一段时间门,他吃的都是只能算温乎的饭菜,冬日甚至还是冰凉的。
好在屋里有个茶炉子,有些炖煮的菜肴汤品可以热一热,饼子也可以烤热了再吃。为此,崔朝一直不喜欢吃面——汤面一热就坨了,会很难吃。
除了冬日,大多数时候,他是懒得一一去重新加热饭菜的,只要不过分凉,他就直接吃了。
很多年来,他记忆里的食物,都是温吞的。
因此,他第一回 吃过炒菜后,就爱上了炒菜。
那时候炒锅还是极稀罕的东西。
晋王是跟着圣人去太史局吃了一顿后,就让将作监又做了一套送给崔朝。晋王还特意带他到小厨房去看了炒菜的全过程。
铁锅里逐渐沸腾的热油冒出金黄色小泡,菜下锅时那一声‘刺啦’的热烈响声,翻炒时候要注意火候的那种专注,以及那弥漫在空中的丰沛的食物香气,迎面而来的热气……
崔朝最喜欢炒菜的烟火热气。
晋王见了爆炒的大火,还拉着他退后一步:“小心火星子跳到你的袍子上——那日我们吃的菜,都是李太史令亲手炒的。我可是看到,他衣服上多了两个小洞。”
崔朝带着一套炒锅回了家。
久违地找回了对食物的热爱,开始自己下厨。
每次做出一道菜肴,炒菜独有的香气和热气,都会熨过他的心,这热腾腾的浓香像是远远飘到了他的儿时。
飘到了那个一口一口努力往下咽温吞吞饭菜的自己面前。
*
崔朝常会想起过去,但很少为此伤怀。
他一贯是个向前看的人,像他的父母一样,虽然他们陪伴他的时间门短暂,但他们的乐观一直牢牢刻在崔朝脑海中——哪怕在病中,父母也从未颓丧过,一直努力服药,有精神能走动的时候,就带着他去看种在院中的花。
甚至他们还给崔朝留了许多许多信,让孩子在以后没有他们陪伴的日子里慢慢拆开。
崔朝在院中的竹椅上坐下来,欣赏夕阳。
院中搭着架子,种着高昌的葡萄种,是他从司农寺请回来的适应本地土壤的株苗。不过司农寺告知他,第一年种的时候,结出来的葡萄可能不会太好。
这会子是葡萄刚开始要冒串的时节,还看不出今年的葡萄会不会好。
崔朝只是坐在竹椅上,听着暮鼓声,看着夕阳落下,将绿色的葡萄叶染成一种毛茸茸的橙色。
崔朝忽然想起他出使西域时,沙漠中的夕阳。
壮丽的令人目眩神驰。
人间门景致这样多,要兴致盎然的一一去欣赏才不辜负。
*
直到看过夕阳,崔朝才回到后一进的东厢房里去——那被他用来做了书房。
他问留在家中的小厮:“今日有什么名刺送过来吗?”
外祖送来的两个小子,崔朝发现很有意思。
一个力大如牛,特别喜欢干体力活,所有搬柴火搬炭的活都包圆了不说,还觉得崔郎君这里事太少,他闲不住,给崔朝把所有院子里的土翻了好几遍,前院要待客,种的就都是花卉,后院自家人住,种的全是瓜果蔬菜。
但这体力好的,偏生在读书认字上一窍不懂——崔朝原想教他们都读书识字的,结果这个就是学不进去,甚至求了胡婆婆让郎君别教他了。
另一个倒是瘦瘦小小的很机灵,学字比较快。
如今已经能大体看懂送来的名刺了。
“有不少,已经给郎君分过了!”阿余将分好的名刺搬进书房,然后特意指了指最上头的一份:“米行的吴掌柜连着送了三日的名刺了,估计是有急事要见郎君。”
崔朝有不少产业,其中有父母留下来给他的。也有些,是与太子殿下相关的——太子还是晋王的时候,就有不少私产让他代管。
虽说唐律规定,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但几乎所有官员都有自己的田庄铺子,只是寻人代为经营罢了。
就连朝廷署衙都是这样——比如各部的公厨,可不是每年吃多少钱,最后还能去民部报多少的账。
而是年关一开始,民部就把一年供给公厨的银钱发下去:比如三省这种宰辅部门,能得一千贯,六部与九寺这等部门就要次一等,只得五百贯。
够不够吃的,是各署衙自己的事儿。
这些钱,若是只放着坐吃山空,一年到头,也就勉强能吃饱,吃好是绝对不够的。
因而朝廷是允许各署衙自行找些会做生意的‘捉钱人’来,把这些本钱给他们,然后让商人去经营,最后多弄些钱来,丰富自家的公厨。
当然,如果哪个部门自己眼瘸看走了眼,找的商人破了产,那只好自认倒霉了,大家可能一年都没有公家饭吃,只好各自回去吃自己。
各王府也是如此。
原先做晋王时,李治就不曾出宫住在自己王府里,因此不太信任王府内属官推举上来的捉钱人。
那些属官今日推这个明日荐那个的——多半是哪个商人送了钱多,他们就推荐哪个。
李治很有钱,倒不是怕他们做生意给自己赔多少。
反而是怕挣得太多——那些商人万一打着晋王的名义,在外头狠命捞钱,甚至做些灰色生意,到时候牵连了他的名声,才是大事。
于是他索性把寻靠谱捉钱人的事都交给了崔朝。
还有些想当小金库,不想入王府账目的私产,就直接挂到崔朝名下去。
以至于崔朝现在手下的产业极多,囊括柜坊(类似后世钱庄,用于存放与借贷钱财)、金银行、马行、逆旅、饮子药家、酒肆、米行、布行、以及印刷铺和书肆——甚至因为铜钱流动量太大,还顺便开了一家钱贯铺,专门负责制作并对外售卖串钱的草绳。
基本实现了衣食住行,买卖借贷,乃至文化娱乐产业,全部能从自家的产业里完成。
就差生老病死也全都包圆了。
这么多类型的产业都在他手里握着,对他来说,当然有更看重的——比如米行。
米价是最实在的衡量百姓过日子的标准。
据说当今圣人刚继位的时候,除了面对边患,大唐境内更是“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真是许多百姓都在饿肚子。然而圣人登基后,不过三年,就治理的境内清平,粮食丰熟,米价甚至能降到‘米斗三四钱’![1]
崔朝在朝中,总听大臣们山呼圣人,用无数华美的辞藻诉说忠心。
但他倒觉得,米行里一些积年的老伙计,那些经过隋末战乱,饿殍遍地的老人家,每回说起圣人平定天下,让他们能吃饱饭时,那种发自内心视若神明的祷告圣人万年,才更真心。
事关米行,崔朝次日便从鸿胪寺出来,亲自去见了这位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