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桐反正见怪不怪了, 既然皇帝自己都不介意,她操心个什么劲?
不过这金吉辽看着又格外不同些,他这样的人,按说不会随便恭维别人才是——去年他和他哥哥一同来京城谈生意, 冯玉贞使尽浑身解数也只迷住那个大的, 金吉辽却半点不为所动, 末了还是一碗巴豆茶制服了他。
可见他天生就比他大哥警觉, 尤其在美人计方面。
聪明人往往不容易坠入爱河。
如今对着李蜜却这般殷勤,夏桐不得不怀疑此人别有居心, 遂笑道:“二殿下,陛下命人备了膳,你也来吃点热腾腾的锅子吧!”
李蜜难得享受一回异性的追捧, 正飘飘然时,冷不防却被夏桐打断,脸上便带了三分恼意。
夏桐不管她,径自让人领金吉辽到乾元殿, 这厢却悄悄在李蜜胳膊上拧了把, “你仔细点,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李蜜冷哼, “我自有分寸, 你以为我多傻?”
身为皇帝嫔御, 她自当矜持自守,不会轻易被人骗了去——但适当的调情却无妨, 发乎情止乎礼, 谁又能指责她半句?冯玉贞不就一直这么干的么?
倒是夏桐, 从前跟程耀打得火热, 流言传得沸沸扬扬,如今却做起了贞洁烈妇,李蜜觉得这人可真是会装的——怎么,就她能精神出轨,别人不行?
临走前还轻蔑地瞪了夏桐一眼。
夏桐望着她趾高气扬的背影,就知道李蜜确确实实“飘”了,谁叫李家如今正炙手可热,也是她爹运气好,正赶上前头工部尚书贪污受贿被人参了一本,皇帝便顺势推他上去,也算是嘉奖李家贡献那玻璃制法的功劳。
虽然没顺利封妃,可李蜜如今也算个正经娘娘了,难怪得从鼻孔里看人。
夏桐倒不在意她是否心有所属,说实话皇帝也不在意这个,可若轻易被人骗了去,那损失的不光是李蜜,还有大周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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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殿内气氛正热闹。
金吉辽吃得满头大汗,虽然去年也来过,对大周美食仰慕久矣,但这回却仿佛更添了些见识——尤其是一道羊肉锅子,麻辣鲜香,十分对他的胃口,金吉辽就没停过筷子。
刘璋看他碗中见底,便又叫人添了一大盆削成薄片的嫩羊肉来,当然必不可少的是那红彤彤的蘸料,恰到好处地盖住羊肉的腥臊味,更多了些咸香爽口,让人口舌生津。
金吉辽十分感动,“陛下,请问这是何佐料?”
他去年来的时候似乎还未见过。
刘璋笑道:“这个,叫做辣椒,原是番邦常用佐餐之物,偶然由李尚书发现,又托李婕妤呈上来,如今宫中都爱尝个新鲜。”
金吉辽看向在座的李蜜,眼睛更亮了,简直跟装了两盏一百瓦的灯泡似的。
李蜜则矜持的一点头,浅笑不语。
万事开头难,自从献出那玻璃配方后,她就觉得好东西藏起来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落落大方展示人前,一来可以丰富她自己的物质生活,二来也能帮她拉拢人心,积攒下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这些辣椒本来是她自个儿开小灶时的配菜,大周朝是没有的——说是番邦之物也不错。时人多用山茱萸、花椒之类的天然之物来调味,麻是有了,香辣却不够,正好李蜜最近也爱吃锅子,便假托父亲之名呈献宫中,果然一经推出便大受好评。
如今皇帝已命人将她献上的辣椒种子广泛种植,想必用不上一年,便会成为家家户户的必备菜色,她也用不着再偷偷摸摸开小灶——她本是川人,无辣不欢,天知道这寡淡无味的十几年怎么熬过去的。
夏桐对川菜虽不十分热衷,可自从揣上这一胎,口味格外怪些,怀敦敦的时候总想吃酸的,什么青橘子酸枣子都是家常便饭,这一胎不怎么嗜酸了,倒是格外爱吃辣,听民间说酸儿辣女,或许竟有一定道理。
因此对于李蜜的献宝,夏桐自然乐见其成,她巴不得李蜜拿出来的东西多多益善——她那个空间堪比哆啦A梦的口袋,放着也是白放着。
金吉辽是个胸有大志的人,虽然因为出身的关系,在王位竞争中比不过他大哥,可他未尝放弃心中宏愿,更有一颗能识英雄的慧眼。这位李婕妤比起冯氏虽然姿色差了些,可她一身本事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宝,要是大哥当初求娶的是她该多好呀!
可惜金吉辽在家中排位不高,也不够有分量求娶上国佳丽,但,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是想试一试。
夏桐就看这位二王子乜斜着醉眼,一递一声地朝李蜜送着秋波,虽未敢当着皇帝的面搭话,却把什么情意都藏在眼睛里了。
不得不说,这位二王子长得还是挺不错的。比起他那位粗犷的大哥,金吉辽的轮廓要稍稍俊秀些,听说祖上有一半汉人血统——尽管到了他这一代稀释到几乎没有,可金吉辽对着皇帝侃侃而谈时依旧与有荣焉,他这人真的很会套近乎,无论对着男人还是女人。
可惜发型稍稍毁了点颜值——那密密匝匝如同麻花状的小辫真不是常人能驾驭的,何况因为风尘仆仆的缘故,都有些发脏了,不晓得几天没洗。
当然,忽略掉脏辫,这人还是帅的——至少比某岛国那种可怕的月代头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