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越说越起劲儿,沈离听得也是越来越有兴趣。
两人一直在说呀说的,连茶水都喝了两壶了。
成果也是喜人的,杜若记得手都酸了,后面的那些点子才由沈离来写。
沈离写的字儿很好看,怎么说呢,字如其人,长得都那么看。
打个比方,就如语文老师跟小学生写的字的区别。
杜若就是那个小学生,倒也不是螃蟹爬,就是看上去就幼稚。
两相对比,杜若想把自己写的那些纸给藏起来,太难为情了。
“你字咋写得那么好看?”杜若嘟着嘴说,“练了多久?”
沈离咧嘴一笑,“想学?”
杜若装作很不在意地说:“你这不是多此一问吗?谁不喜欢好看的东西?字写得好,也是一种能耐。”
不是杜若吹牛,她还真听说过,有做秘书的人,因为写了一手好字儿,才被上面的领导赏识,因此步步高升的。
所以,谁不想写一手好字呢?
可谁又有那个能耐写了一手好字呢?
可她却不知道怎么练,以前上学时写这样的字也没觉得哪里不好,就是为了分数罢了。
字体工整清晰就行了,哪有那个时间练字,每天作业都做不完呢。
“猫冬有的是时间,要不要练起来?”沈离问,“我给你准备习字帖。”
“真的?像你写得这么好看?”
杜若狠狠地心动了,这字真的好看啊。
用铁画银钩来形容还真不合适,是飘逸潇洒中带着硬气的那种,她也是真喜欢。
沈离道:“我这字有点硬了,你们姑娘家可以柔一些。”
“好,以后我每天练一个小时的字。”杜若使劲儿点头,“练好了,投稿时也多几分底气。”
写一手好字,是真能加分的!
“就这么说定了。”
“行,就这么说定了。”杜若收起这些笔记,笑道:“没想到你小时候也那么调皮。”
“农村娃儿都这样。跟着养父母去了京城后,就很少这么玩了。”
杜若又道:“你跟我讲讲城里孩子是怎么玩儿的?我可以将他们放在一起,编个小故事。”
“城里不好玩儿……”
沈离又讲了好一会儿,杜若才放过他。
杜婆子突然过来说:“若若,剥蒜。炒几个花生。”
“哦,来了。”
沈离道:“我来剥蒜,你来炒花生。”
他们要做一个凉拌菜,用小菠菜跟嫩白菜心为主的凉拌菜。
小菠菜洗干净,白菜心切成丝儿,用开水一烫,捞出来备用。
大蒜捣碎,炒花生也捣碎,再加酱油醋做拌料,再加点儿香油,就那么一拌就是很好的一道凉菜。
当然,捣大蒜的时候就要把盐放好,这菜拌出来也是很香的。
今天的饭很家常,但是杜若吃得很香了,沈离也觉得很好。
沈离看到了自己的毛衣,心里更是喜滋滋,“毛衣不急,你慢慢织,我有的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