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到了痴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没有女人了。
老胡这样努力,只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卖会上拍出天价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脸上后,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爱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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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酷爱美女之外,就只爱钱了。
甚至有人曾经亲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发酒疯时,指着他那帮千娇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说他现在亏本批发美少妇,每个只需两万块,谁若一次性全打包买走的话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个人得穷到,或者说是爱钱爱到何种地步,才会说出这种绝情的话来呢?
老胡懒得去管。
反正他只要知道老秦是相当爱钱的就行。
当着老秦的面,把价值巨万的字给撕掉,那肯定是比杀了他,还要让老胡解恨的。
就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贺兰小新时,每天坚持不懈的练字。
每当练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净手燃香,站在书桌前闭目很久后,才会双目一张,用他那只可能更适合杀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笔,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这些天来,他足足写了上千副作品。
“这幅作品,带有不食人间烟火气息的飘逸。”
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给小御姐看时,故意隐瞒作者是谁,只希望她在仔细看过作品后,才说出的心里话。
老胡当然暗中大喜了。
瞬间就觉得贺兰小新可爱了一万倍的老胡,还没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声,点名他就是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说话了:“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写这副字的人,肯定是个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书法。估计他在写这副字时,脑子里是装满了大粪。唯有这样,他写出来的字,才不是人写的。纯粹就是个、咳,二叔,你家有熨斗吗?我的衣服有些皱,需要熨一下。”
贺兰小新出身名门,从小就接受最传统的贵族教育,可谓是琴棋书画样样具通。
早在她上初中时,所临摹的《兰亭集序》,就获得了全国少年书法大赛的特等奖。
要不是她志在竭力帮贺兰扶苏,必须得走心机裱的路线,而是专心写字的话,估计现在早就成为书法协会的重量级人物了。
所以由她来评比某个人的书法作品时,所给出的评语,就算不是权威的,也绝对是中肯,没有偏差的。
只是她可没想到,那副被她骂了个狗血淋头都不如的书法作品,居然会是胡灭唐数年的辛苦结晶。
直到发现老胡双眼中精光大盛,仿似要择人而食的猛虎后,她才立即意识到骂错人了——
这才立即找了个借口,抢在老胡发怒之前,脚底抹油逃之夭夭了。
也正是自从那之后,老胡不再让贺兰小新给他评字了。
觉得她和老秦一样,都是有眼无珠之辈,给她看了,只会遭到嫉妒行的打击。
老胡又不是贱人,有病才故意找人虐骂呢。
但毫无疑问,在被贺兰小新评了个狗血淋头后,老胡隐隐明白,他可能真不是当书法家的料子了。
对于练字的爱好,也一落千丈。
不过闲暇时,还是会站在书桌前,哼着不知名的小曲,率性而为的写上几笔。
写字前,当然也不会沐浴更衣,净手焚香了。
哪怕是刚蹲完马桶没洗手呢,也会抓过狼毫来,蘸满墨汁,一蹴而就。
写完后,再双手捧起来,大赞几声好字,好字——就把那副好字,给放一边了。
前天中午下雨时,窗户有些缝隙,老胡还拿他的墨宝,裱在了上面。
还别说,每张单价三十几块钱一张的上好宣纸,防水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一些防水性能颇好的宣纸罢了,对身价亿万的老胡来说,压根不算事。
所以老胡今晚决定连夜撤出箭扣长城回市区内时,丝毫没理睬那些作品。
却没料到贺兰小新快要下楼了,却又跑回去拿来了一副。
老胡有些羞恼成怒,冷哼一声:“哼,这是要拿回市区,甚至放在书法展上,让那些有眼无珠的凡夫俗子,对我大家口诛笔伐吗?”
隐隐觉得自己作品,很可能确实难登大雅之堂后,老胡当然不想再显摆,让更多人嗤笑他。
尤其是想到每幅作品上,还都留下他的宝印——艺名怀旧高人。
估计仅凭这艺名,就得让人骂个半死的。
“二叔,您这是怎么说呢?”
贺兰小新一脸的认真,左手举着字画,右手放在胸口:“请您一定要相信,我现在是摸着良心在说话。您以前所写的那些作品,确实是垃圾——二叔,您是长辈。最起码要有听晚辈把话说完的风度。”
“你,给我说。继续说。”
这句话,是脸色铁青的老胡,在牙缝里挤出来的。
确定老胡不会发疯动手后,贺兰小新才大着胆子继续说:“但这幅作品,却已经出现当世书法大家的特有的风采。二叔,恭喜您,终于用您的毅力,推开了艺术的大门。”
“什么?呵呵。贺兰小新,你是不是觉得二叔我这儿有毛病。”
胡灭唐说着,抬手点了点自己脑袋:“所以,你才巧舌如簧的来哄骗我,只为能讨好我,尽力保护你。”
噗通一声,贺兰小新忽然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吓了老胡一跳,连忙后退,刚要说什么,就看她举起右手,对月发誓:“我贺兰小新如果是故意蒙骗二叔,就让我全身溃烂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