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法犯法(1 / 2)

心动法则 全是二 9991 字 2个月前

朱珊狗腿。

或许叫识时务。

她现在就怕晚上聊出个不乐意的事情!

凌霄神态自若的打了个响指:“走吧。”

朱珊小碎步跟上去:“李尚呢?”

“回律所了。”

“我们干嘛去?”

“吃晚饭。”

“这么早?”

凌霄驻步,回头瞧了她一眼,神色散漫:“不早了,晚上还有事!”

有事?

朱珊眼睛一亮,格外体贴:“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自己可以的。”

凌霄微微俯身,嘴角上扬,语气格外慢:“怪我没说清楚,晚上的事,和你有关。”

他嚣张的气焰让朱珊想给他一拳。

但是她不敢。

朱珊垂下眼眸,下意识蹙眉咬唇,那是她思考时常有的动作。

她在想,找个什么理由脱身。

下一秒,右脸颊微微的疼感打断她思绪。

凌霄轻捏一下她丰腴的脸颊,‘啧’了声:“在我这儿,耍什么心思?”

那话的意思传进朱珊耳朵等同于:老实点!

朱珊气呼呼妥协:“知道了。”

凌霄这才满意,转身往前走。

初春的玉和,下午四点多天也暗暗的,可朱珊心思却并不平静。

她本以为,再见凌霄会非常非常生气,又或者非常非常尴尬。

其实都没有。

或许是他今天出现是帮自己。

又或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在刚才他捏她脸的那一刻,朱珊觉得,没有想象中恨他。

到了停车场,朱珊远远就看见庭审上那位漂亮的舒检察官。

她换了包臀针织连衣裙,外面是长款大衣,腰部一条腰带勾勒娇俏的腰身。

她站在一辆白色车前,像是在等人。

那视线的方向,朱珊确定,就是在等凌霄。

朱珊还没搞清情况,被凌霄一把抓住她胳膊往前走。

他拉开白色小车副驾驶车门,把朱珊推进去,然后应声关上。

动作快到朱珊没来得及反抗。

朱珊在车门关上前,只隐隐听见一句:“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透过车窗观察,朱珊感觉两人聊的不太好。

她也尝试摇下车窗八卦一下,可惜打不开。

好一会儿,舒琪雯才离开。

两人很明显的不欢而散。

凌霄上车后,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一边打方向盘一边问朱珊:“想吃什么?”

“随便!”朱珊眼珠转了转,“你和舒检察官很熟?”

“大学同学!”

“哦~往日深情厚谊,如今对峙法庭!偶像剧标配啊。”

对朱珊的打趣,凌霄嘴角上扬并未及时反驳。

法院的停车场出口弯曲程度堪比蛇形,好一会儿才驶出。

这样,凌霄似乎才抽出空,瞥了一眼朱珊。

朱珊余光瞄见,立刻警惕:“干嘛?”

“我说过,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双方都不要给对方添任何麻烦。”

朱珊心重重一跳,想到早上那事。

这是开始算账了?

她舔了舔唇,解释:“我今天那事儿是被冤枉的!是意外!又不是故意给你添麻烦。”

凌霄睨了朱珊一眼:“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名义相处也算。”

“?”

“与他人有发展夫妻关系的想法,就已经离犯罪事实不远了。”

朱珊不明所以:“所以?”

“所以你放心。”凌霄语气自若,“我不会知法犯法。”

朱珊思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我没说你和舒检察官会影响我,我又不会去告你重婚罪,反正明年......”

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打断朱珊。

凌霄戴上蓝牙耳机接通。

他语气自信:“任先生放心,今天的庭审很顺利,三审一定让令公子当庭释放。”

任先生?

令公子?

今天的被告也姓任来着。

这话是说,这起强奸案控告不会成功。

朱珊突然想起那位舒检察官的话。

——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朱珊还记得,庭审中舒检察官曾说过,被害人情况不好,还在住院。

待凌霄挂了电话,朱珊开口:“凌霄,你去看过被害人吗?”

凌霄明显没想到朱珊会这样问,他在红灯时踩了刹车,面无表情摘掉蓝牙耳机,随手一扔:“重要吗?”

重要吗?

朱珊蹙眉:“当然重要!”

“看过又怎样?没看过又怎样?”

朱珊还未有应对之词,凌霄已经开口:“难道要我同情她?”

这话好像并没有错。

但未免有些冷血。

“司法讲证据。”凌霄看着朱珊小脸,语气平缓,“我是一名律师,我的职责就是坚定地站在委托人一方,为他辩护。”

红灯变成绿灯,车辆再次出发。

朱珊思了一会儿,转头看凌霄。

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朱珊就是感觉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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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商场停下,朱珊跟着凌霄去了一家火锅店。

火锅店中式风格装修,在商场露天广场还挺醒目。

看见火锅店招牌,朱珊不受控的兴奋,抓着凌霄胳膊:“‘正元火锅’搬到这里来了吗?我回国第二天打算吃,去原来店铺的地址,都拆掉了。”

凌霄视线滑过朱珊小手,淡淡“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