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究竟需不需要三个孟阳不知道,但唯独有一点很清楚:
有了白姑娘花样百出的原材料供应和随时随地的督促,不过短短数日之间, 他就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厨艺突飞猛进。
如今就连早饭也时有荤腥出没, 如此奢靡,放在以前他敢想?
就拿今天早上来说吧, 除了蓬松柔软的奶香饽饽之外,孟阳还熬了牛尾粥呢。
肉呀!
还是高贵的牛肉!
头天晚上睡觉前, 他特意把平时用的柴火换成更耐烧更持久的炭, 将灶膛的风门关到只剩一条很小的缝隙, 这样炭火就可以缓慢燃烧, 彻夜不熄。
把一整根腌制过的牛尾与大米一起放入沙煲,以小火慢煨整宿, 早上起床时,整间屋子都沉浸在浓郁的肉香和米香中。
炭需要单独花钱买,成本较高, 但牛尾巴值得!
因为中间一次都没开过盖子,所有精华浓香皆被牢牢锁住, 揭盖的瞬间, 香味交织着水汽扑面而来, 孟阳甚至有片刻的飘飘然:
这就是仙境了吧?
整晚的火力使得牛尾上的肉完全酥烂, 脂肪也与米脂彻底融为一体, 莹润的粥水表面浮动着浅浅油色, 翻滚间丝丝缕缕的肉清晰可见。
没有任何肉能在经历了漫长一夜的熬煮后还维持原型, 没有!
舍不得香味就此飘散,孟阳忙抓紧时间猛吸两口,然后取来一只长柄勺子, 只在里面轻轻搅动几下,牛尾便很配合地骨肉分离。他将骨头全部捞出,数了数一块不少,这才停火,将沙煲取下。
没了骨头,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喝粥啦。
另一个灶眼上的奶香饽饽已经热好了,一个个圆滚滚白胖胖,奶香味飘到哪儿就沾到哪儿,浓的不得了。
将灶底尚未燃尽的柴火抽出,用水浇熄后放在一旁风干:干了之后还能用呢。
饽饽是甜的,牛尾粥是咸的,他想了下,又从屋檐下左边第四只鬼脸陶罐中夹了一点萝卜泡菜出来。
泡菜是他早年翻阅西南地理志时偶然发现的方子,用泡椒和鲜辣椒混合腌制,发酵后酸辣可口,十分下饭。
孟阳特意挑选了最美丽的青色瓷碟,放入泡菜后左右端详,见青白二色与暗绿的泡椒交相呼应,果然如夏日雨后薄雾般清爽动人,不由十分得意。
他轻轻在屋檐底下那一字排开的几口粗坛上抚过,爱惜之情溢于言表:
啊,真是好坛子好宝贝!
今天的雪势更大,鹅毛般的雪片飘飘荡荡铺天盖地,几丈之外就看不大清人,但好邻居还是如期而至,顿时就被一粥一饭一菜的绝妙搭配征服。
尤其是那泡菜碟子,她虽然没怎么正经读过书,却也觉得好看得紧。
就好像不光是一碟菜,还……还跟一副画儿似的,令人赏心悦目。
澎湃的幸福感不断冲刷着她的内心:湿冷的冬日清晨,还有什么能比一顿丰盛可口的早饭更能抚慰人心的吗?
没有了!她在脑海中斩钉截铁地道。
牛尾巴上的肉已经完美融入粥水中,盐津津的很好喝。倒是有些细小的筋脉勉强保存下来,随着米浆一并流入唇齿间,叫人眼前一亮,颇有种意外的欣喜。
可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原本人家是大块的肉,偏要炖烂;此刻炖烂了,却又忽然珍惜起成型的来……啧啧,人类真是善变。
正常的牛筋坚固非常,可以用来做威力强大的弯弓和弹弓,但此时的它们早已没了曾经的辉煌和倔强,只需要用舌头轻轻一抿,就都悄然化开。
还在悠悠冒着青烟的炭块仿佛在说:瞧,还是我赢了吧?
世上有什么东西耐得住这样的煎熬呢?
啊!
屋外大雪纷飞簌簌而下,屋内温暖如春浓香扑鼻,白星抱着微微发烫的碗,看着外面银装素裹的世界,从灵魂深处发出一声舒适的感叹。
真好啊!
义父说的对,活着真好!
她以后也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看着密密麻麻囤积的牛肉,孟阳决定来点大手笔。
他开心道:“用牛骨熬汤,中午我们吃火锅吧!”
这么多肉,吃到过年都可以啦。
昨天白星已经使了一招“庖丁解牛”,将所有牛肉与骨头分开。肉和下水直接埋在雪堆里冻起来,骨头也不能丢,去掉血水后加入大料和防风药材做成牛骨老汤,不仅香醇美味,而且强身健体。
每天加热一遍,就可以用好久好久。
牲畜全身是宝,上到大块大块的肉,下到一点尾巴尖儿,都可以经妙手烹饪后摇身变为珍馐美食。
就连煮汤剩下来的骨头也不会浪费:
晒干之后打磨成粉,掺在鸡鸭饲料里,也算给他们加补养呢。
原始大骨太补了,直接喂鸡喂鸭反而不好,这样煮过几次的就不碍事了。
牛一共有四个胃,口感略有不同,但唯独有一点共同之处:都好吃!
都好吃!
真的。
牛肚中薄一点的可以涮火锅,厚一点的可以加上辣子爆炒,口感清脆;或是卤煮、红焖,肥嫩可口……
牛肠中多有油脂,不烤着吃岂不暴殄天物?
根本就不必额外刷油,只要将它放在铁盘上,不多时,就会有油水渗出呢!
想到这里,两人齐齐吞了下口水,望向牛肉的眼神中也带了点尊敬。
啊,真是了不起的牛呀!
为了能充分煮出牛骨中的养分,下锅前需要将骨头截断。
市面上常见的是直接用斧头劈碎,但这么一来,不仅会砸烂骨髓,难免也会有许多尖利的骨茬和细小的碎骨掺杂其中,若不留神,很容易伤到人。
孟阳琢磨了下,就去平时堆放灯笼的厢房内翻找一回,拿出来一把锯子。
用锯子锯断,不光能最大程度保留骨髓的完整,且边缘平滑,就不必担心误吸骨茬划破口腔了。
白星小尾巴似的跟着他到处走,这里瞅瞅那里看看,对读书人的生活很好奇。她瞧见那许多灯笼后十分惊讶,“这都是你做的?”
可真好看呀。
那上头的画儿简直跟真的一样,活像马上就要走下来似的。
呀,还有小狮子、小兔子和小猪仔!
孟阳将锯子仔细洗了几遍,闻言点头道:“是呀,快到冬至了,我正好做些灯笼去卖。”
说到这里,他转过脸来看白星,几乎是带点儿试探的道:“连同冬至在内的三天里,桃花镇西边会有大庙会呢,是附近几个镇子合办的,可热闹呢,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白姑娘,你也去吧?”
去吧去吧去吧!
他在心底疯狂怂恿着。
好吃的?
白星眼前一亮,想也不想地点头,“好呀。”
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我还没有离开的话。”
还有不到一个月,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动吧?
听到前半句时,孟阳心头一阵窃喜,可听到后半段,却又忍不住一震。
不过他马上就安慰自己说,人生在世,身不由己,白姑娘能这样答应不是很不错吗?
见白星一直盯着那只小狮子的灯笼看,显然十分喜爱,他莞尔一笑,直接提了递过去,“送给你。”
小狮子灯笼立刻摇晃起来,红纸做成的小舌头抖了抖,好像在说话呢。
白星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本能地摇头,“你要换钱。”
这灯笼多么精巧呀,约莫一尺长,半尺高,所有的关节都是活动的,边缘还故意修剪成毛茸茸的样子,他这么一提起来,雪白的小狮子就摇头摆尾,圆滚滚的大脑袋晃啊晃的,宛若活物!
孟阳又往前送了送,“没关系,我还可以再做呀。”
不过小狮子应该不会再做了,一则太费功夫,二则……他总觉得白姑娘跟这头小狮子实在像得紧,都毛茸茸的,都神气活现的。
物以稀为贵,若人人都有,总觉得不得劲呢。
从小到大,白星照明要么是光秃秃的火把,要么是呆板的蜡烛和油灯,何曾接触过这样精巧的灯笼?真是爱得不得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喜欢过什么了,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脚尖在地上磨蹭几下,露在眼罩外面的眼睛闪了闪,慢吞吞伸手接过。
“谢谢。”
稍后孟阳在院子里锯牛腿骨,白星就抱着小狮子灯笼坐在一边,爱不释手地把玩。
纸糊的灯笼微微透明,可以隐约瞧见对面的东西,这样精巧的玩意儿让白星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戳破了。
她翻来覆去看了许久,像对待一只真正的野兽幼崽一样,伸出指头,轻轻戳戳它的脑袋,再捏捏小爪子,然后看着重新摇头摆尾起来的小狮子,抿着嘴儿笑起来。
真可爱啊。
小狮子,我很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呀?
锯骨头的当儿,孟阳忍不住往那边瞧了几眼,发现邻居竟出奇乖巧,一点儿也不像可以独自拉回一车牛肉的彪悍刀客。
把玩纸灯笼的她看上去很有几分娴静,完全想象不出会开口说出“牛蛋蛋”这样的话……
思及此处,他禁不住打了个哆嗦,忙甩着脑袋将这不合时宜的内容丢开,却忽然想起来一件大事:“大料不够了!”
最近吃肉太多,调味用的大料消耗太快,他上回没有买肉桂,罐子已然见底,若想炖一整根牛腿骨是万万不够的。
这还了得?
白星嗖地起身,提着灯笼就往外走,“我去买!”
“白姑娘!”一个错眼的工夫,人就到了门口,孟阳赶紧追上去,“哎,你还提着灯笼呢。”
白星下意识将小狮子搂在怀中,认真道:“它陪我一起去。”
这是她生命中收到的第一件玩具,不可以轻易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