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阴云蔽日。
晨光透过云层如烟似雾,昏昏沉沉。
我应知府之邀,前去府衙结案。
堂上,萧景宸抓来的嫌犯,一个不少。
不出所料,他们认罪伏法,但供词上未有一人提到何家。
知府朱笔一挥,判杖刑五十,与死刑无异。
随着一声令下,府衙大门轰然洞开,鲜红刺目的刑凳于堂外并列摆放,不一会儿便引来来往路人,议论声、唏嘘声交织成一片。
知府大人赐了座,我便与诸位大人一起在堂内观刑。
那些本该驰骋沙场的英勇身影,此刻如丧家之犬俯卧于刑凳之上,在他们的眼中,既有不甘,又有怨毒,直勾勾地盯着我,仿佛要将我生生吞噬。
“这杖刑之苦,初时或能强忍,但待那皮肉绽开,筋骨欲断之时,便是铁汉也难免哀嚎求饶。”中年通判面容阴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姜姑娘若是心生畏惧,可及时喊停。或是,找个地方躲一躲。”
我望着他,淡然一笑,毫不在意道:“通判大人说笑了,民女粗通医术,见惯了生死离别、血肉模糊之景。只是担心人数众多,行刑之人可有轮替,不然这前者重后者轻,岂不有失公允?”
通判直勾勾地盯着我,神色中满是不悦,斩钉截铁道:“姜姑娘这是何意?还未行刑,便要污蔑官府公正之名。”
“这话怎么说的?”我故作惊讶,“民女见识浅薄,不过好奇一问罢了。”
话音未落,门外的民众已经指手画脚议论起来。
“啊,姜姑娘放心,”知府适时开口,声音温和而有力,“这人手一定是够用的。今日必会依您心意,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我心中冷笑,即便这些人罪有应得,但一会儿场面凄惨,难免引起一些人的恻隐之心,他这话轻描淡写,却是陷我于残忍无情。
我轻捻腕上的佛珠,面上恭敬有加:“知府大人言重了,这群匪贼夜入私宅偷窃不成,白日又公然掳掠孩童,闹得人心惶惶,寿城百姓不得安宁。多亏大人英明神武,雷霆手段,才得以将他们绳之以法,维护这一方安宁。说起来民女要多谢大人主持公道,守护寿城百姓安居乐业。”
“哪里哪里。都是本官该做的。”知府捋了捋花白的胡须,笑得略显牵强,随即扫视眼前众人,严肃道:“既如此,那就行刑吧。”
随着令牌落下,府衙内外,气氛骤然紧张。
官差们步步紧逼,手中的木杖高高举起。
啪——
啪——
十下。二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