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得真像。”沈蝉喃喃自语着。
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描摹着封面上男人的侧脸。从额头到鼻尖,从鼻尖到下巴,下巴上,应该还泛着青色的胡茬。
他的毛发总是很旺盛。每天夜里,胡茬都像南方竹林里的笋子,一夜间忽然纷纷冒出头,然后在清晨细碎的光影里,细针一样缓缓擦过她的脸。
“啪!”
眼泪落到杂志底部,瞬间滑过光亮的封面,被内页吞没了。
“你能把这本杂志送给我吗?或者我付钱给你也可以。”
沈蝉查过,这是一本港城本地杂志,在网上并不流通。她只好对护士提出了这样略微无礼的请求。
“当然可以!”护士一副讨好的口气说。
“您如果要新的我也可以下班后买回来。这是最新的,没有卖很快。”
“不用了,这一本就很好。谢谢你。”
沈蝉说着,把杂志紧紧握在了手里。
沈蝉原本以为何欢回去后,自己会很无聊,没想到,刚睡完午觉,病房里就出现了一张阔别三年的面孔。
何弦。
自从三年前那一出求婚闹剧之后,何弦就仿佛蒸发了一般,再次相见,指挥家依旧腼腆。他安静地站在门口,穿着简单的卡其色衬衣、灰色长裤,卷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背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琴盒,衬得何弦越发清瘦挺拔。
“快请进。”
沈蝉穿着病号服,手背还带着输液留下的医用置留器。她想起身下床迎接客人,可刚一起身,耳边就传来一声急切的声音:“你别动!”
随着声音落地,背着琴盒的男人已经几步走到了病床边。
“大欢儿说你病了。”
“不是什么大病,还有三天就出院了。何大哥你坐。”
沈蝉指指靠窗的沙发,招呼何弦坐下。
护士适时地走了进来,殷勤地对着沈蝉问道:“沈小姐我们这里只有咖啡和茶,请问给客人准备什么?”
沈蝉扭头看着何弦:“何大哥你喜欢喝什么?”
“茶,谢谢。”
何弦声音依旧带着一丝柔软的慵懒,没有丝毫攻击性。让人听了很舒服。
“好您稍等。”护士弯腰鞠躬,随后走出病房,到外间去准备茶水。
病房里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只能听到外间哗啦啦的水流声和瓷杯瓷勺偶尔碰撞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
“你。”
“你。”
“你先说。”何弦抬头看了一眼沈蝉,视线又迅速转移到脚尖,双手不停地在膝盖上摩挲着。手心已经冒出了湿乎乎的汗液。
明明已经去过了三年,可是再次看见她,何弦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速,手心冒汗。
沈蝉看出何弦的窘迫,赶紧开了口:“何大哥还在C市交响乐团?”
有人说谈论工作,天气是打破尴尬的最好话题。
“我三年前就辞职了。在欧洲呆过一段时间,后来落脚在纽约交响乐团。”
何弦缓缓地说。他的声音那么温柔,那么与世无争,仿佛一线清泉,冲淡了三年前那场爆炸留在人们心中的浓墨重彩。
“真巧,我最近一年也在纽约实习。”
沈蝉有些小兴奋,一想到可以他乡遇故知,毕竟让人快乐。
“嗯。”何弦答应道。哪里是巧合,分明是他最后从何欢那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了沈蝉的实习城市,然后连夜搭飞机飞到了纽约。就为了偶尔能在纽约第五大道、一家叫“corner”的咖啡厅落地窗外、看沈蝉一眼。
”每周三中午,她都在那里喝咖啡。”他还记得何欢对他说这句话时意味深长的眼神。
那时的何欢未必不想让何弦趁机拿下沈蝉,这样至少沈蝉不会孤零零一个人、在失去了爱人、孩子的同时还要失去故乡。
可何弦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道门槛。
当陆晏璋拿枪指着他时,他丝毫没有害怕甚至犹豫过,然而当陆晏璋的死讯传入他的耳朵后,何弦忽然就感到了莫大的沮丧。
陆晏璋死了,沈蝉的心此刻一定千疮百孔,这时自己无论对沈蝉做什么都有趁火打劫之嫌。
所以,在沈蝉出走南加州大学后,何弦也默默地辞职离开了。
不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至少可以生活在同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