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到想要看到的,二人心里还冒着酸泡泡,她们家那口子(死掉的那口子)可从来没早上起来给她们熬过一碗粥。
好死不死,这时秦莫淮的声音从屋内传出来:“阿雁,洗手吃早饭了,第一次认真做饭,你看看味道怎么样。”
“姐,阿淮哥哥真的好厉害。”是童晨鑫的声音。
秦莫淮笑声传出来:“天生就吃这碗饭的,这是天赋,幸好阿雁同志给了我发挥的场地。”
“确实不错。”千雁夸赞,这家伙这辈子一看就没在家里干过什么,却偷偷将自己的厨艺点亮了。
还是原来的味道。
“你喜欢就好。”秦莫淮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当初在听到童千雁的名字时,鬼使神差就叫了个口碑不错的媒婆上门问问。对人一向抠门的他,还先给了媒婆五块钱的大红包。
一开始是没觉得能成的,事情发展有一点点古怪,但他不愿意违背内心下意识的想法。
见到人那会儿,他觉得这就是天定因缘。
他确实没认真做过饭,家里人都知道他干什么都一团糟。
可在婚后的第一天,他觉得自己在厨艺上其实是有天赋的,需要在特定的场地才能发挥。
以前那些人不配让他展示这一面。
“吃完了我们去厂里。”千雁说,“早点把工作落实,你先思考下能胜任什么工作,”她看了眼秦莫淮的脸和手,“别把脸和手弄糙了。”
有童父的面子在,她还真的能让秦莫淮随意挑选工作。
秦莫淮对外的名声虽是小混混,却也读了高中的,要不是为人极品,别人上门他就问可不可以养他,让他吃软饭,也不会被人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