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嘉成县主(11)(1 / 2)

这日早朝,青光以左佥都御史的身份,上书弹劾宁远侯顾堰开。

罪名是没有给早逝的原配妻子大秦氏守丧,亡妻尸骨未寒就娶妻。

封建时代的守孝制度是非常严谨且严苛的。

历朝历代的律法都有明确规定,父母或者配偶去世之后。

子女和配偶应该守三年,子女守孝,配偶守丧,以此来表达对逝者的沉痛哀悼与尊重。

这一制度,不仅适用于父母,也适用于夫妻。

丈夫死了,妻子守三年才能改嫁。

同样的,妻子死了,丈夫也必须守满三年丧期,才能续娶新妻。

一国之母的皇后死了,身为丈夫的皇帝,都得三年以后,才能册立新的皇后,更何况是臣子。

虽说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妻子的地位不如丈夫。

但自古婚姻大事,讲究的是门当户对。

丈夫给妻子守三年丧期,不是给妻子颜面,而是给妻子的娘家颜面。

顾堰开的妻子大秦氏是东昌侯府的嫡长女,与宁远侯府可谓是门当户对。

于情于理,大秦氏死后,顾堰开这个做丈夫的,都得给她守三年,期满才考虑再婚。

可顾堰开是怎么做的呢?

大秦氏尸骨未寒,顾堰开就忙不迭地将顾廷烨的母亲白氏娶进门,连一个月的丧期都没给她守。

此举,不仅有违道德,还是对传统礼法和婚姻制度的蔑视与践踏。

按照大宋礼法,亡妻丧期未满,丈夫迫不及待续弦者,婚姻关系无效。