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呯!”
震天价的巨响,令守在阁楼外的几个弟子一齐打了个哆嗦。
他们都知道,这是四老爷拍桌子的声音;三公子进去已经一刻钟了,还没有出来,那四老爷拍桌子发怒的对象,不言而喻,就是三公子了。
孔家四老爷孔长捷,在家族中一向是最让人畏惧的那个,脾气暴躁,一天不骂人就浑身不舒服,更是胆子大到连主峰后鸾峰的使者都敢骂,哪个弟子敢触他的霉头?
而且三公子这次的祸闯得是有点大,听说已经死了好几个人,“鱼刺”是家族交给他的神秘力量,短短几天就折损了差不多一半的实力,四老爷不骂他,骂谁?
几个弟子又有些幸灾乐祸,三公子一向骄横跋扈,甚至比他两个哥哥还要纨绔得多,火鸾峰上的弟子们很少没受他欺负的,他能被骂,几个弟子都觉得心旷神怡啊!
阁楼里,一间宽阔的书房,一个铁塔般的锦衣大汉一脚踩在书案上,脸色铁青;孔非良低着头,离他有一丈来远,目光时不时瞄向对方左手,生怕有什么东西扔过来了。
吴霞站在书案的另一边,脸色苍白,畏畏缩缩,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书案上有一个深达半寸的手掌印,边缘整整齐齐,像用机器削出来的一般!
这书案是用铁梨木制成的,十分坚韧,能一掌拍出这么深的手掌印,这锦衣大汉的力量该有多大啊,恐怕已经不止是宗师,而是已经迈入先天之境了吧?
修炼之路,武徒、武师、大武师和宗师都属于后天之境,以力量大小划分境界,身具五十斤力量,可以称为武徒;达到两百斤力量就晋入武师,五百斤是大武师,一千斤是宗师。
而要踏入先天之境,除了力量要达到两千斤外,还要能打通全身经脉。
经脉畅通,武者就能随心所欲地调动真气,还能将自身力量增加三成。
孔非良眼角余光瞟着那个手掌印,畏惧之中带着一丝艳羡。他要是能达到先天之境,像四叔这样,在家族中的地位就会大为提升,甚至在宗门也能手握大权了吧?
若是能得到峰主的赏识,那才是真正的一飞冲天呢。
正美滋滋地想着,锦衣大汉又是一掌拍在书案上,不过这次他用的力气小多了,没有拍出掌印,只是把孔非良和吴霞都吓了一大跳而已。
“老子不知道你到底能做什么!叫你去谋夺方家的炎虚剑阁,还怕你势单力薄,把‘鱼刺’也交给了你,咱们几个叔叔伯伯对你也不能再好了吧?可是你呢,天天就知道和方漓儿女情长,做事一点魄力也没有,到现在还没能把炎虚剑阁夺下来,反而令‘鱼刺’受到这么大的损失,五个大武师,连徐家两兄弟都死了,你到底叫他们去干什么了?”
孔非良可不敢承认,自己是叫他们去捉回方柔。若是让四叔知道,“鱼刺”是为了他的邪念而死的,他不被四叔一巴掌拍成肉酱,就说明四叔的确很爱他。
他只能嗫嚅地道:“对不起,四叔,我的确错判了那个人的实力……”
错判实力,那只是“工作失误”,虽然会受到惩罚,却不会被判成死罪。
锦衣大汉孔长捷呼呼喘了几口气,又转头望向吴霞:“你说那人貌似已经成魔?”
一提到唐逍,吴霞顿时浑身一颤,低声道:“他有一把魔剑,的确很诡异,能吸血,而且是只吸他自己的血,然后,他的实力就像坐火箭一般,噌地就狂升起来……”
“血祭的秘术?”孔长捷沉吟一下,嘴角一翘,冷笑道,“如果真是那柄剑的关系,那倒是一件宝物!正好,老夫还缺一柄趁手的宝剑,把它夺过来研究一番,倒也有必要。”
孔非良很想告诉他,其实那柄剑就是方漓炼制的吞云剑,但他不知道“吸血”是怎么回事,生怕一多话,四叔问起来却答不出,那就又会招来训斥,于是连忙死死地闭紧了嘴巴。
孔长捷眯着双眼,一拍手掌:“好,‘鱼刺’已经不堪大用了,那就出动书院吧!”
在火鸾峰,孔家的实力无疑是首屈一指的,像“鱼刺”这样的势力,其实只能算他们的外围而已,他们真正的实力在“一府两院”,即至圣府、春晖书院和六艺武院。
听到“书院”两个字,孔非良不由得浑身一震,他知道,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书院中的师兄们,任何一个出来都不比他弱,那是家族真正的精锐力量!
“叫书院派三个人来帮你,‘鱼刺’负责配合。那人必须拿下,那柄剑必须抢过来;此外,距磁灵渊试炼只有七十来天了,你要尽快了结此事,免得引起你大伯的怀疑……”
孔长捷换了副面孔,淳淳教导,一点也没有刚才的凶神恶煞。
孔非良大喜,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多谢四叔,多谢四叔!”
有了春晖书院三位师兄相助,那唐逍就算再强,也蹦跶不出什么了!
看到孔非良兴冲冲地走出去,孔长捷双目紧眯,无奈地摇了摇头:“唉,扶不起的烂泥!区区磁灵渊试炼,就把你兴奋成这个样子。你的目光,怎么就不放在后面两场大比上呢?五峰荟聚,百府同辉,咱们孔家能不能继续崛起,就看这两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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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紧皱着双眉,又叹了一声:“唐逍……吞云剑……”
站在一旁的吴霞浑身一震,原来四老爷什么都知道!
唐逍已经离不开吞云剑了,就算洗澡,他也是把它倚在浴桶边的。
他们已经到了彭口镇,入住于镇子东头的“迎来客栈”。方柔开好了两个房间,就去镇上的钱庄,她要先把灵石换作金银,才能用来付客栈钱、并且给她和唐逍各买一身好衣服。
逃难这几天,两人都是浑身污渍,脏得不成样。但她还是让唐逍哥先洗澡,而她自己,纵然她很爱干净,却也要先给唐逍哥买齐东西了再说:在她心中,他比她自己重要。
她要把唐逍哥打扮得帅气潇洒,让人一看就转不动眼睛,羡慕嫉妒恨才行。
她的一腔柔情,唐逍却有种无法消受的感觉。
他坐在浴桶里,垂头看着胸前,已经足有小半个时辰没有动弹了。
因为,那原本海碗大的腐肉,现在已经扩张到布满大半个胸膛!
刚才一战,虽然杀了三名大武师,吓退一个,但他付出的代价,也是极为惨重的!
腐肉区域一下子扩张了三分之一,按照他的理解,就表明他的生命,又缩短了一大截!
两滴清泪悄然落进浴桶里,唐逍轻轻呢喃道:“柔儿,我好像没办法陪你了……”
突然间,吞云剑轻轻一颤,发出了“嗡”的一声轻响。
唐逍一呆,心里猛然出现了一丝悸动——在吞云剑身边,他好像还没有过这种感受!
“柔儿——不对,她已经出去半个多时辰了,怎么还没回来?”
彭口镇是围绕着鸣鸾山脉众多小镇中间的一个,并不算大,半个多时辰,应该可以在小镇里逛上两三个来回了,方柔只是出去买点东西,怎么会耽搁这么长时间?
难道是方柔出了什么事,而吞云剑则是在示警?
唐逍一惊,也顾不得自己的状况,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提起吞云剑就出了门,却浑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双眼,不知什么时候又变成了一片殷红!
镇子里熙熙攘攘的,唐逍也没心情游览路边的商铺,找人问了路,径直来到钱庄,只见宽阔的大厅里人潮如织,却没有看到方柔的影子。
找个店小二问问,幸好他还见过方柔,唐逍一说,他就想起来了:“哦,你问那个姑娘?她在我们店里换了小半块灵石,七百多两黄金呢。不过她小半个时辰前就离开了。”
再去成衣铺,却听掌柜的道:“没见到什么姑娘啊,要是拿黄金来买东西的话,那我肯定是有印象的,毕竟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可不多。没有,那姑娘应该没来过店里!”
唐逍有些慌了,彭口镇就这么大,方柔怎么也不可能迷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