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书房仍然是和从前一般, 安静而有规矩的。
只有卫凡君,一直哀怨地时不时看着萧偃,目光存在感强到萧偃不得不警告地看了他一眼。
收到警告的卫凡君立刻收敛表情, 一本正经。
萧偃啼笑皆非, 直到内书房课讲完, 他回了紫微宫,果然毫不意外知道吴知书已去了司礼监, 紫微宫副总管太监叫蔡富安如今暂时掌着紫微宫的诸事,他是个老实人,勤快但并不机敏,
这似乎是许多太过聪明的人的通病, 因为自己能力太强, 因此喜欢任用勤勉任劳任怨但却欠缺些机敏和灵活的副手, 不会自专忠诚靠谱细心是第一位选择,也因此往往当他们出了问题,他们的副手却未必就能承担起来责任。
这就是萧偃的机会。
蔡富安果然和从前一般沉默勤快却不敢擅自做主, 一旦出现不同的命令时,他就会暂时选择屈服眼前的那个。当夜幕降临,萧偃表示不需要人内殿服侍后, 他茫然了一会儿,虽然还记得孙太后说的皇上跟前不能离了人, 也还是只能老老实实带着内侍们离开,守在外殿。
萧偃让巫妖布了个正在看书的幻阵,然后大大方方到了金瓯坊, 卫凡君果然在那里树下藤椅里窝着, 手里揉搓着乌云朵,乌云朵变成了凡猫的样子, 似乎还挺享受,咪咪咪地伸着脖子缩着脚丫,爪子还一抓一抓的,仿佛是只非常正常的小奶猫。
“皇上!”卫凡君看到他连忙起身,乌云朵乖巧地从他膝盖里一跃跳回了高高的槐树枝头,居高临下看着他们。
萧偃问他:“怎么了?有事?”
卫凡君有些委屈:“皇上好些日子没来,祝如风也不见了不知道去哪里,祖父说他为您办事去了,让我不许打听,祖父如今不上朝了,在家天天盯着我学功课。”
萧偃忍俊不禁:“忍忍吧。”他知道祝如风忙什么,何常安在山庄,他估计在那边看着他,虽然有请大夫医治,安排山庄的事,当然比金瓯巷这边的事情要重要一些。
卫凡君低声道:“最近……出了很多事……”祖父君前失仪被免了上朝的资格,皇上定了孙家嫡女为后,司礼监总管自缢,紫微宫的总管太监被捕后越狱。林林总总出了这么多大事,到处都在议论。他却又找不到祝如风说话。
祝如风好些日子没出现,他也不知道怎么找到他。虽然祖父被罚了,但所有伴读都改了从前对自己那种轻佻看不起的态度,就连授课的翰林学士们,看着他的眼光都和从前有了区别。他似乎一下子多了好些朋友,但他又隐隐觉得这些人为着的并不是要和他做朋友。
他不太聪明,因此想不明白这些其中的关系,但却又敏感的感觉到了这一切都和皇上有关。
萧偃没解释什么,他已换了身普通的长袍,看着就像个普通京城富豪家的小公子,手里捏了把扇子,笑道:“走吧,今晚去哪里玩?”
卫凡君微微张大嘴巴,终于反应过来:“好,我备车!”
萧偃一笑:“没亲政的皇帝,能有什么事?玩儿去吧。”卫凡君却不敢就走,忙道:“稍等,祖父说了,您出行不是小事,必得带上祝如风呢,我叫他不动,但是陛下您出行,他肯定会出来,我已叫人去传话了,咱们先走,我们今儿去绿杨庄玩,如今天暖了,去庄子好玩。”
果然马车行了不远,就到了绿杨庄,祝如风果然已在那边守候了。这绿杨庄也在城郊,青墙高峻,屋宇轩昂,绕着庄子挖了护庄河,环河栽着杨柳碧桃,晚风习习,柳丝万缕,景致秀丽。河面上在庄子前后各修着两座石桥,走进去楼台亭阁,花树齐全。
庄子几条道路边修了许多彩棚和看台,扎了无数的灯,只看灯光璀璨,恍如白昼,人客不少,全都华服锦衣,带着奴仆。
不少客人和卫凡君打招呼,卫小公爷认识的人很多,但却都是些闲散子弟,贵是贵了,却肯定都没有面圣过,因此倒不担心小皇帝身份被识穿。
五月天气正好,庄子上什么玩的都有,斗鸡走马,赌蟋蟀赛八哥,投飞镖射羽箭,又有不少卖些花卉扇子香袋的,也有人在一旁唱曲打拳卖艺的,林林总总,竟然是个认真经营的销金窟了。
卫凡君进去就先去庄子大门旁的门房里换了一百两银子的筹码:“吃的喝的,玩的歇的,听曲看戏,样样都有,都用这筹码交易,凡是想要进庄子来做生意的,先交一份定金,然后到时候就拿了这筹码去和庄主兑钱,庄主抽一成的利润。”
萧偃高高挑起了眉毛:“这主意不错啊,不管别人赚不赚,庄主倒是稳赚不赔。”
卫凡君笑道:“可不是么?这庄子是欧阳驸马的产业,看在端柔大长公主份上,也没人敢在这里闹事,时间久了京里的闲人和四方来的富商都爱来这里玩,生意火着呢。”
萧偃咳嗽了一声,卫凡君笑道:“爷别担心,公主和驸马不会来这种杂七杂八的地方的,只是底下人经营。”
萧偃喃喃道:“我倒觉得就是大长公主的点子……亏她想得到这法子,岂不是日入百金,真是神仙日子,我要是驸马,也不想上朝。”
卫凡君在喧闹中听不清楚,转头问:“爷说什么?”祝如风也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神情很有些忍笑,显然是听见了。
萧偃展开扇子摇了摇:“没说什么。”忽然巫妖提醒萧偃:“旁边,斗狗那里,去看看。”
萧偃周围看了下,果然看到山坡下围了幔帐,里头竖着巨大的铁栏杆,栏杆旁观者如堵,依稀能听到里头传来野兽的咆哮呜咽声,人群中时时爆发出叫好声,叹息声,笑闹声。
萧偃皱了皱眉,但还是走了过去。
几个闲汉抬眼看到祝如风及身旁几个高大侍卫,知趣地让开了,萧偃一眼看进去正看到火把照耀下,巨笼中一只巨大雄壮的黑狗低着头像闪电一般地猛冲向另外一只体型明显小一些的白狗,黑狗眼睛鼓凸充血,暴怒之极,身上已有不少伤口,都流着血。
另外一只白狗浑身银短毛,精瘦长条腰身,看上去只像贵妇人养的宠物,身上却没什么伤口,只沾染了一些黑狗的血。白狗双眸警戒,窜到另外一边,飞快躲闪开,眼睛却盯着对方的项颈和颏下。
黑獒一扑不中,彻底激怒,又咆哮着继续撕咬飞扑。
萧偃听旁边的闲汉说话议论,听出原来那黑狗叫霸虎,是专门调教好的獒犬,白色的狗却叫“银将军”,听出来十分狡诈,据说也是斗狗场上的常胜将军。
一个闲汉议论道:“这霸虎是外地来的客商带来的,据说每日能吃十斤肉,霍,日子可比我们人好过。看来这还是要输了!要赔本吧?看来还是轻敌了啊。银将军总是赢啊。”
另外个闲汉道:“总有人看轻银将军的,最后再有名的斗狗都被银将军消耗体力,慢慢咬死,到底还是煞气大啊。不过别人赔不赔不关我们事,我们还是希望银将军赢嘛,毕竟老甘赢了会请我们吃花酒,呵呵。”
巫妖低声和萧偃说话:“你看右手边穿黑的那个男子。”
萧偃依言看过去,果然看到那男子长得魁梧高硕,眉骨高,眼窝深,双眼锐利,面相粗一看带着些凶戾强狠之气。他穿着粗布玄色短打,露出分外粗壮强健的手臂,站在那里抱着臂看着场中,双眸冷漠。
巫妖低声道:“他身上非常重的煞气。”
萧偃凝目看了他一会儿,低声问巫妖:“这煞气对你有好处?”
巫妖道:“有用。但生灵身上,很少有这样浓重的煞气,几乎和死魂灵一样了,但他确然又还活着,你们这个世界居然有这样的人,我挺奇怪的,在我们的魔法世界,要杀过很多人,而且是亲手杀,才会有这样的煞气,但煞气到这样程度,基本已是死魔了,不该是生人。”
萧偃诧异,但场中却忽然一声惊心动魄的嚎叫,然后观众们全都兴奋地大叫起来,只看到那银将军已不知何时一口咬住了那黑獒犬的脖子,犬齿尖锐,紧紧扣着,獒犬拼命甩着银将军,却甩不脱,血喷了出来,观众们亢奋地大叫起来:
“咬死它!咬死它!”
“银将军!”
“干它的!”
分外嘈杂高亢带着恶意的声音,狗在垂死前的悲啼和挣扎,以及充斥在场中的血腥味,属于野兽的臭味还有各种闲汉身上的汗臭味,一切都冲向了萧偃。
萧偃觉得有些不适,胸口一阵烦堵气闷,巫妖道:“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