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第二十五朵雪花(二)(2 / 2)

了了 哀蓝 10070 字 17天前

刘氏出身尊贵,素有贤德之名,赁与纳兰氏后便足不出户,一心侍奉家主,相妻教子。最难得可贵的是,在年过四十,青春不再后,刘氏不愿拖累家主,也耻于自己既无生育之能,亦无治学之才,身为男子竟一无是处,实在无颜苟活于世。幸而独子长成,他了无牵挂,为了能在家主心中留下最好的模样,毅然决然自尽而亡,并留下遗言,请求家主勿要见他遗容,以免消磨妻夫情分。

武帝感动不已,亲自为刘氏写了挽联,并赞他为天下男子之榜样。纳兰丞相更是肝肠寸断,此后终身未赁,刘氏胞妹神武大将军刘敬诺泪洒当场,作有《悼阿兄赋》,字字泣血,令人读之便心如刀割。

因此谁家男子若是过了四十,年老色衰却还霸占家主,说出去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后人有效刘氏者,朝廷感念其贞德,都会发放贞节牌坊,嘉奖其所在之家。

詹明德听得目瞪口呆,詹雌便笑道:“咱家妮儿年岁尚小,不愁日后赁不到好夫从。”

詹徐氏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詹明德恍惚地回到自己房间,受到强烈冲击的她此时心潮澎湃,于是顺利与一号联系上,一号问她:「为何情绪如此起伏不定?」

詹明德:“……你觉得詹家如何?源国如何?”

一号冷笑道:「你自己的家,自己的国,用得着问我?」

那自然是令人抓狂的,但从某一方面来讲,也并不是全无坏处,因为对一号这种遇弱则强,遇强则更强的人,任何艰难险阻她都不放在眼里,你越是难搞,她反倒兴致越高,非要将你踩到脚下才算尽兴。

可以想见,在走路裙摆摇动都算失礼的詹家,一号会有多么恼火。

詹明德感叹道:“若是你我换不回来,你可愿意将错就错?”

一号:「你这说的什么鬼话,换你你愿意吗?」

那当然是不愿意的,但詹明德觉得,万一呢?可能性再小也得考虑个万一,万一从此就是换不回来了呢?

「那也无妨。」一号说。「总之我会按照我的方法活下去,换回去最好,换不回去,詹家如何,想必也与你没有关系了。」

「你可能不知道,我有一位很向往很憧憬的人。」

詹明德下意识便问:“是谁?”

一号:「姚皇。」

“詹明德”出生时,姚皇早已驾崩,虽然未曾有幸目睹姚皇尊容,但“詹明德”自小便十分仰慕姚皇,惋惜自己生不逢时,众所周知,姚皇曾经也做过皇后,只不过与她的丰功伟绩比起来,已无人在意这个曾经的身份。

詹明德忽觉颈后一凉:“你不会是要……”

一号:「放心,我的目标不是成为姚皇,而是超越姚皇,与其担心我,你不如担心一下你们源国的皇帝命够不够硬。」

詹明德:……

她现在好像明白为什么学校里的人都隐隐以一号为首了,这人看似心平气和,实则却是个桀骜狂妄的性子,偏偏她还足够聪明,恐怕真能将源国搅和的天翻地覆。

可惜两人的对话到此为止,一号那边似乎有什么事,她很快中断了联络。

詹明德心想,随便她去吧,但自己也要加快学习速度,再刻苦一些才行了,免得未来真的换回去,面对一号搞成的事,自己不至于束手无策。

正想着,外头传来詹雌喊她的声音:“妮儿,有人找!”

詹明德正疑惑不已,林承嗣便欢快地出了声:“明德!我来寻你玩!去掏鸟蛋吗!”

林承嗣是住镇上的,放假前两人也没有约好,这人压根就是不请自来。

詹雌很乐意女儿同人出去玩,她一向觉得小孩子不能死读书,读傻了脑子轴了不会转,学问再高也不能融会贯通,所以该学的时候要学,该玩的时候也要玩。

得知林承嗣想去掏鸟蛋,詹雌还找了两个弹弓出来,学校武术课有教骑射之术,詹明德虽为贵女,却也学过,因而没有露馅,只是略显生疏,稍微练了练便找回了感觉。

“你怎么来了?”

路上詹明德问。

林承嗣:……

一看这表情,詹明德瞬间了然:“偷偷跑出来的?离家出走?”

林承嗣一张脸皱成了个包子:“不是,你知道的吧?就那个,咱们数学老师,跟我家住同一个巷子。”

所以每次她成绩如何,她阿娘都最先知道,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林承嗣扔了张纸条,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跑来投奔她亲爱的同桌,早死晚死都得死,她得先玩够了再死。

对此詹明德无言以对,她提醒道:“就算你躲过这两天,早晚也还得回家。”

林承嗣摆摆手:“我能不知道吗?我就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才跑的,你是不知道我阿娘力气多大,她杀猪都不用别人帮忙,直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林家有整个镇上最大的养猪场,林家家主更是远近闻名的屠妇,力大无穷的这一点除了体现在杀猪上,也体现在打娃上。

好歹跟林承嗣相处了快一个月,詹明德很清楚这人的弱点不是笨,而是懒散,注意力不集中,就跟拉磨的骡子似的,抽一下动一下。

但同桌如此兴高采烈,詹明德便不想扫兴,横竖林承嗣已经做好了挨揍的准备,那就让她玩得开心点好了,吃饱了饭好上路嘛。

让人没想到的是,提议掏鸟蛋的是林承嗣,但玩得欢的却是詹明德!

她从来没做过这种堪称粗鲁顽劣的事,因为女孩儿总要文静乖巧爱干净才讨人疼,上树下海打架玩泥巴,那是男孩子才能做的事情,以至于稍微长大了点的詹明德,看见那群一身臭汗的哥哥弟弟,总嫌弃不已。

跑跟跳都是不庄重的,是以她从来不这样做。

林承嗣坐在树杈上一脸惊奇:“你怎么连爬树都不会啊,你还是不是农村长大的小孩了?来我拉你上来。”

说着往下递胳膊。

詹明德抓住她的手,勉勉强强爬上了树,眼角余光却瞥见一只绿油油的毛毛虫,登时吓得她头皮发麻,险些从树杈上掉下去:“啊!”

林承嗣没被虫子吓到反倒被她吓到,等看见是什么后当场哈哈大笑嘲讽詹明德:“不是,你怎么不仅不会爬树,还怕虫子啊?这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竟揪了一片树叶挑起毛毛虫放到手心,还故意猛一下伸到詹明德眼前吓唬她,见詹明德真被吓得身体僵硬,林承嗣笑得愈发猖獗。

詹明德:“……”

她不肯服输,逼着自己不要尖叫,伸出手去:“谁怕了?我不怕。”

林承嗣就把毛毛虫倒到她掌心,詹明德恨死了自己的倔强,这虫子在掌心簌簌爬动,诡异地令她寒毛直竖,但她惯来会伪装,面上一派波澜不惊之色,看得林承嗣直点头:“好吧,你的确不怕,是我误会你了,对不起啊,我还以为你是胆小鬼呢。”

詹明德悄悄松了口气,将毛毛虫丢到树下,但掌心仍然存着那种古怪的感觉,让她迫切想找点水洗一洗。

而且……这树上不知道还有多少虫。

林承嗣当真是天不怕地不怕,说掏鸟蛋就掏鸟蛋,感觉要不是詹明德看着她,她都敢湿手摸电线。

虎的无法无天。

两人在村子附近大丰收,不仅掏了两窝鸟蛋,还捅了个马蜂窝,抓了四条手指头粗的小鱼,装了两口袋的黑天天,滚了一身土,天黑了才回来。

詹徐氏赶紧拎着两个小孩去梳洗,又找了干净衣服让她们换,林承嗣一边吃饭还堵不上嘴:“明天我们去钓鱼吧!今天就是没带钓竿,不然不可能就抓这么几条。”

詹雌慢悠悠地给两个小孩夹了菜,说:“明天你娘就来了。”

林承嗣嘴里的肉还没嚼,突然感觉不香了,“……我走之前都说了让她别找我,等后天下午我就回去。”

那可不,后天下午收拾收拾就该返校了,她娘就没法揍她。

詹明德静静吃饭,不想说自己今天玩得也很开心,她已经不是小孩了,但今天滚得浑身土,还不如小孩儿知道干净呢。

不过……她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她这次月考,成绩肯定是要下降的,詹雌要是看了成绩单,会跟林承嗣母亲一样对她动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