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特殊重大贡献(2 / 2)

大国战隼 步枪 5136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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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有些人运气来了是真的挡不住。

随即,大家很快想到一个问题——连边缘无关紧要的关系人物都得了二等功,那么这一切的中心人物、绝对主角李战同志又应该记什么样的功劳呢?

特等功早就取消了,那么,记一等功?

是否显得奖励轻了一些呢?

关于给予李战什么奖励,上级领导机关前前后后花了一周的时间开了三次会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这才拿出了一个得到各方都赞同的奖励结果来。

处分处罚从来都是部队里最严肃最慎重的事情,评功评奖也是如此,越往上就越严肃越慎重。

在仔细研究了李战的情况之后,许多首长发现非常的棘手——那小子居然有了四个一等功一个二等功两个三等功!而且还获得了全军“爱军精武标兵”称号!

这就难办了。

首先记一等功是绝对不合适的了,甚至可以说,哪怕李战什么都不干,到了年底或者明年年底,部队都要给他闹个模范标兵什么的。按照规定,两个一等功就构成了评模范标兵的条件了,他已经得了一个标兵称号,而且是含金量很高的“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因此还得给他一个标兵或者模范称号,那就得给比“全军爱军精武标兵”更高的荣誉称号。

这是明文规定的!

你再给他一个一等功,那要怎么给个人荣誉称号呢?到了这一步,谁也不会认为授予李战个人荣誉称号存在什么障碍了,问题是应该给他什么样的个人荣誉称号?

三个一等功符合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因此李战作出的贡献是直接推动了全军航空兵部队的发展了的,是填补了某些空白了的!

可是,那是一级英雄模范啊!

非战争年代部队里出现过几个一级英模?那可不是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可以比拟的!

不合适,给一等功不合适,可一等功是最高奖励奖章了。只能从细节入手,首先要考虑到有利于李战未来的发展,他毕竟还年轻。因此,经过多次研究慎重讨论,决定给李战记个人一等功,但是这个一等功不同于之前的那四个一等功。

梁副部长直接念出了给予李战的奖励,“给予李战同志记个人一等功,批准机关为最高指挥部。”

听到前面半句话的时候,知道李战已经有四个一等功在身的官兵都感到失望,一等功的确无法与李战的贡献以及形成的影响相匹配。后面半句话出来后,大家咀嚼了一下,慢慢回过味来了。

关键在于批准机关。

李战是营职干部,按照奖励权限要求,军区机关就有权给他记功,特意拔高一级,是什么意思呢?

上面知道你,但是现在不是给你更高奖励的时候,你还年轻,踏实干。

薛向东这样的老同志甚至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上级领导机关没有授予李战个人荣誉称号,这说明上面认为李战以后极有可能还会有更出色的表现,此时根据荣立的一等功次数来授予个人荣誉称号,既不全面也到不了最高含金量,总之方方面面都是出于爱护李战这个年轻干部来考虑的。

另一个方面,李战之前的四个一等功有三个是二师所属的空X军机关授予的,因为他当时是连级干部,第四个才是广空为了表彰他在三河抗洪的出色表现授予的,当时已经是副营职干部。

授予单位不同含金量也是不同的,通常来说,级别越高立大功的机会就越少,我军的奖励是沉底的,所以你可以看到大量立功的士兵和基层干部,但是谁也没有见过立大功的高级将领。

到了军一级以上的干部或者技术工作人员,要是立了一等功,那是要在八一楼专门开会由最高指挥员亲自授予的。

因此,在想通了所有的关节后,大家对上级的这般操作是心服口服,既照顾到了实际情况,也为李战未来的发展留下了更多的空间。

宣读完记功命令,梁副部长给李战颁奖,然后简单讲话,大会结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无疑是在提醒官兵们——少说话多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