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说干就干,谈易炀早早就吩咐备好车以及飞机,连A市那边降落接待的人手都准备好了。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言之昕睡醒出发。
其实她醒来也快一个小时了,就装睡,眼皮悄咪咪微微抬,睁开一线眼睛瞧瞧。
落地窗前。
某男人正坐在那里处理电子文件,简简单单就坐在那里,气场都浑然天成,人也英俊。
言之昕心里默默思虑,就是太拉风了,这带回家乡去她不得成为十里八乡名人。
要是长相家世普普通通也就算了,他非得拔拔尖。
先前还准备给他乔装一番呢,弄个平价小轿车、网购点平价杂牌衣服,然后给他包装成普通打工族。
但事实证明行不通。
其一,谈易炀那种傲娇男人,从小吃穿用度都是最顶级的,绝对不可能乖乖听她摆布换上那些杂牌装扮。
其二,死男人气质太突出,往那简单一站,就算披个蓑衣,都自然而然气场全开,嚣张气焰根本藏不住,都白搭。
转念想想,如今年头,不那么讲究繁文缛节了,年轻人普遍开始追求心灵世界的幸福感。
所以……一辈子不带他去家乡,也可以嘛。
不过这是她自己琢磨的小心思,还没敢往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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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一个小时了,还看?该起床了睡美人。”
谈易炀头也没抬,视线仍旧落在平板屏幕,一手握手写笔在屏幕签上龙飞凤舞的大名。
早就发现她醒了?
那……居然没揭穿,还故意陪她演下去。
在他悠哉悠哉话落后,言之昕才假装刚睡醒的样子,伸伸懒腰,“……啊?你叫我吗?睡太香了,好像听到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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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易炀抬起头,目光看向大床的小女人。
小身板还假装迷迷糊糊坐起来,长发微微凌乱,被窝里刚爬出来小脸都白皙干净。
看着都柔软,毛茸茸小幼崽一只,让人想抱进怀里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